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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马克杯放回床头柜上,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摆好,在图片搜索栏里输入“杰弗·惠特克,审判”。
图片布满整个屏幕。两个不同的惠特克出现在法庭上,时间相隔八年。
被控杀死妻子的年轻惠特克脑后束着肮脏的马尾辫。他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有种落魄的魅力,个头高得足以俯视包围他的大多数摄影记者。他的颧骨很高,肤色暗沉,大大的眼睛间距格外宽:那样的眼睛往往属于吸多了鸦片的诗人,或信奉异教的牧师。
被控阻碍死者下葬的惠特克已经失去之前流浪者的英俊气质。他变胖了,推了个粗暴的平头,留着胡须。没变的只有那双间距很宽的眼睛和毫无惧意的自负气息。
罗宾慢慢翻动网页。很快,她在心里称为“斯特莱克的惠特克”的照片中,夹杂了其他上过法庭的惠特克的图片。一个名叫杰弗·惠特克的美国黑人将邻居告上法庭,指控对方总是任由他的狗到自己的草坪上大小便。
斯特莱克为什么会认为他这个从前的继父(罗宾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毕竟他只比斯特莱克大五岁)是寄人腿的可能人选?罗宾不知道斯特莱克上一次见到那个他认为杀了自己母亲的男人是什么时候。罗宾对老板了解不多。他不爱讲自己的过去。
罗宾的手指挪回键盘上,输入“埃里克·布鲁姆”。
罗宾看着照片里一身皮衣的七十年代摇滚歌手,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他的头发和斯特莱克一样,浓密,黝黑,拳曲。她想起雅克·伯格和萨拉·夏洛克,心情低落。她想查查斯特莱克提到的另外两名嫌疑人,但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唐纳德什么来着?还有个布什么的古怪姓氏……她的记性一直很好,斯特莱克经常夸奖她。但她现在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话说回来,她想起来又能怎么样呢?查询两个不知道在哪儿的男人,笔记本电脑能做的相当有限。罗宾在侦探事务所干了这么久,已经知道,一个人只要用假名,生活得艰苦一点,偷住在别人的空屋里或租房住,不去登记投票,躲过电话号码簿是很容易的。
她坐在床上沉思了几分钟,带着背叛老板的想法,在搜索栏里打出“莱达·斯特莱克”,然后带着前所未有的愧疚感,输入“裸体”二字。
那是张黑白照片。年轻的莱达把双手举过头顶,长长的黑发垂下来,遮住胸部。罗宾光看缩略图,也能在黑色的三角区里认出那行花样字体。她微微眯起眼睛,仿佛让照片模糊一点就能减轻心虚,然后点开大图。她不想再放大图片,也没有这个必要。“盐小姐”几个字清晰可辨。
卫生间的风扇开始嗡嗡作响。罗宾惊跳起来,关掉页面。马修最近有了用她电脑的坏习惯,几周以前,她正好撞见马修在读她发给斯特莱克的邮件。罗宾想到这一点,重新打开浏览器,删掉浏览记录,又点开系统设定,考虑片刻后,将密码设成“别怕死神”。马修一定猜不到。
罗宾下床,把热巧克力倒进厨房的水池里。她突然想起,自己完全忘了查“挖掘工”特伦斯·马利的信息。当然,要找一个伦敦歹徒,警察要比她和斯特莱克更有效率。
无所谓了,她走回卧室,睡眼蒙眬地心想,反正不是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