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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迪接过美钞,开心地答道:“我知道有一条小路,从镇公所出去,绕到屋后,那里有个下水道盖子。揭开盖子,钻进下水道,沿着管道走二十分钟,就能出镇。出口处,就在墓园里。”
真是太好了,现在雨季还没来临,下水道里不会有太多污水。只要我跟着贝迪,沿下水道来到墓园,我在墓园里掐死他,再把他的尸体随便抛到墓园旁的森林里,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莫龙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和贝迪一起出了镇公所。
绕到镇公所后,贝迪揭开了一个下水道盖子,然后我们钻进下水道,沿着潮湿恶臭的管道向前走了二十分钟,在一个铁盖子下面停住了脚步。
贝迪指着头顶,说:“上面就是墓园。”
我让贝迪先出了下水道,过了一会儿,我也站在了墓园里。环顾四周,墓园里空无一人,我对贝迪说:“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捏紧了拳头,猛地向他后脑挥去。“砰”的一声闷响,贝迪倒在了我面前。
6
说实话,我这辈子做过不少坏事,但却从来没杀过人。
我该怎么结束贝迪的生命呢?掐死他?我有些下不了手。割断他的颈子?身边没有锋利的匕首。拿石头砸死他?墓园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都找不到。而且杀了他后,尸体与血迹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坟,没有墓碑,坟茔旁摆着一把铁铲,坟前的土壤甚是松软,看颜色也很新鲜,想必坟中的尸体应该还没下葬多久。
很好,我可以用那把铁铲掘开坟墓,把昏迷的贝迪扔进墓穴,再盖上土,就能完美地让他消失。反正这是一座新坟,坟前的土壤颜色很新鲜,即使别人来到这里也不会起疑心。
我赶紧拾起铁铲,发了狂似的挖掘着坟前的新土。我必须立刻完成这一切,然后趁着哈曼镇长收完租前,赶回镇公所的客房里洗个澡。如果镇长问及贝迪在哪里,我只需耸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7
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
我正疑惑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抬眼望去,却看到刚才我钻出的那个下水道井口中,钻出了几个人。为首的是哈曼镇长,其他的人则是镇里的居民,其中包括了那个在镇外加油店的店老板,也包括了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他们全都虎视眈眈地把我盯着,在哈曼镇长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在那个加油店店老板的手里,则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中年妇人手里,则拎着一把与我手中一模一样的铁铲。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而又恐惧地问道。
哈曼镇长望了一眼我所掘的墓穴,冷笑一声,说道:“陈先生,真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巧,正好掘到了莫少爷的坟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再次问道。
哈曼笑道:“好吧,就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按照你们华人的习惯,就让你做个明白鬼吧。”
8
莫龙是个大地主,几乎整个伊丹瓦镇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就连镇公所也是租用他的土地,并向他借钱修建的。
两年前,莫龙决定出国旅游,增广见闻。这两年里,伊丹瓦镇里人一直过着不用交租的日子,真是开心得不亦乐乎。
几天前,莫龙终于回来了。其实他心地还是蛮好的,并没急着找镇里人催要租金,但镇里人却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柄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哈曼镇长的这种感觉尤其炽盛,因为他嗜爱赌博,州府拨下来的镇公所土地租金与办公经费都被他挥霍一空了。于是哈曼暗地找镇里人商量,决定杀死莫龙。
镇里人当然都同意哈曼的主意,只要杀死莫龙,大家就都不用再交土地租金。而且莫龙没结婚,他死后,遗产也没有继承人,镇里人正好可以把莫龙的土地分了,各归各人。
于是在莫龙回到伊丹瓦镇的第二天,就被以哈曼为首的暴民用石块活活砸死了,最后被赤身葬在了墓园里,连墓碑都没有一块。
不过,莫龙是个有钱人,在外界也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一定会有朋友问及,所以哈曼开始思考如何清除后患。恰好,他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印有一份我那TNPT公司的广告,还在广告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发现我与莫龙长得极为相似。
哈曼便订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趁着我还没上班,把一只藏有地契的骨灰匣交给公司外一个靠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让瞎老头转告我,把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