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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厄运面前,

最不幸的是曾经幸福的人。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一觉醒来,罗宾·埃勒克特深信自己会一辈子记着这一天。虽然在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也算见过世面,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半夜十二点多,在皮卡迪利广场中央爱神厄洛斯的雕像前,处了很久的男友马修向她求婚了。征得同意后,欣喜若狂的马修坦白道,他本打算在他们刚吃了晚餐的那家泰国餐馆求婚的,可没想到旁边坐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闷声不响,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所以,他提议去黑魆魆的街上逛逛,但罗宾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俩明天都得早起。最后,马修灵光一闪,带着一头雾水的罗宾向厄洛斯雕像走去。雕像的台阶上,三个流浪汉缩着身子,挤在一块,轮流喝着一瓶像是工业酒精的东西。马修本是慎重的人,那天却一反常态,在寒风中单膝下跪,当着三个流浪汉的面,向她求婚了。

罗宾觉得,这是史上最完美的求婚。马修甚至准备了戒指,装在衣服口袋里。这是枚镶着两颗钻石的蓝宝石戒指,此刻就戴在她手上,大小正合适。进城的路上,她把戴戒指的手搁在腿上,一直盯着那枚戒指。现在,她和马修有故事可说了——一个有趣的家庭故事,可以讲给孩子们听。在这个故事里,马修的计划出了岔子(她很高兴马修做了计划),但最后灵机一动,完成了求婚。她爱台阶上的流浪汉、空中的月亮,和单膝下跪、紧张不安的马修;她爱厄洛斯雕像、破旧的皮卡迪利广场和他们返回克拉珀姆的家所坐的黑色出租车。她已在伦敦住了一个月,但尚未喜欢上伦敦。不过现在,她几乎爱上了伦敦的一切。地铁里,她周围挤满了脸色苍白、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上班族。就连他们似乎也染上了戒指的光彩。她用拇指摩挲着戒指的白金底部,出了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走进三月寒冷的阳光中。想到可以在午餐时间去买几本新婚杂志看看,她不由感到一阵兴奋。

罗宾边看右手上的一张纸,边避开正在施工的路段,在牛津街择路而行。一路上,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不管按照什么标准,罗宾都算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曼妙;快步疾走时,略带金黄的红色长发犹如波浪上下起伏;因为寒冷,白皙的脸庞冻得红通通的,更显妩媚。她将开始为期一周的文秘工作,今天是第一天。自从来伦敦和马修同居后,她一直四处打零工。不过,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用她的话说,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机会正在等着她。

打零工最烦人的是老得找那些工作地点。来伦敦之前,她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生活。和那个小镇相比,伦敦显得又大又复杂,令人找不到北。马修告诉她,别到哪儿都捧着城市街道图,让人以为是外地来的游客,好欺负。所以,她经常借助粗糙的手绘地图找路。这些手绘地图是临时工中介公司的一个人给她画的。不过,她并不认为这能让自己看着更像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道路施工处围的金属路障和蓝色隔离墙遮住了纸上所画的半数标志物,使罗宾认路的难度大大增加。她沿着一栋高耸的办公楼,穿过破损的路面,朝丹麦街的大致方向前进。根据纸上标注,此楼名为“中央大厦”。往上看去,整栋楼好像一块巨大的华夫饼,表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一模一样的格子窗。

罗宾穿过名为丹麦胡同的小巷,来到一条小街上。小街两旁尽是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商铺,橱窗里摆满各种音乐器材:吉他、电子琴以及各种跟音乐有关的小玩意儿。这条街的路面也有个大洞,用红白相间的路障围着。看到罗宾经过,身穿反光服的工人们吹起挑逗的口哨,罗宾假装没听见。接着,她几乎是在无意间发现了此行的目的地。

罗宾看了看表。她一如往常地考虑到可能迷路而多留了些时间,所以早到了一刻钟。她要找的办公楼就位于十二号咖啡酒吧的左边,黑色的大门看着毫不起眼。三楼对应的门铃旁,用胶带粘着张破烂的格子纸,纸上写着办公室主人的名字。换作平时,手上没戴闪闪发亮的新戒指,她可能会对眼前的景象心生鄙夷。但今天,脏兮兮的破纸和斑驳的大门就像昨夜的那三个流浪汉,让她觉得充满诗情画意。罗宾又看了看表。蓝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看得她心脏怦怦直跳——真想一辈子盯着这颗蓝宝石啊!在一阵巨大的幸福中,她决定提前上楼,向雇主表现自己的工作热情,尽管这工作毫无价值。

