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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老实讲,”父亲说,“说巴奇·鲍尔斯是疯子可能不无道理,因为大家都说他从太平洋战区回来之后就不对劲了。他是海军。总之,警长羁押他时,巴奇还大声嚷嚷,说是别人陷害他的,那群人都被黑鬼迷住了。哦,他还说他要控告所有人。我猜那份名单应该可以从这里一路排到威奇汉街。我强烈怀疑他没那么多钱,但他说会告我,告苏利文警长,告德里镇和佩诺布斯克郡,天晓得他还想告谁。

“至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呃,我不敢说真有其事,我是听杜威·康洛伊说的。杜威说,苏利文警长去班戈监狱探视巴奇,说:‘现在换你闭嘴听人讲话了,巴奇。那个黑人,他不想控告你。他不想送你进肖申克监狱,只想拿回买鸡的钱。他觉得两百美元应该就够了。’

“巴奇告诉警长说,他宁可把钱塞到地洞里。警长对巴奇说:‘肖申克有一个石灰窑,巴奇,那里的人跟我说只要在石灰窑工作两年左右,舌头就会和莱姆棒冰一样绿。你自己选吧,两年石灰窑或两百美元。你说呢?’

“巴奇说:‘缅因州没有法官会因为我杀了黑鬼的鸡而判我有罪的。’

“苏利文说:‘我知道。’

“‘那你还来鬼叫什么?’巴奇问他。

“‘你最好醒醒吧,巴奇。他们不会为了死鸡而判你有罪,但你杀鸡之后在门上漆了纳粹标志,他们就得把你关起来了。’

“嗯,杜威说,巴奇嘴角垮了下来,苏利文离开牢房,让他自己去想。过了大概三天左右,巴奇叫他弟弟(他这个弟弟两年后酒醉出门打猎,结果冻死了)卖了那辆新的水星轿车。那辆车是他用退伍金买的,可漂亮呢。于是,我拿到了两百美元,巴奇发誓要把我活活烧死,而且到处跟朋友说。后来,有一天下午我遇到了他。他那时开的是战前出厂的老福特,我开皮卡。我在威奇汉街的调车场附近拦住他,拿着我的温切斯特步枪下了车。

“‘老家伙,你要是敢放火,就等着尝尝黑鬼子弹的厉害吧。’我说。

“‘黑鬼,你没资格这样跟我说话。’他说,因为又气又怕声音变得很含糊,‘像你这种黑仔,没资格这样跟白人说话。’

“唉,小迈克,我真是受够了。我知道要是不吓死他,他肯定阴魂不散。当时四下无人,我一只手伸进福特车里抓住他的头发,枪托抵在我的皮带扣上,枪口正对着他的下巴,我说:‘你以后要是敢再叫我黑鬼或黑仔,我就打得你脑袋开花,脑浆从车顶滴下来。相信我,巴奇,你要是敢放火,我就一枪打死你,说不定连你老婆、小孩和白痴弟弟一起解决。我已经受够了。’

“结果他哭了,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丑陋的一幕。他说:‘瞧瞧这是什么世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黑……黑……有人在路边拿枪指着一个老实人的脑袋。’

“我应和说:‘是啊,竟然有这种事,真是没天理。但已经无所谓了。重点是我们达成共识了没有?还是你想试试用额头呼吸的感觉?’

“他说他知道了。从此之后,巴奇·鲍尔斯再也没找过我麻烦,除了你的狗奇普先生死掉那次,但我没办法证明是他干的。奇普可能是自己吃到了有毒的东西。

“从那天起,就不太有人招惹我们了。事后回想,我没什么好后悔的。我们在这里过得很好,虽然我有时夜里会梦见大火,但话说回来,人生在世有谁不会做噩梦呢?”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我坐在桌前打算写下父亲当年告诉我的关于黑点大火的事,结果写了好几天还没写到。我想应该是《魔戒》吧,里头有个角色说过“路路相连到天边”,人能从自家门前走到人行道上,再走到……呃,任何地方。故事也是同样,一个接着一个,也许会朝你所希望的方向走,也许不会。也许到最后重要的并非故事,而是诉说故事的声音。

我记得的当然是他的声音,我爸爸的声音。我记得他声音低沉,吐字缓慢,记得他时而浅笑,时而大笑,停下来点烟斗、擤鼻子或从冰箱里拿一罐纳拉干(他都叫它垃圾干)啤酒。对我而言,他的声音代表了所有声音,所有岁月,是德里在向我说话——不在埃佛斯访谈里,不在那些差劲的德里历史书里……也不在我的录音带里。

我父亲的声音。

现在是晚上十点钟,图书馆一小时前关门,寒风开始在馆外肆虐。我听见雨雪打在四周窗户上和通往儿童馆的玻璃长廊上的细微声响。我还听见其他动静,在包围着我的灯晕之外,鬼鬼祟祟,窸窸窣窣。我在标准拍纸簿上奋笔疾书,跟自己说那是老房子入睡前的声音……却挥不走一个念头:今晚的暴风雪中,会不会有一个小丑在卖气球?

