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高恩的故事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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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理解,”他继续说道,“那个男人喝醉了,很危险而且——我想在那时候——他已经有些精神失常了。他长得很高、肩膀宽阔、是个肌肉发达的恶魔,我被挤进驾驶杆后面,在旁边的汽车内袋里有一把很沉的迪克·金扳手,我把它抓在手里——纯粹是为了自卫。事实上,我只是想拿着它吓唬吓唬坎贝尔。”
“是这副扳手吗?”麦克弗森插嘴进来,从外衣口袋里拿出那个武器。
“非常像,”高恩说,“我不能像牧羊人辨认自己的羊群那样区分不同的扳手,但是非常相似。你从哪里找到的?”
“请继续你的陈述,高恩先生。”
“你很谨慎。坎贝尔拉开车门,我不能坐在那里静等着被敲成果酱。我从方向盘后面蹿到乘客座,拿着扳手站了起来。他给了我一下,而我也给了他一扳手。我打在他颧骨上,不是特别重,因为他躲开了——但是,我想肯定给他留下了标记。”发言人带着点自我欣赏地加了一句。
“确实。”麦克弗森阴郁地回答。
“听到这个,我不会假装自己很难过。我跳出来扑向他,而他抓住我的腿,我们俩一起滚到了路上。我用尽全力挥舞着扳手,但他比我壮三倍。打斗的时候,他狠狠扼住了我的喉咙,我想他要勒死我。我喊不出来,当时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人能经过这里。但是该死,那条路上空无一人。幸好在我窒息而亡之前他松开了我的喉咙,坐在我的胸膛上。我拼尽全力准备用扳手再给他一击,但是被他夺下来扔飞了。主要是因为我戴的驾驶员手套妨碍了行动。”“哈!”巡官说。
“哈,什么?”
“这解释了很多问题,不是吗?”帕克说。“我不明白。”
“不要介意,高恩先生,请继续。”
“好吧,这之后——”
高恩看起来似乎要描述故事中最让他难堪的部分了。
“我当时的状态极其糟糕。”他辩解道,“被他掐得晕头转向,你知道。一旦我试图挣扎,他就开始抽我的脸,然后,他——他拿出一把指甲剪——他一直在污言秽语地辱骂我——他拿出剪刀——”
愉快的光芒——来不及掩饰——在巡官的眼睛里隐约闪烁着。
“我想我们能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高恩先生。”他说,“因为我们在路边发现了一小撮黑色胡须。”
“这个该死的畜生!”高恩说,“他不单剪了胡子,还有头发,眉毛——一切的一切。事实上,这些都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的,他的最后一击把我打晕了。”
他轻轻碰触着下颌骨。
“等我醒过来,”他继续道,“我躺在自己车里,车子停放在一个长满草的小巷中。我开始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后来才发现他把我的车开到了远离大路的车道,那里有一个大铁门。我想你知道那个地方。”
“是的。”
“好吧,我当时简直就像进了地狱。该死,我疼死了。而且——这副样子怎么能在科尔库布里郡露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必须要做点什么。我痛苦地戴上帽子,用围巾把脸的下半部分包起来,然后飞速逃回家。好在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我当时感觉整个身体都快散了——我控制不了车子。幸好,我最后还是到了家——我想,大约是在十点一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