罗宾伸手正要按门铃,黑色的大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女人冲出来。刹那间,两人四目相对,并都做好了相撞的准备。这个幸福的早上,罗宾的感觉异常敏锐。只是匆匆一瞥,那张白皙的脸就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们成功地避开对方,几乎是擦身而过。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人急匆匆地冲上街,拐了个弯,消失在视野中后,罗宾觉得自己能清晰地回忆出那人的模样。她之所以对那张脸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那人容貌出众,更是因为那人表情极为奇怪:怒气冲冲却又一脸快感。

罗宾抢在大门关上之前进了黑乎乎的楼梯井。楼梯井中间有台小得像鸟笼的老古董电梯,围绕电梯盘旋而上的,是同样古老的金属楼梯。罗宾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以免高跟鞋跟卡进金属台阶的缝隙里。二楼楼梯口有扇门,门上挂着镶有边框、贴有保护膜的广告画,广告画上面写着“克劳迪制图工作室”几个字。罗宾经过那扇门,继续向三楼前进。一直走到三楼的玻璃门前,她才终于发现雇主是做什么工作的,因为在中介公司,谁也没跟她提过雇主的情况。眼前的玻璃门上刻着大门外门铃旁那张纸上的那个名字:C.B.斯特莱克,而名字下方刻着“私家侦探”四个字。

罗宾一动不动地站着,微张着嘴,感到无比惊讶。认识她的人谁也不会理解她此刻的心情。罗宾打小就有一个梦想,但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马修。没想到,今天居然梦想成真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她认为这也跟那天的幸运、马修以及那枚戒指有关,尽管仔细想想的话,这几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罗宾边想边慢慢地走到玻璃门前,然后伸出左手(在昏暗的楼里,她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失去了光彩),准备去开玻璃门。但没等她碰到门把手,玻璃门就猛地打开了。

这次不再是擦身而过了。一个十六英石 重、衣冠不整的男人冒冒失失地冲出来,重重地撞到罗宾的身上。罗宾被撞得重心不稳,猛地向后倒去。她的手提包脱了手,两条胳膊一阵狂挥,整个人眼看就要掉下高度足以致命的楼梯井了。

斯特莱克承受住了撞击。听到一声尖叫后,他本能地做出了反应:飞快地伸出一条长臂,连衣服带肉,一把抓住对方身上的某个部位;听到第二声尖叫——疼痛的尖叫后,他猛地一拽,把女孩拉回坚实的地面。女孩的尖叫声仍在几面石墙之间回荡。斯特莱克听到自己大喊了一声:“天哪!”

女孩痛得缩成一团,靠在办公室的门上,轻声抽泣。她身体倾斜,一只手从外套领口伸进衣服里面,捂着胸部。看她的样子,斯特莱克推断自己刚才抓住的,是对方大而结实的左侧乳房。浓密而亮丽的金色卷发把女孩涨红的脸蛋遮住了大半,但斯特莱克能看见泪水正从那只没被遮住的眼睛里流淌下来。

“见鬼——对不起!”斯特莱克的声音在楼梯井回荡,“我没看见你——没想到门外会有人……”

在他们的脚下,楼下办公室那个古怪、孤僻的平面设计师大声喊道:“上面怎么了?”紧接着,楼上又传来听不太清的嘟哝声。楼下酒吧的老板住在斯特莱克办公室上方的阁楼里,此刻正在睡觉。他们打搅了酒吧老板的美梦,甚至可能把他吵醒了。

“进来吧……”

由于女孩靠在办公室的门上,为避免不小心碰到她,斯特莱克用指尖推开门,领她进了办公室。

“没事吧?”楼下的平面设计师怨声怨气地喊道。

斯特莱克砰地关上办公室的门。

“我没事。”罗宾背对斯特莱克,用哆嗦的声音撒谎道,但仍弓着身子,捂着胸部。片刻之后,她直起身子,满脸通红、眼泪汪汪地转了过来。

撞她的人是个彪形大汉:身材高大,毛发浓密,肚子微微鼓起,活像大灰熊。他的一只眼睛又青又肿,眉毛底下破了皮。左脸和粗壮的脖子右侧(皱巴巴的衬衫衣领敞开)分布着一道道边缘发白、肿得高高的抓痕,流出的血液已经凝结。

“您是斯——斯特莱克先生吗?”

“是的。”

“我——我是临时工。”

“什么?”