嗯……算了。我想我终于知道如何言归正传,说出父亲生前告诉我的最后一个故事。我是在医院病房听他说的,六周后他便过世了。

那时我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和母亲去医院看他,傍晚自己再去一次。母亲必须待在家里干活,但要求我一定要去。我总是骑脚踏车过去。母亲不准我搭便车,即使孩童谋杀案已经绝迹了四年,她还是不准。

对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那六周真是难熬。我很爱父亲,却讨厌傍晚去医院探病,看着他生命不断萎缩,脸上的皱纹因为疼痛而增加、变深。尽管他很努力,有时还是忍不住会哭。探病结束,天已经变暗了,而我骑车回家时总会想起一九五八年的夏天,于是不敢回头,生怕看到小丑……狼人……本碰上的木乃伊……或我遇见的鸟。但无论它化身成什么,我最怕看到它的脸是我父亲被癌症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脸,因此总是猛踩踏板,哪怕心脏狂跳。母亲看我满脸通红、头发湿透、上气不接下气地回来,会说:“迈克,你骑那么快做什么?你这样会生病的。”我会说:“我想快点回来帮你做家务。”然后她会拥抱我,吻我,说我真是个乖孩子。

探病次数多了,我愈来愈想不出什么话跟他说。每回骑车回到镇上,我都会绞尽脑汁想话题,生怕见面时无话可说。他病入膏肓让我恐惧,让我愤怒,但也令我难堪。无论当时或现在,我都觉得死亡应该是一件很快的事。癌症不仅仅是在杀死他,还在折辱他,贬低他。

我和他从来不谈癌症。偶尔无话可说时,我会想这下非谈不可了,除此之外没别的好谈了,就像玩大风吹没抢到椅子的小孩一样手足无措。我会变得几近疯狂,拼命想找话题聊,任何话题都好,免得面对侵蚀我父亲的病魔。想当年,他可是抓着巴奇·鲍尔斯的头发,用步枪抵着对方下巴,要那家伙离他远一点的人!我觉得我们就要谈到那个话题了,不得不谈。要是真的谈了,我一定会哭,绝对忍不住。十五岁的我想到在父亲面前落泪就觉得害怕,比任何事都更让我恐惧和苦恼。

谈话之间的停顿让我害怕,而我就是在某次这样的沉默中又问起父亲关于黑点酒吧大火的事。医院那天给他注射了剂量不小的麻醉药,因为他疼得厉害。他时睡时醒,有时让我觉得他根本是在讲外语。他有时在对我讲话,有时似乎把我看成了他的弟弟菲利。我问他黑点酒吧的事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到了就问了。

父亲目光锐利起来,脸上露出微笑:“你就是忘不掉这件事,对吧,小迈克?”

“是啊,爸爸。”我说,其实我已经三年多没想起这事了,但还是学他说了一句,“我心里一直惦着。”

“好吧,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他说,“我想十五岁应该够大了,而且你母亲不在,没办法阻止我。我觉得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德里,而你知道这一点,才会小心。德里似乎永远等着发生这种事。你会小心吧,小迈克?”

“会的,爸爸。”我说。

“好,”他将头靠回枕头上,“很好。”我以为父亲又要睡过去了,因为他眯起了眼睛,没想到他却开口了。

“我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〇年在这里当兵的时候,”他说,“山上还没有德里社区大学,只有一间士官俱乐部,就在小卖部正后方。那时在小卖部买一盒绿色好彩烟只要七美分。士官俱乐部就是一间很大的半圆筒状营房,但里面弄得很舒服,除了地毯,还有靠墙包厢和一台投币式点唱机,周末还能买饮料……假如你是白人的话。周六晚上通常有乐队演奏,真的很不赖。因为禁酒令,吧台只供应碳酸饮料,但听说只要你想要……而且军人证上有一颗绿色小星星,感觉很像秘密标记,就能买到烈一点的东西。通常是自家酿的啤酒,不过周末有时能买到更烈的玩意儿。假如你是白人的话。

“我们E连的弟兄当然不能去那里,因此,如果晚上休假,我们就会进城。德里当时还是伐木业重镇,镇上有八到十家酒吧,大多数集中在人称‘地狱半亩地’的地方。不是地下酒吧,他们当不起那么正经的称呼。店里的客人都很冲,当地居民称呼他们是‘瞎了眼的猪’,很形象,因为他们中很多人的行为举止真的很像猪,而且离开时也醉得几乎看不见什么了。郡警长知道,警察也知道,但那些地方还是夜夜喧闹,就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伐木业开始兴盛时一样。我想一定有人行贿,但可能没有一般人想得那么夸张,而且德里人自有一套看法。有些酒吧除了啤酒还卖更烈的玩意儿。白人周五和周六晚上在士官俱乐部买得到劣等威士忌和杜松子酒,但就我所知,那些酒吧卖的东西比这些好上十倍。私酒用运木浆的卡车从加拿大运过来,而且其实大多数瓶子里装的就是商标上说的东西。好东西很贵,但里头杂质不少,可以让人大醉又不会要了小命,就算真的看不见了也不会持续太久。不管什么时候进酒吧,都得小心酒瓶朝你飞过来。那里有南氏酒吧、天堂酒吧、华丽温泉酒吧、银币酒吧,还有一家叫号角酒吧,有时可以召到妓女。噢,其实你在哪家酒吧都能找到女人,根本不用费力,想换个口味的女人多得是,但对我、特雷弗·道森和卡尔·鲁恩这样的家伙来说,想召妓最好三思而后行,尤其是白人妓女。”

诚如我方才告诉各位的,我父亲那天晕得很厉害。我相信他要是够清醒,绝对不会说起这个,起码不会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

