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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再跟你解释。”
“再看看这个……”
“你让我怎么看?”莱姆大声喊道。
“哦,抱歉,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一本关于审讯的书,但是看起来更像是一些酷刑的说明。”
“酷刑?”
“是的。”
“是买的?还是从图书馆借的?”
“书上没有贴标签,书里没有收据,没有图书馆印章。而且,不管书的主人是谁,这人一定是经常看这本书。”
“说得很好,罗恩。你没有假设这本书是罪犯的。要保持开放的头脑,要一直保持开放的头脑。”
这其实并不算是什么夸赞,但普拉斯基却很是受用。
接着,普拉斯基将车内地板上的残渣痕迹都收集了起来,还用吸尘器清理了车内和座椅下面。
“我想我都搜查完了。”
“仪表板上的小柜。”
“查过了,空的。”
“踏板呢?”
“都刮过了,没发现痕迹。”
莱姆又问:“椅子上的头垫?”
“哦,那里没查过。”
“那上面可能有头发或是沾上了洗发液。”
“人们是会戴帽子的。”普拉斯基反驳。
莱姆回击:“钟表匠很有可能并不是锡克教徒、修女、宇航员、潜水员或是其他什么需要把头全包起来的人,就当是让我高兴,检查头垫。”
“遵命。”
片刻后,普拉斯基便在头垫上发现了一小撮灰黑色的毛发。他把这个发现汇报给了莱姆,莱姆并没有说“我早就跟你说过”这种风凉话。“很好。”他说,“把它密封到证物袋里。现在该找指纹了,我太想知道钟表匠的真面目了。”
虽然身处寒冷潮湿的环境中,普拉斯基还是出了一身汗,他用磁铁刷、粉末和喷雾器,用各种不同的光源和显像目镜,在车里找了十分钟。
直到莱姆不耐烦地问道:“怎么样了?”普拉斯基才不得不回答说,“不怎么样,我还没找到。”
“你是说完整的指纹吗,没关系,残缺的也可以。”
“不,我是说一个指纹都没有,什么都没有,长官,我找遍了整个车子。”
“这不可能。”
在莱姆的书中,普拉斯基记得,指纹一共分三种。一种是塑模,是那些在较软的介质上,如泥土或油灰上留下的指纹压痕。第二种是可见的,这类证据是肉眼可见的。第三种是潜在的,肉眼不可见,只有用特殊的设备才能看到。生活中几乎找不到塑模指纹,可见指纹也很少见,但潜在指纹确实到处都有。
除了在钟表匠的案子里。
“污点呢?”
“没有。”
“难以置信,他们不可能在五分钟内把车里的指纹全清掉。去车外面找找看,尤其是门把手和油箱盖附近。”
普拉斯基双手颤抖着,继续在车外搜索。他是不是用磁铁刷的方式不对?他是不是把化学试剂喷错了地方?还是他戴错了显像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