“临时工,‘应急’中介公司派来的。”

中介公司的名字并未扫除他脸上的疑惑。他们紧张而戒备地望着对方。

科莫兰·斯特莱克刚刚度过了改变他人生的十二个小时。和罗宾一样,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发生的事。眼前这个身穿整洁米黄色大衣的女孩,像是命运女神派来嘲笑他的,因为他的人生正一步步滑向万丈深渊。他根本没打算再找临时工。他解雇前一个临时工的目的,就是想终止跟中介公司所签的合同。

“他们派你来干多久?”

“先干一个星期。”罗宾回答。在此之前,她从未遇到过如此冷淡的雇主。

斯特莱克在心里快速计算了一下。他本来就已经透支了,中介公司一星期的高额费用会让他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可能陷入永远也无法偿清的境地。这甚至会成为他最大债主一再暗示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接着右转,进了又小又黑的卫生间。插上门背后的插销后,他对着洗手池上方那面污迹斑斑的碎镜子照了起来。

镜子里那个跟他对视的人完全谈不上英俊。斯特莱克额头又高又凸,鼻子扁阔,眉毛浓黑,活像年轻时的贝多芬,而且还是打拳击的贝多芬。整张脸上,只有那对青肿的眼睛还过得去。头发浓密而蜷曲,显得异常蓬松——这让他小时候得到过不少绰号,而且有人叫他“阴毛头”。他今年三十五岁,但看着要比实际年龄老很多。

斯特莱克塞上池底的塞子,将脏兮兮的破洗手池放满冷水,然后深吸一口气,把突突直跳的脑袋整个浸入水中,泡了十秒钟,享受那片刻的冰凉、黑暗和宁静。池里的水溢出来,落到鞋面上,但他毫不理会。

昨晚发生的事一幕幕地闪过斯特莱克的脑海:他把三个抽屉的东西倒进背包,与此同时,夏洛特在一旁冲他大喊大叫。他从门口回头望夏洛特,结果眉骨被烟灰缸砸中。他徒步穿过漆黑的城市,来到办公室,然后在写字台上趴了一两个小时。凌晨,夏洛特一路来到办公室,大吵大闹,撂下在公寓没来得及说的最后几句话。抓破他的脸后,夏洛特跑出办公室,他决定任由她走。接着,他决定去追夏洛特,但一出门就撞上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救了她还得安慰她。

斯特莱克从冰冷的水中抬起头,长舒一口气。他的头和脸感到既麻木又刺痛,非常舒服。他用挂在门背上的硬邦邦的毛巾擦干脸,再次审视镜子里那个阴郁的自己。抓痕上的血迹洗干净了,整张脸看着活像皱巴巴的枕头。这会儿,夏洛特可能已经走到地铁站了。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原因是,他生怕夏洛特做出什么蠢事,其中包括卧轨自杀。二十五六岁那会儿,在一次天翻地覆的争吵之后,夏洛特曾爬上一处楼顶,然后摇摇晃晃地站在上面,要跳楼自杀。也许,他应该感谢这个女孩使自己没有追成夏洛特。经过凌晨的那场争吵,他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这一次,他们彻底结束了。

敞开湿漉漉的衣领后,斯特莱克拉开生锈的插销,走出卫生间,回到办公室。

楼外的街上响起气压式钻机的声音。罗宾背对着门,站在写字台前。发觉斯特莱克进门后,她迅速抽出放在衣服里面的手。斯特莱克知道她刚才又在揉胸部了。

“你的——你没事吧?”斯特莱克问。他尽量避免去看对方的伤处。

“我没事。听着,要是您不需要我的话,我走就是了。”罗宾义正词严地说。

“谁说的——我需要你,非常需要,”斯特莱克听到自己言不由衷地说,“一个星期——好的,可以。嗯——邮件在这里……”他一把捡起门垫上的信件,扔到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上。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抚慰对方,“呃,你只要查收信件,接听电话,收拾收拾东西就行——电脑密码是‘Hatherill23’,我给你写下来……”在罗宾警惕而怀疑的目光下,他写下电脑密码,“给——我去里面了。”

斯特莱克大步走进里间办公室,关好门,面对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一动不动地盯着写字台底下的背包。他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个背包里。因为虽然还有十分之九的东西留在夏洛特的公寓里,但他怀疑可能永远也见不着了。不到中午,那些东西就会遭受火烧、刀砍、手撕、漂白剂浸泡或被丢到街上。楼下的街上,钻机的噪音响个不停。

债务如山,无法偿清。无法偿清债务将会很快引发可怕的后果。离开夏洛特将导致无法预料却又无法避免的恶果,而且这恶果迫在眉睫——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感到心烦意乱。