“总之,很快就有一名镇议员来找福勒少校,说他想要谈谈‘军民之间的一些问题’‘选民的关切’和‘社会善良风俗’,其实只是想让少校搞清楚状况。镇上居民不希望黑人阿兵哥上酒吧、骚扰白种女人和喝私酒。只有白人可以到酒吧喝私酒。

“这些指控都很好笑,真的。他们担心白种女人被糟蹋根本是无稽之谈,至于碍着白人男性的路……啧,我只能说我从来没在银币或号角看到过半个镇议员。会去那种酒吧的男人都是穿着红黑方格大外套的伐木工,手上全是伤疤,有的少了眼睛或手指,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身上满是木片、锯屑和树液的味道。他们穿着绿色法兰绒裤子和绿色纯胶胶靴,在地板上留下残雪,弄得地板黑乎乎的。小迈克,他们什么都重。味道重,走路重,说话也重。他们个头就是大。我曾经在华丽温泉酒吧见过一个家伙和别人比腕力,衬衫袖子竟然爆开了。不是撕裂。你可能以为我说的是撕裂,然而不是。是爆开了,袖子烂成了几片。所有人都欢呼鼓掌,有人朝我背上拍了一下,说:‘这才叫比腕力嘛,黑面仔。’

“我要说的是,要是周五和周六晚上离开林子到那些酒吧的瞎猪想喝威士忌、干女人,而不是在树洞里抹猪油打炮,要是那些家伙不想看到我们,他们早就把我们一脚踢出去了。但事实上,小迈克,他们似乎根本不在乎。

“有天晚上,其中一个家伙把我拉到一旁。他身高一米八,在当时可是他妈的巨人了,他喝得烂醉,闻起来就像一篮烂桃子。我看他就算脱下衣服,衣服也会站着不动。他看着我说:‘先生,我有一件素情想请交你,我说我。你是黑人吗?’<a id="z57" href="#bz57">57</a>

“‘我是。’我说。

“‘你好!’他忽然用圣约翰谷的法语问候我,听起来像卡真人<a id="z58" href="#bz58">58</a>在说话,然后咧开大嘴笑了,露出剩下的四颗牙,‘我就知道你是,我啊。嘿!我在书里看见过一个黑人!你和他都有——’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伸手拍拍我的嘴唇。

“‘厚嘴唇。’我说。

“‘对对对!’他说,说完像个小孩一样笑了,接着又夹杂着法语说,‘就是厚嘴存!肥唇!厚嘴存!来,我请你喝啤酒!’

“‘请就请啊。’我说,不想惹毛他。

“他听了又哈哈大笑,用力拍我的背,差点打到我的脸,接着一路挤开其他人走到木纹吧台边。那里挤了得有七十个男人,还有差不多十五个女人。‘给我两罐啤酒,否则我就把这里拆了!’他朝断过鼻子的大块头酒保吼道。酒保的名字叫罗密欧·杜普瑞。‘我一罐,肥唇先生一罐!’他又用法文吼道。说完所有人哄堂大笑,但完全没有恶意,小迈克。

“他拿到啤酒之后给了我一罐,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想叫你肥唇先生,不好听。’

“‘我叫威尔·汉伦。’我说。

“‘好,我敬你,伟尔·汉人。’他说。

“‘哪里,该我敬你,’我回答,‘你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白人。’我没有骗他。

“于是,我们把那两罐啤酒喝完之后又喝了两罐。他说:‘你确定你是黑人?除了两片肥唇,你看起来就和棕皮肤的白人没什么两样。’”

我父亲说完笑了,我也是。他笑得太厉害,肚子都疼了。他收起笑容,翻了翻白眼,咬着下唇,露出痛苦的表情。

“需要叫护士来吗,爸爸?”我警觉地问。

“不用……没关系,不会有事的。生这个病最惨的就是再也不能想笑就笑了。但我也没什么机会笑了。”

父亲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发觉这是我们头一回差点谈到他的病。也许我们应该多谈谈这些,对我对他都比较好。

他喝了一口水,继续往下说。

“总之,想把我们赶出酒吧的,不是少数会光顾那里的女人,也不是占大多数的伐木工,而是镇议会的那五个老头。他们是真的被激怒了,还有力挺他们的那十几个人。你知道,就是德里的保守派。他们从来没有踏进过天堂或华丽温泉酒吧半步,都在当时位于德里高地的乡村俱乐部喝酒,却极力不让E连的黑鬼阿兵哥污染地下酒吧和酒馆。

“福勒少校回答说:‘我根本不想让他们待在这儿。我一直觉得这是工作疏忽,他们应该被送到南方或新泽西才对。’

“‘那不是我的问题。’那老家伙说。一个姓米勒的,我想他叫——”

“萨莉·米勒的父亲吗?”我惊讶地问。萨莉·米勒是我高中同学。

父亲咧了咧嘴,笑容有些苦涩:“不是,是她伯伯。萨莉·米勒的爸爸当时在外地念大学。但要是他人在德里,我想他也会站在他哥哥那一边。你如果怀疑我讲的是不是真的,我可以告诉你,特雷弗·道森听到过差不多一样的对话。他那天去帮那些大官拖地板,一字不漏全听到了。

“‘政府要把黑鬼送去哪里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米勒对福勒少校说道,‘我的问题是你周五和周六晚上允许他们去哪里。要是让他们继续在镇上闲晃,肯定会出事的。德里可是有白礼军团的,你知道。’

