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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展开随身带来的一面旗帜,白色旗面上画着一只蓝色的鸟头和一片火红的枫叶。林珩生前是美院油画专业的学生,这笔触在他看来相当幼稚,大概是宇卓自己画的,而且技艺着实不高。不过林珩还是一眼认出了旗子上的图案,那是林珩最喜欢的棒球队——多伦多蓝鸟队的标志。
“小鬼还懂棒球?”林珩惊叹了一下。
“当然,人间都全球一体化了,咱阴曹地府也要迎头赶上嘛!”
“真不好意思,我们不太想和你们一体化……”
“可是人间的东西很迷人呀!对了,我有很努力地学习英语,不仅是英语,我还会一些丹麦语和俄语。”宇卓于是用外语和林珩打招呼,“Hej!”
林珩听发音还以为是英语,于是回答,“Hi,I‘m Lin Heng.”
宇卓注视着林珩的眼睛,有些严肃地问道,“Kan du huske mig?”
林珩完全听不懂,连是什么语言都分辨不出来,他仅会的几句俄语中包括“再见”这个词汇,于是他回答了一个“досвидания”,生硬地结束了这段尴尬的对话。
宇卓似乎有些失望,微不可见地蹙了一下眉,随即又轻轻叹了一口气。
林珩此时还泡在河里,他蹚着水,一脚深一脚浅地从河里走出来,一直到走上岸,胸怀坦荡地出现在宇卓面前。
“哎呀,别这样,人家可是个正经鬼呢!”宇卓赶紧双手挡住眼睛,然而指缝却没那么老实,“再说你太瘦了。”
林珩无言以对,他指了指宇卓坐着的那块石头,意思是自己的衣服还压在石头下面。
宇卓会意,急忙跳下石头,让林珩可以取衣服穿。其实林珩原本想躺在石头上把自己晾干的,现在看来这样不太方便。
林珩正打算用白T恤把自己擦干,宇卓见状将旗子递过来,“干净的。”
“谢谢你。”林珩于是用旗子裹住自己,旗子是棉质的,吸水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