斯特莱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坐回到昨晚后半夜睡觉所坐的办公椅上。从薄薄的隔断墙另一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毫无疑问,那个临时工正在开电脑。不用多久,那人就会发现他已经三周没有收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邮件了。接着,那人会按他的要求打开所有催促还款的最后通牒。斯特莱克感到筋疲力尽,浑身酸痛,饥饿难耐,最后再次趴倒在写字台上。他面部朝下,双臂抱头,捂住耳朵,以免听到隔壁传来的声音——隔壁,一个陌生人正在一步步揭他的丑。

五分钟后,门上传来一阵敲门声。快要睡着的斯特莱克猛地坐直身子。

“对不起。”

刚才,迷迷糊糊中,斯特莱克又下意识地想起了夏洛特。再次看到这个陌生女孩,他大吃一惊:女孩脱掉了大衣,只穿着合身的米色紧身毛衣,显得非常性感。在接下来的说话过程中,斯特莱克一直把目光停留在女孩的发际,不敢看对方身上的其他地方。

“嗯?”

“来了一位客户。要带他进来吗?”

“来了什么?”

“一位客户,斯特莱克先生。”

斯特莱克盯着女孩,愣了几秒,同时在心里回味着女孩的话。

“对,好的——不,请先给我两三分钟时间,桑德拉,然后再带他进来。”

女孩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

斯特莱克愣了一下,纳闷自己为什么叫她桑德拉,然后一跃而起,开始收拾,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穿戴整齐,闻起来没有异味。他钻到写字台底下,从背包深处抓出一支牙膏,张开嘴,挤入三英寸。在卫生间他发现领带弄湿了,衬衫正面溅上了点点血渍,于是立刻连撕带扯,解下领带,脱掉衬衫。一时间,纽扣乱飞,碰在墙壁和文件柜上,噼啪作响。接着,他从背包里扯出一件皱巴巴的干净衬衫,手忙脚乱地穿上,最后把背包塞进空文件柜的背后。做完这一切,他急忙重新坐下,并检查了一下眼角有没有眼屎。整个过程中,他一直在想,这个所谓的客户是否真是来找自己办事的,事后又是否会用真金白银支付服务费。十八个月来,斯特莱克的财政状况日益恶化。在此期间,他逐渐明白,自己担心这两个问题绝非杞人忧天。直到目前,他仍在向两个客户追讨所欠的服务费,还有个客户甚至分文不付,因为斯特莱克的调查结果不是他想要的。他背负的债务越来越多,本地区的租赁评估可能会使他失去租赁办公室的资格——这间位于市中心的办公室是他好不容易才租到的,而且斯特莱克现在根本没有闲钱请律师。最近一段时间来,他被逼得实在走投无路,老是幻想动用各种简单粗暴的手段讨回拖欠的款项。他真恨不得提上一根棒球棒,去吓唬吓唬欠钱的人中那几个厚颜无耻的无赖,看看他们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模样。

门再次打开了。斯特莱克连忙放下正在掏鼻孔的食指,坐直身子,使自己看起来显得精神而警觉。

“斯特莱克先生,这位是布里斯托先生。”

跟着罗宾进来的客户,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富即贵。那人长得倒不怎么样,上嘴唇很短,露出几颗大门牙,活像兔子。皮肤呈土黄色。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知道是近视眼。但他的穿戴不同寻常,深灰色的西装做工非常考究,泛着光泽的浅蓝色领带以及手表、鞋子,看着也都非常名贵。

这人的衬衫洁白而挺括,相形之下,斯特莱克身上的衣服显得更加皱巴巴。为从身形上找回点自信,斯特莱克站了起来(他身高达六英尺三),伸出毛茸茸的手,努力摆出忙得顾不上洗衣服的神情,使自己在穿着讲究的来人面前不至过于尴尬。

“幸会幸会,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

“我叫约翰·布里斯托。”那人跟斯特莱克握手,说道。他说话温文尔雅,声音很好听,但口气带着犹豫。他的目光停留在斯特莱克那只青肿的眼睛上。

“两位先生喝茶还是喝咖啡呢?”罗宾问。

布里斯托说要一小杯纯咖啡,斯特莱克没有回答。他刚瞥见办公室外间门边的破沙发上坐着个年轻姑娘,眉毛浓密,身穿过时的粗花呢西装。简直难以置信,竟然一下子来了两个客户。该不会是中介公司派来了两个临时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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