“‘但我这里也有一点状况,米勒先生。’福勒少校说,‘我不能让他们待在士官俱乐部,那不仅违反黑人不能和白人一起喝酒的规定,而且他们不该待在那里。那是士官俱乐部啊,您知道。那些黑人小伙子只是大兵而已。’

“‘那也不是我的问题。我只相信一点,就是你会搞定这事。干到这个位置,就该负起责任。’说完他就走了。

“福勒少校果真把问题搞定了。德里陆军基地当时虽然没有什么建筑物,但占地非常辽阔,总计超过一百英亩,往北直到西百老汇边缘,中间隔着一道草坪。现在的纪念公园,就是黑点酒吧当年的所在地。

“那地方在一九三〇年年初还只是个老旧的征用库房,但福勒少校召集所有E连弟兄,告诉我们那里以后就是‘我们的’聚会之所,语气好像他是漫画《小孤女安妮》里头的瓦巴克老爹一样。说不定他真的那样认为,觉得自己施舍了一个地方给黑人阿兵哥,即使那只是个库房。说完他好像不当回事似的补了一句,说以后不准再去镇上的酒吧。

“我们都很不爽,但又能怎么办?我们又没实权。连里一名年轻弟兄,一个名叫迪克·哈洛朗的伙房兵建议大家,说只要好好整理,说不定能把那地方弄得不错。

“于是我们真的将那里好好整理了一番。整体上结果很不错。我们头一回走进那地方,感觉很丧气,因为里头又暗又臭,到处是旧工具和发霉的装纸的箱子,只有两扇小窗,没有接电,地板上都是灰尘。我还记得卡尔·鲁恩恨恨地笑了一声说:‘少校那小子还真奇葩,对吧?说什么送我们一个俱乐部。我呸!’

“后来死在那场大火里的乔治·布兰诺克说:‘没错,我得说这里还真像个黑点。’酒吧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不过,真正的推手是哈洛朗……哈洛朗、卡尔还有我。我想上帝应该会原谅我们所做的一切——因为他知道我们根本不晓得日后会发生什么。

“没多久,连里其他弟兄也加入了。德里大多数地方都成了禁区,他们也没有什么选择。我们敲敲打打,清洁打扫。特雷弗·道森是木工高手,他教我们怎么在墙上凿窗户。阿兰·斯诺普斯更是好样的,找来一堆窗玻璃,什么颜色都有,既像彩虹玻璃,又像教堂那种彩绘玻璃,混在一起。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我问他。阿兰是连里最年长的人,大约四十二岁,所以我们都叫他斯诺普斯老爹。

“他塞了一根骆驼烟到嘴里,朝我眨了眨眼睛,说:‘夜间征收。’说完就不再多说。

“总之,那地方整理得很不赖,我们到了盛夏就开始在那儿混了。特雷弗·道森和几名弟兄在后半部做了隔间,设了一个小厨房,不过只有烤炉和两个油炸槽,想吃汉堡和薯条的时候可以弄来吃。墙边有一个吧台,但只放汽水和纯真玛莉之类的饮料——去,我们还真识相。我们不就是这样被教导的吗?想喝烈的,就得偷偷地喝。

“地板还是很脏,但我们油上得不错。特雷弗和斯诺普斯老爹引来一根电线,我想又是夜间征用。到了七月,周六晚上走进那里坐下来喝可乐、吃汉堡或卷心菜沙拉热狗。感觉很棒。那地方一直不算真的完工,大火之前我们还在装修。我们已经做习惯了……也可能是为了报复福勒、米勒和镇议会。但我想,从我和艾佛瑞特·麦卡斯林挂上‘黑点’招牌的那个周五晚上起,我们就知道这地方是我们的了。招牌下头写道:E连和其他弟兄。你知道吗,那感觉就好像专属俱乐部一样!

“我们把酒吧弄得很棒,棒到白人开始抱怨。接下来我们就看到白人的士官俱乐部开始加码,新增了特别区和自助餐厅,似乎想要和我们一较高下,但我们根本不想和他们比。”

父亲躺在病床上对我微笑。

“我们都很年轻,只有斯诺普斯例外,但我们并不笨。我们知道白人不介意我们和他们比拼,但只要我们领先了,就会有人打断你的腿,让你跑不下去。我们已经得到我们想要的,那就够了。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皱起眉头,沉默下来。

“什么事,爸爸?”

“我们发现连里弟兄可以组成一支不赖的爵士乐队,”他缓缓说道,“马丁·德维洛下士会打鼓,艾斯·史蒂文森会吹短号,斯诺普斯老爹弹新奥尔良爵士钢琴弹得不坏,虽然够不上行家,但感觉还不赖。还有一位弟兄会吹竖笛,乔治·布兰诺克会吹萨克斯。其他弟兄也会不时加入,有的弹吉他,有的吹口琴或单簧口琴,甚至在梳子上放一张蜡纸这样吹。

“事情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你知道,但到了八月底,每周的周五和周六晚上,黑点就会有精彩的迪克西兰爵士音乐。秋天来临的时候,那些弟兄表演得愈来愈好。尽管始终不够完美——我不希望你以为他们很厉害——但他们的演出很不一样……就是很有热力……很……”他举起瘦巴巴的手,在棉被上挥舞着。

