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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原本不想揭穿她的身份的,况且这柳仙仙身份特殊,他真说出来,恐怕会给她引来杀身之祸,可事到如今也只能行此下策。
“老板娘这么说就见外了,毕竟……”他说着,突然站起了身,向前倾了倾,并看似无意识地,用一只手搔了搔鼻梁,刚刚好挡住了自己的嘴形,然后,无声地对她说道,“言螺殿……”
他只说完这三个字,柳仙仙却突然像被雷劈了一般,猛然坐直了身子。刚刚还充满媚笑的眼神,顷刻间仿若一把冷得刺骨的利剑,直直地盯着宋慈的脸。
“……的消息,可是最灵通不过了。”那无声的三个字过后,剩下的半句话,却又恢复了往常的音量,且脸上,又挂上了那似有若无的微笑。
那柳仙仙也不是吃素的,变脸的速度比变天还快,一记冷冷的眼刀过后,嘴角轻轻扬起,竟然硬生生地转变成一抹灿烂的笑容。不是媚笑,更不是调笑,那笑意嫣然,道不出的万种风情,却又勾得人看直了双眼。
站在宋慈身后的阿乐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吞咽声有些大,直引得坐在柳仙仙身旁的徐延朔也不禁转过了头。他微一蹙眉,心跳,却也快了几分。
柳仙仙抿了抿嘴,又看看周围,可能是觉得环境太过嘈杂,有些事,不方便开口,“还是雅间吧,您别为难我了,有些话,您几位听着无妨,要是在此处说了,那倒霉的就是我了……”
宋慈见她坚持,也明白她这个身份确实有些为难,便朝着安盛平和徐延朔点了点头,这才站起身,随着她一起移步到了楼上。
临上楼前,阿乐还回过头,依依不舍地瞅了瞅绿裙子的姑娘。那姑娘倒也抬起了头,可压根儿就没看他,眼里心里,全是安盛平的身影。
“老弟啊!”福顺拍拍阿乐的肩,“你死了这条心吧,绿荞姑娘虽然身价不高,可她心高着呢,你这身份,怕是入不了她的眼!”
阿乐却没有生气,只是笑了笑:“原来,她叫绿荞啊。”
一行人进了雅间,只留安广、福顺和阿乐在外面守着。
倒不是这三人身份不够,只不过他们接下来要说的事情尤为机密,总要有人在外面看着,以免被人偷听了去。
若是安广一人守候,未免太扎眼了些,所以阿乐和福顺两个笑呵呵的小厮站在门口,从楼下看,怎么瞅着都像是老爷公子在里面逍遥快活,侍卫小厮在外候着,不方便进去扫兴。
“这位公子是怎么知道奴家身份的?”
既然已经挑明,柳仙仙便收起了刚刚的笑容,关上门,开门见山地问道。
安盛平刚刚坐在宋慈旁边,并未看到他用手挡住脸时说的那几个字,倒是徐延朔,他本就是半个江湖人,白道黑道都有接触,自然知道宋慈说的那三个字是何等重量。
只是徐延朔做梦也没想到,这看起来娇滴滴的柳仙仙,居然真的会是言螺殿的人。
如今的江湖有四大门派,这四大门派虽然成立的时间都不超过三十年,但影响力却比很多历史悠久的名门正派还要更大、更广。
而这言螺殿便是其中最特殊的一派。
言螺殿的特殊,是因为这门派里的人全都是女子。
“江湖上有四大门派—雁北堂、言螺殿、天鲸帮和迎风阁。这迎风阁做的是杀人的买卖,据悉整个江湖最好的刺客和杀手都在迎风阁,所谓‘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所以……”
“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交了钱,这世上,就没有迎风阁杀不了的人。”
后面这半句话,是徐延朔替宋慈说的。他是金刀名捕,打交道最多的,自然就是那杀人不眨眼的杀手。不过虽然这迎风阁手下的人命案多,可他们却并不招人讨厌,毕竟迎风阁杀的,很多都是该杀之人,就像刚刚楼下那两人说到的岳家公子。
徐延朔身为朝廷命官,有些话不方便明说,但他心里也有一杆秤。
“至于这天鲸帮就有趣了,他们常年在海上活动,据说帮派的创始人刘海生就是靠打捞沉船发的家,只不过买卖做大了,只靠捞沉船就不够了。”安盛平虽不是江湖中人,但他博览群书,认识的人也不少,从小到大,没少听这些江湖上的故事,“后来,他们把触手伸向了陆地,听说沿海一带的有钱人家下葬,都要先去拜码头,如若不事先拜过,保不齐前脚下了葬,后脚就被人挖了坟,掘了墓。”
宋慈点头,其实他对迎风阁和天鲸帮了解都不多,要真说起这四大门派来,他唯一实质接触过的,也就只有那一人而已。
“前几日赶路时,我恰巧经过了一处叫三里坡的村子。”
原本明明在说着四大门派,不知为何,宋慈突然话锋一转,跳到了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上。是以安盛平和徐延朔面面相觑,也不知宋慈要表达什么。
倒是柳仙仙,一直沉默不语,静静地看着他,倒想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三里坡,住着位叫七叔公的老者,他五十岁老来得女,生了三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三个姑娘是三胞胎,身高样貌自然就像是一个人一样,十六年后,三人全都生得亭亭玉立,想不到竟又一起定了亲,索性连成亲的日子也选在了一天,三姐妹一起嫁了人。”
宋慈声线清冷动听,讲起故事来,也是娓娓道来,明明是件不起眼的小事,到了他的口中,竟也让人听了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那一天,天气晴朗,七叔公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扛着锄头,去后院挖出了三十岁娶妻那年便埋下的整整六十坛女儿红,他原本想着,婚后一年抱俩,两年得仨,谁承想一直到了五十岁,妻子才为他生下女儿,所以……”
柳仙仙笑了:“所以,那六十坛女儿红,整整在地下埋了三十六年?”
