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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潭村,九月三日,雨不停。
孙寡妇家,吴闻将足衣找了出来,足衣内侧绣有一个“童”字,八九不离十属于童百泉,看来童、孙的风流事并非空穴来风。孙寡妇的尸身还摆在厢房里,虽关紧了门,但丝丝缕缕的毒臭依然飘了过来,令人作呕。
吴闻摸着头想了好久,突然兴奋道:“大人,我想明白了童百泉杀孙寡妇的动机。”
“说说。”
吴闻道:“依牛嫂所说,童夫人死后孙寡妇便不愿意再偷偷摸摸的了,她要求童百泉明媒正娶,但童百泉却顾及一村之长的颜面不愿意娶个寡妇,孙寡妇就要挟他要把丑事公布于众,于是童百泉一怒之下杀人灭口。”
“至于丁老财,则是纯粹的金钱冲突。因为无法还钱又被丁老财屡次三番逼债,童百泉便唆使儿子将丁老财杀了。”
黎斯拍了拍吴闻的肩膀,给予赞许。吴闻推断得合情合理,既有足衣的物证,又有牛嫂的人证,也算有证有据了。
但直觉告诉黎斯,事情不应该这么简单。直觉这东西确实妙不可言,有时候它像臭虫,你厌恶得恨不得一脚踩死它;但有时候它又像你生命沙漠里的一眼泉水,成败生死全取决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