“很大胆。”我试着猜父亲的意思。

“没错!”他大声说道,对我报以微笑,“你说对了!他们弹得很大胆。结果就是城里的人开始来到我们的地盘上,就连基地里的白人弟兄也来了。酒吧每到周末就人满为患。不过,这也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起初酒吧里的白人脸孔就像胡椒里的盐巴一样显眼,但随着时光推移,白人愈来愈多。

“白人开始光顾之后,我们就忘了要谨慎了。他们用牛皮纸袋装着自己买的酒过来,大部分是很烈的上等货。相较之下,城里酒吧卖的酒简直像汽水一样。我说的是乡村俱乐部才有的酒,小迈克,有钱人的酒。芝华士啦、格兰菲迪,还有邮轮上卖给头等舱客人喝的香槟。他们有些人管那种酒叫‘丑骡子酒’,和我们乡下那种动物同一个名字。我们应该想办法阻止他们的,却不晓得该怎么做。他们是城里人哪,拜托!他们是白人哪!

“还有,就像我说的,我们年纪太轻,对自己这番成就太自豪,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都知道米勒和他的同党一定知道我们这地方,但我想我们都没察觉他们气疯了。我没夸张,真的是气疯了。他们住在西百老汇的维多利亚式豪宅里,离我们不到四百米,听见音乐声不断,全是《挖土豆》或《哈格姑妈蓝调》之类的曲子,这已经很不妙了。知道白人小伙子也在里面,和黑人一起饮酒作乐,那感觉一定更糟糕。因为九月底十月初的时候,来我们那儿的已经不只是伐木工和酒鬼了。我们在城里肯定很轰动。年轻人会来喝酒跳舞,随着无名乐队演奏的音乐摇摆,直到凌晨一点歇业为止。而且来的顾客不光是德里居民,连班戈、新港、黑文、克里福斯米尔斯、旧城和周围小镇都有人慕名而来。缅因大学兄弟会的大学生会带姊妹会的女朋友一起来狂欢。乐队后来学会演奏爵士版的《杯酒高歌》,他们听了欢声雷动,差点没把屋顶掀了。当然,这里是士兵俱乐部,照理说是这样,一般人没得到邀请不能来。但小迈克,其实我们就是晚上七点开门,凌晨一点打烊。到了十月中旬,你任何时候到舞池里,都得和六个人贴着身体,根本没办法跳舞,只能站着扭动……不过就算有人介意,也没人抱怨。每到午夜,酒吧就像空掉的货车一样在高速公路上摇摆。”

父亲停下来喝了一口水,又继续往下说。他眼里光彩灼灼。

“唉,福勒终究会插手的。他要是早点行动,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只需要派宪兵过来,将客人带的烈酒统统没收就好。这就够了——事实上,他也只想这么做。这一招就足够让我们关门大吉了。我们当中可能有人得受军法审判,有人被关,剩下的人被调到其他单位,但福勒少校动作很慢。我想,他可能和我们有同样的担忧,怕城里有些人会震怒。米勒没有再来找他,我想福勒一定也不敢到城里见他。那家伙喜欢说大话,要我说,福勒其实和水母一样没骨头!

“所以,酒吧没被查禁,不然那些死在大火中的人现在还活着。是白礼军团结束了一切。那年十一月,他们身穿白袍闯进来,办了个烤肉大会。”

父亲再度沉默,但他没有喝水,而是郁郁地望着病房的某个角落。医院外,钟声从某处轻轻飘来,一名护士从门口经过,鞋底踩过塑料地板吱嘎作响。我听见电视的声音,还有收音机。我记得还听见风在外头吹着,咻咻地扫过医院侧面。虽然是八月天,风声却透着一股凉气,完全无视电视上播的《坎恩大反击》和电台放的四季乐队的《走路有风》,兀自呼啸着。

后来,他总算再次开口了:“有些人是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之间的草坪来的,因此肯定先在某人家碰面,可能在地下室,套上白袍,然后点燃火把。

“我听说还有些人是从瑞吉莱路进来的,那条路当时是进出基地的主要道路。我听说,我不想讲是谁告诉我的,他们开着全新的帕卡德轿车,身上穿着白袍,白色尖顶帽放在腿上,火把摆在脚边。火把是用刘易斯威尔球棒做的,顶端缠着一大团麻布,用女人拿来保存果酱用的红色塑料垫圈固定住。威奇汉街弯向瑞吉莱路的岔口有一个哨所,但卫兵拦也没拦,就让那辆帕卡德进来了。

“那天是星期六,酒吧里闹哄哄的,人们没完没了地跳舞。可能挤了两百人,甚至三百。后来那些白人来了,有六到八个人,开着那辆碧绿的帕卡德过来的。接着,更多白人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豪宅之间的树林来到酒吧。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小伙子不多。我有时会想,事发次日他们之中有多少人喉咙发炎或胃溃疡出血?我希望愈多愈好,那些鬼鬼祟祟的龌龊浑球。

“帕卡德停在山上闪了两次车灯,接着有四个人下车和其他同伙会合。其中几人手上拎着七点五升装的油桶,那时在加油站就买得到。所有人手上都拿着火把,留下一个待在车里。米勒有一辆帕卡德,你知道。没错,而且就是绿色的。

“他们在酒吧后方会合,给火把洒上汽油。他们或许只是想吓唬我们。我听人这样说过,但也听过相反的说法。我愿意相信他们只是想吓唬我们,因为我没那么坏,不想相信他们真的有那么狠毒。