徐延朔喜欢喝酒,仅仅只是这么听着,都仿佛闻见了那带着泥土的酒香……三十六年时间不短,那酒想必甘醇无比,若是不会喝酒的人,怕是一开封,只闻酒气,都会醉了。
“是啊,”宋慈带着微笑,继续说道,“七叔公高兴,于是他大摆宴席,没有好菜,就用好酒招待往来的客人,不管是谁,不管认识不认识,哪怕是路过,都可以去喝上一杯,沾沾喜气。”
安盛平也笑了,他本想问问宋慈喝了几杯,可宋慈的酒量他是知道的,这种酒,怕是只要一两杯,宋慈就吃不消了。
可谁知,宋慈却并没有提到自己,因为,他要说的是另一个人。“那一天,有个人从天蒙蒙亮就一直坐在席间喝着,他从第一桌开始,喝到了最后一桌,从日出喝到了日落……这人穿着件粗布衣裳,头上戴着顶斗笠,一坐就是一天,一喝就是整整三十七坛酒。”
“三十七坛!”徐延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他喝了三十七坛,而不是三十七杯!”
“三十七坛,我数着,七叔公数着,到了后来,村里所有人都来数着他喝酒,就连七叔公那三个女婿也忘了待客,三个女儿也摘了盖头,几百个人围着他,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就这么默默地看着他喝酒。”
柳仙仙蹙起了眉,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无奈起来。她似乎已经想起了这个人是谁,是啊,这样的人,除了他,这世上哪还找得出第二个!
宋慈笑了:“这人喝了三十七坛,只说了一句话。”
安盛平没见过那景象,但想也知道这人当时有多威风。黄昏时分,夕阳打在他的斗笠上,他一只脚跨在板凳上,一手举着个酒坛子……
“那人说什么?”“他擦了擦嘴,说了一声,‘好酒’!”
“哈哈哈哈哈哈!”安盛平抚掌大笑起来,“有趣有趣,这人真是有趣得紧!只可惜我没亲眼看到,不然真想和他交个朋友!”
徐延朔也瞪大了眼睛,若是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只当是在吹牛,可偏偏说这话的,却是宋公子。
他相信宋慈,所以,那人必定是真实存在的!
柳仙仙似乎是彻底认了命,负气一笑:“你说的这人,是不是叫铁鱼?”
“是,”宋慈点了点头,“他就叫铁鱼。”
“铁鱼?”安盛平虽然觉得名字有些耳熟,但一时间却怎么也想
不起来,“你说的是哪个铁鱼?”
“他说的是雁北堂的堂主,”柳仙仙笑了,她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栽了,“除了他,这世上哪还有别的铁鱼!”
经她这么一点拨,安盛平立刻想起,那雁北堂的堂主,就叫铁鱼。
只是,这人虽是个奇人,却终年神龙见首不见尾,想不到宋慈来湖南的路上竟然有此奇遇,可以遇到他!
再看柳仙仙,脸上虽然挂着笑,但笑容却明显和刚才不同,似乎透着几分无奈,又带着些许的甜蜜。
虽然她年纪比起楼下那些姑娘来,要略大一些,可看起来,她仍旧是个风韵犹存的美人,而且身上带着股成熟女人才有的气度。若她换上一身衣服,洗去浓浓的脂粉味儿,就算不是倾国倾城、闭月羞花,可也对得起她“仙仙”的名字。
只是,不知这柳仙仙是不是她的真名?也不知,她和雁北堂的铁鱼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而她,显然也不想解释什么,她只知道,是铁鱼叫他们来寻的自己。
有他做担保,她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忍不住埋怨道:“他倒是大方,几杯酒下肚,就把我给卖了!”
宋慈见她误会,赶紧摇摇头,朝她行了个大礼:“老板娘您误会了,铁大哥并没有说您的姓名,也没有指明您的所在。他看了四郎写给我的信,知道了长乐乡发生的这几起奇案,只是跟我一起分析了案情,又说他有事在身,不能随行帮忙,且说如果我要是想打探消息的话,可以去找一间人多、热闹,又鱼龙混杂的酒馆。因为他那朋友不但长得漂亮,而且特别喜欢热闹,喜欢喝酒,所以去找这么一家酒馆准没错!”
“你倒不用替他说话,他没告诉你我的名字和我栖身的地方,这一点,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柳仙仙红唇一撇,轻轻扬起笑,“老娘每到一处,做过什么,改了什么名字,他根本就不知道!不过,三年前一别,他知道我要来这长乐乡,自然也就只能告诉你这些而已。”
宋慈也笑了,因为他看得出,那柳仙仙和铁鱼之间,必然有着很深的羁绊,如若不是,刚刚他揭穿柳仙仙身份时,她便极有可能当场翻脸。此时她非但没有生气,还跟他们有说有笑,想来,这个忙,她是愿意帮的。
“可是小子,就算你瞎猫碰死耗子,真的碰对了地方,可芙蓉阁这么多人,你是怎么猜出我便是那死鬼告诉你的人?”
“因为,铁大哥还告诉我一件事。”“什么事?”
“他说,那人虽是个打着灯笼难找的大美人,可偏偏,她眼睛是瞎的……”
柳仙仙蹙眉,虽然早就知道那厮说不出什么好话,可凭什么说她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