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格雷厄姆 高恩 沃特斯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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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还有坎贝尔莫里斯的污渍,我们目前认定是自行车轮胎的痕迹,但也有可能是别的东西造成的。我在案发现场就指出了它们——当然我不会执迷于此——它们还没有重要到可以摧毁一个理论。
“邓肯重构的这个独特故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九点三十五分看到一辆车经过新加洛韦拐弯处的那个人。我恐怕邓肯完全没有对此作出解释。但是,我们也可以说那个目击者弄错了。如果一个医生都会弄错,那么一个老实的工人完全有可能弄错。他没有看清车牌号,所以完全可能是另外一辆莫里斯。”
“但是那辆车后座毛毯下面有隆起的物体,”局长说道,“还有司机穿的那个显著的大氅。你不能忽略这一点。”
“不能吗?”温西说,“那你还不了解我。我甚至能忽略正在飞驰的消防车。你们一直在告诉大家有一个人穿着显眼的大氅,开着一辆莫里斯,车后面有一堆行李,对吗?好吧,你知道你在告诉别人一些事情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吗?一个人的描述有一部分与他看到的事实相对应,而其余的都属于想象。那天早晨可能有几十辆莫里斯从道格拉斯城堡和斯特兰拉尔之间的主路上经过,可能有一半人车里载着行李。几位先生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很难记住。那个人在那个时候没有特殊的理由一定要注意到它,只不过偶尔向它瞟了一眼而已。也有可能他当时骑车并不专心,那辆车挡了他的道,让他非常恼怒。如果他告诉自己遇到了一个亡命之徒,那他就不会坚持记住一些与此矛盾的事情。很多人记住的事情比他们实际看到的要多。”
“非常正确。”麦克弗森叹了口气。
“告诉你们,我喜欢邓肯的理论。”检察官说道,“这样看起来这个案件就不是提前预谋的。更有可能是格雷厄姆偶然遇到坎贝尔,与他发生争吵,把他击倒,而不是有人想出一个方案,带着尸体走了那么远的路,把它扔在一个那么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强加给凶手的——坎贝尔曾经说过那天他要在那里作画,不是吗?”
“但他也有可能改变主意啊,马克斯韦尔先生。”
“对于一个无辜的人来说,”麦克弗森先生尖锐地说,“这种假设没有问题。但是对预谋杀害坎贝尔的凶手,则显得太不寻常了。他没有必要冒计划流产的危险,只凭坎贝尔的一句话就把杀人地点选在那里。”
“好吧,巡官,”局长说道,“看来你对我们任何人的理论都不大满意。那么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
巡官愉快起来,他的时刻来临了。他相信,其他人的理论都有纰漏,只有自己是正确的。他十分感谢达尔齐尔、马克斯韦尔先生以及邓肯抛砖引玉的行为。
“邓肯警官刚才说过,”他开始发言,“吉米·弗莱明是斯图尔特最大的撒谎家。好吧,我还知道有三个人比他撒的谎还要大,这就是高恩先生和他的一班英格兰管家。而且你们要注意,除了斯特罗恩关于高尔夫球的谎言,这三个人是唯一承认自己撒谎的人。
“我相信是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坎贝尔的时候杀了他,而关于他胡子的故事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我在见到他们之前就写好了这个事件的过程表。现在我想请您念一下,检察官先生,因为您比我更适合公众发言。”
说完这些话,巡官从他的胸袋中拿出一张笔记工整的手稿递过来,然后靠回座位,带着一位诗人看到自己的作品即将在公众面前诵读时的羞涩笑容。
检察官端了端眼镜,用清晰的声音开始了起诉——
高恩案件
小女孩海伦·麦格雷戈的证据说明坎贝尔遇到了另外一个司机,此后被证明是高恩。而高恩也承认,九点四十五分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遇到了坎贝尔。随后他们发生了争斗,接着一方将另外一方毫无生命迹象的尸体放在了两座车中,开往门城的方向。她感到非常害怕,于是跑回了家。这个故事随后也被我们证实——我们在所谓的攻击现场附近找到了有坎贝尔指纹的大扳手;而且我们发现的车辙表明,一辆车通过了那座距离争斗现场约五十码的大门,开进一个长草的小巷里。
我认为,应该这样重建案发现场:
在争斗中杀死坎贝尔之后,高恩的第一想法就是把尸体搬到一个不会有行人发现的地方。这个想法促使他把尸体搬上车,开进那个大门,再把尸体卸下来。他选择自己的车,是因为那辆车更靠近门城方向,更方便开车。如果他把尸体放在坎贝尔的车里,那么就必须先将自己的车挪开,让另外一辆车通过。在他这样做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路过,如果这个人发现坎贝尔的车挡住了道路,他肯定会向前察看,然后就会发现车里有一个尸体,那么这个情况就非常可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