“可能是点火时有汽油流到手上,他们中有几个人吓坏了,慌乱中将火把扔了出去,只想赶快脱手。总之,在十一月深夜漆黑的夜色中忽然冒出熊熊火光。其中几人拿着火把挥舞,不时有着火的麻布碎片飞出,有些人在笑。但就像我说的,有几个人将火把扔进后窗,落到厨房里。短短一分半钟,厨房就变成了人间炼狱。

“酒吧外头的那些家伙都戴着白色尖顶帽,其中几个大喊:‘黑鬼出来!黑鬼出来!黑鬼出来!’也许有几个人大喊是想恫吓我们,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想警告我们,就像我宁愿相信火把是他们不小心扔进厨房的一样。

“不管怎样都没有差别。乐队演奏的声音比工厂汽笛还响,所有人都在欢呼,兴奋到了极点,没有人察觉出事了。直到那天担任助理厨师的杰瑞·麦克鲁从后面的隔间夺门而出,大伙儿才知道不妙。火舌从厨房蹿出三米,当场烧掉了他的西装上衣,差点把他的头发烧光。

“事发当时,我和特雷弗·道森、迪克·哈洛朗正坐在东墙边,我起初以为瓦斯炉爆炸了。我才刚站起来,就被挤往门口的人群撞倒了。有二三十个人从我背上踩过,我想,在那场火灾中,我就只有那时候是真的害怕了。我听见有人尖叫,大喊失火了,赶快离开酒吧。但只要我试图起身,就有人踩着我的背过去,还有一个人踩在我的后脑勺上,让我眼冒金星。我的鼻子被压在油腻腻的地板上,灰尘冲进鼻孔,我又咳嗽又打喷嚏。有人踩到我的后腰,我感觉女人的高跟鞋狠狠插进我腹股沟里。老天爷,我可不想被人灌肠。要是当时我的卡其裤裂了,我看我的屁股可能这会儿还在流血。

“现在讲起来很好笑,但那一下真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被撞,被推倒和猛踩,被踹来踹去,隔天根本没办法走路。我不停地尖叫,但根本没有人听到,也没人理我。

“是特雷弗救了我。我看见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朝我伸来,像溺水的人看见救生圈一样抓着不放。他用力一拉,我正要站起来,又有人朝我脖子这里一踩——”

他按了按下颌和耳朵交界的地方,我点点头。

“那一下踩得很重,让我痛得大概昏迷了一分钟。但我没有放开特雷弗,他也没放开我。我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厨房和酒吧之间的墙倒了,发出砰的一声,就像点燃汽油时的爆炸声。我看见巨大的火团喷射出来,所有人都急着想躲开。有人逃过了,有人没有。我们连里的一位弟兄,我想是霍尔顿·萨托里斯,被压在墙下面,有一瞬间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燃烧的炭火底下开开合合。有个白人女孩,显然不满二十岁,她裙子背后起火了。她和一个大学生待在一起,我听见她朝他尖叫,求他帮忙,但他只拍了两下就跟着别人逃命去了。那女孩僵在原地,看着裙子往上烧。

“厨房那里简直有如地狱,火光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热得好像烤箱,小迈克,可以把人烤熟。你感觉皮肤都烤出油来了,连鼻毛也变酥了。

“‘我们得冲出这里!’特雷弗大吼,拉着我沿着墙边走,‘快点!’

“这时,迪克·哈洛朗忽然抓住他。迪克还不到十九岁,两只眼睛瞪得和台球一样,脑袋却比我们两个都清醒。‘不是那个方向!’他大喊,‘是这里!’他指着舞台……但那里有火,你知道。

“‘你疯啦?’特雷弗吼了回去。他声如洪钟,但大火有如雷鸣,加上众人高声尖叫,几乎淹没了他的声音。‘你想死就自己去死,我和威尔要逃出去!’

“特雷弗依然抓着我的手,继续拉着我往门口挤。但周围人实在太多了,根本看不见门在哪里。要不是迪克,我一定会跟着特雷弗走。我吓坏了,完全搞不清方向,只晓得我不想被烤成火鸡。

“迪克使尽全力抓住特雷弗的头发,逼得特雷弗转过头来。他一转头,迪克就赏了他一巴掌。我记得我当时看见特雷弗的脑袋撞到墙上,心想迪克疯了。我听见他朝特雷弗咆哮:‘你们往那里走是自寻死路!他们从外头把门抵住了,白痴!’

“‘你又知道什么?’特雷弗吼了回去,接着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像是炸弹爆炸了,只不过爆炸的不是炸弹,而是马丁·德维洛的大鼓。大火正沿着横梁蹿烧,地板上抹的油也起火了。

“‘我知道!’迪克大喊,‘我就是知道!’

“迪克抓住我另一只手,我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拔河绳。特雷弗仔细打量了出口一眼,接着就朝迪克指的方向走去。迪克带我们走到一扇窗边,抓起椅子想将窗户打破,但才刚要动手,窗子就被热浪冲开了。他抓着特雷弗·道森的裤腰,将他往上提。‘爬啊!’他大叫,‘快爬啊,笨蛋!’于是特雷弗奋力往上爬,头先脚后地爬过了窗框。

“迪克开始推我,我努力往上,抓住窗边使劲拉扯,隔天两只手掌都是水泡,因为木头窗框已经在冒烟了。我头先出去,要不是特雷弗抓住了我,我的脖子可能当场就折断了。

“我们回头张望,眼前的景象就像最可怕的梦魇,小迈克。那扇窗已经变成火光熊熊的方框,屋顶有十几处蹿出火焰。我们听见尖叫声从酒吧里传来。

“我看见两只棕手在火焰中挥舞。是迪克。特雷弗·道森用双手做踏板,让我踩上去伸手抓住迪克。我用力拉他,肚子不小心碰到墙壁,感觉就像贴着滚烫的炉子一样。迪克的面孔出现在窗边。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们可能救不了他了。他已经吸进浓烟,就要昏迷了。他双唇焦裂,衬衫背部冒着烟。

“我差点松手,因为我闻到了尸体烧焦的味道。我之前听说人肉烧焦后闻起来就像烤猪肋排,结果根本不是。那味道更像阉完马,生一堆火将割下来的东西扔进去,除了听见马睾丸像栗子一样噼啪作响,还会闻到的恶臭。人穿着衣服烧起来就是那个味道。我闻到了,而且知道自己没法再闻下去,因此使劲猛地一拉,把迪克拖了出来。他只掉了一只鞋子。

“我跌下特雷弗的双手,整个人往后摔去。迪克压在我身上。我告诉你,黑人的头真是够硬。我被他撞得差一点断气,有好几秒动弹不得,之后才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但我不久就能撑起身子,然后站了起来。我看见几个影子跑向草坪。我起初以为是鬼,后来才看见鞋子。那时,酒吧四周已经亮得犹如白昼。我看见鞋子之后,立刻明白那几个影子是人裹着袍子。其中一人稍微落后,我看见……”

父亲没有往下说,舔了舔嘴唇。“你看见什么,爸爸?”我问。

“别问了,”他说,“帮我把水拿过来,小迈克。”

我将水递给他,他几乎一饮而尽,接着开始咳嗽。一名护士正好经过,探头进来说:“您需要什么吗,汉伦先生?”

“我需要新的肠子,”父亲说,“你们手边有吗,罗达?”

护士露出紧张迟疑的笑容,从门前走过去了。父亲将杯子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回桌上。“说比回忆更花时间,”他说,“你离开前能再帮我倒一杯水吗?”

“没问题,爸爸。”

“听完这个故事你会做噩梦吗,小迈克?”

我很想说谎,但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说谎了,父亲应该不会再讲下去。他虽然脑袋不清楚,但可能还不到那种程度。

“应该会吧。”我说。

“做噩梦其实不是坏事,”他告诉我,“噩梦让我们能想象最糟的状况,我想这就是噩梦的意义。”他伸出手,我也把手给他,父亲就这样握着我的手讲完了那个故事。

“我回头一看,发现特雷弗和迪克正要绕到酒吧前面,便立刻追了上去,但依然有点喘不上来气。酒吧前面挤着四五十人,有的在哭,有的在吐,有的在尖叫,还有人又哭又吐又叫。其余的人则躺在草地上,被烟呛得昏死过去。酒吧的门关着,我们听见里面有人尖叫,叫着要出来,要神怜悯他们,他们身上着火了。

“穿过厨房有个门通往放垃圾桶和杂物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有正门。想进酒吧必须推门而入,出来则是用拉的。

“有些人顺利出来了,但后面的人开始挤到门边用力往外推,结果反而把门关上了。后面的人使劲往前挤,想要躲避大火,所有人挤在一起,最前面的人都被压扁了。有那么多人在后面推,他们不可能把门拉开,因此大伙儿全都被困在里面,而大火还在蔓延。

“是特雷弗·道森救他们出来的,让死亡人数停在八十左右,而不是上百,甚至两百。但他千辛万苦,得到的却不是奖章,而是被关在莱伊禁闭室整整两年。我们跑到酒吧前面,看见一辆旧大卡车停了下来,司机正是咱们的老朋友威尔森中士。基地所有坑洞都是他搞出来的。

“威尔森下车后开始大吼大叫,下达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命令,但反正也没什么人听见。特雷弗抓住我的手臂,一起跑到威尔森面前。我不晓得迪克·哈洛朗跑去哪里了,直到隔天才见到他。

“‘中士,我必须借用您的卡车。’特雷弗对着威尔森大喊。

“‘闪开,黑鬼!’威尔森说着将特雷弗推开,又开始胡乱下令,但根本没有人理他,而且他也没能讲太久,因为特雷弗·道森像箱子里的小丑那样跳起来,将他撂倒在地。

“特雷弗应该用了很大力气,换作其他人可能会倒地不起,但那家伙的头还真硬。只见他站起来,嘴和鼻子都在流血,对特雷弗说:‘我要杀了你。’话音刚落,特雷弗就使劲朝他肚子挥了一拳,让他弯腰捧腹,我趁机双手交握,用力朝他脖子敲了下去。这么做很孬种,从背后攻击人,但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而且老实说,能给那口无遮拦的浑球一拳还是让我暗爽了一下。

“威尔森像被斧头砍到的小牛一样倒了下去。特雷弗跑向卡车,发动引擎,将车掉头朝向酒吧,对准正门左侧。他松开离合器,踩住油门,车子开始冲刺。

“‘那边的人注意点!’我朝着周围的人大喊,‘小心卡车!’

“众人吓得四处逃窜,特雷弗没撞到人真是奇迹。他以大概五十公里的时速冲进酒吧左侧,脸庞狠狠撞在方向盘上。我看见他鼻子流血,他摇摇头将血甩掉。他打挡倒车,后退了五十码左右,然后再度冲向酒吧。轰!黑点酒吧只不过是瓦楞铁皮搭成的仓库,这第二次冲撞让它散架了。只见酒吧一侧完全塌陷,火焰从废墟中蹿出。我不晓得里面的人怎么还能活着,但确实有人还没丧命。人比你以为的要顽强许多,小迈克。要是你不相信,看看你爸爸,我靠指甲救了自己一命。黑点就像正在熔化的火炉,大火和浓烟构成的地狱,但还是不断有人从火里跑出来,人数多到特雷弗不敢再撞第三次,生怕轧到人。于是他下车跑到我身边,不再插手。

“我们站在原地看着黑点付之一炬。虽然只有五分钟,感觉却像一辈子。最后逃出来的那十几个人,身上都着了火。其他人抓住他们,让他们在地上滚动,把火弄熄。我们往酒吧里看,发现还有人挣扎着想出来,但心里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活着出来了。

“特雷弗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用力回握了他两次。我们手牵着手站在那里,就像你和我现在这样,小迈克。特雷弗鼻子断了,血流满面,眼睛肿得睁不开,我们一起看着酒吧里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鬼魂。那些男人、女人。他们在大火中只剩下发光的身影,朝特雷弗用威尔森中士的卡车撞开的大洞走去。有些人伸出手臂,似乎期待有人来救他们。另一些人则只是走来走去,但看起来哪里也去不成。他们的衣服熊熊燃烧,脸庞起火,一个接一个跌倒在地,再也看不见了。

“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女人。她的裙子已经烧掉了,身上只剩内衣,整个人像蜡烛一样燃烧着。她朝外头望了最后一眼,我觉得她似乎在看着我。我看见她的眼皮也着火了。

“那女人倒地之后,一切都结束了,整个酒吧变成了一片火海。等基地的消防车和中央街消防队派来的两辆消防车抵达时,酒吧已经烧光了。这就是黑点大火事件,小迈克。”

他将水喝完,把杯子递给我,要我去大厅的饮水机接水。“我今天晚上很可能会尿床,小迈克。”

我亲了下他的脸颊,走到大厅去接水。等我回来,他又恍神了,两眼呆滞,似乎陷入了沉思。我将杯子放在床头桌上,他咕哝了一句谢谢,我差点没听出来。我看了看桌上的韦斯特克洛克斯钟,发现快八点了,我该回家了。

我弯腰想和他吻别……却听见自己低声说:“你看见什么了?”

他的眼皮快要闭上了,眼睛几乎没有转向我。他可能知道是我,也可能觉得那是他心里的声音。“啊?”

“你看见什么了?”我轻声说。我不想听,但非听不可。我又冷又热,两眼发烫,双手冰冷,但是我非听不可,就像罗得的妻子非得回头看所多玛城毁灭一样。

“我看见一只鸟,”他说,“就在跑在最后的那个人上方。可能是鹰。他们叫它红隼。但它非常大。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否则会被关起来。那只鸟的双翼张开可能有十八米长,和零式战斗机一样。我看见……看见它的眼睛……我觉得……它也看见我了……”

父亲的头歪向一边,对着窗户。夜幕正慢慢落下。

“它俯冲而下,抓住那个人,紧紧攫住他的白袍,真的……我听见翅膀呼呼鼓动……很像火的声音……它停在空中……我心想,鸟不会停在空中……可是这只鸟会,因为……因为……”

他不再说话。

“为什么,爸爸?”我低声问,“它为什么能停在空中?”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

我默默坐着,心想他这回一定是睡着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恐惧过……因为四年前我见过那只鸟。我想不出为什么,但我几乎忘了那天的梦魇,直到现在被我父亲召唤回来。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他是在飘。在飘。它两边翅膀上都绑了一大堆气球,它在飘。”说完他就睡着了。

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

它又来了,我现在晓得了。我会继续等待,但心里知道这是真的。我不晓得这回我能不能熬过去。我小时候有办法应对,但小时候不一样。完全不同。

上面那些全是我昨晚写出来的,简直像发疯一样。反正我也回不了家。路上覆盖了厚厚一层冰,虽然今天早上出太阳了,但地面的冰还是纹丝不动。

我一直写到深夜三点多,越写越快,想一口气写完。我已经忘了十一岁时见过那只巨鸟,是父亲的经历唤醒了我的记忆……从此我想忘也忘不了,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那算是父亲最后送我的礼物吧。很可怕,但从某方面来说又很棒。

我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脑袋枕着手臂,笔记本和笔摆在面前。早上醒来,我屁股发麻,腰酸背痛,但感觉很自由……摆脱了那个老故事。

但我马上发现了一件事。昨天夜里,我不是一个人。

从图书馆前门(我昨晚锁上了,我向来都会锁门)到我睡觉的书桌前,有一排淡淡的半干的泥脚印。

但没有离开的脚印。

无论来者是谁,都是夜里出现的,来留下符咒……然后消失无踪。

我的阅读灯上系了一个气球,充了氦气的气球,在从高窗斜斜照进来的晨曦中飘动。

气球上是我的脸。没有眼睛,血从凹陷的眼窝里流出来,因为尖叫而变形的嘴印在薄薄的、鼓胀的塑料膜上。

看到那个气球,我吓得放声尖叫。声音穿过图书馆,又被反射回来,在通往书架的螺旋铁梯间振荡。

气球砰的一声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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