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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相信那栋小楼里现在没有人,但我还是踮着脚悄悄地潜进了院子——院子的大铁门是锁上的,我是翻铁栅栏进去的,还好这里没有养狗。我不想潜进楼里,我也没有撬锁的本事,看来只能在院子里寻找了。我需要一件可以挖坑的工具。我看不出这栋小楼是做什么用的,角落里散落着一些碎瓷片,还有几块较为完整的,可以看出是花瓶的形状。经过我的粗略观察,院子的地面和小楼的窗户都很干净,所以这里应该并非废弃之地。原本我的要求很低,只要能找到一件称手的适合挖坑的工具就行了,但我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竟然在院子的墙角找到了一样挖坑专用工具——铁锹。
我扛着铁锹返回陈尸的树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坑挖好,累得我满头大汗,浑身肌肉撕裂般地疼痛。我用手擦拭脸上的汗水,无意中碰到了被打得肿起的位置,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我情不自禁地对着尸体恶狠狠地小声骂道:“叫你他妈的打我脸!”
在把尸体丢进坑中之前,我从他的身上搜出了钱包,钱包里有他的证件,他叫余磊,1983年生,比我大一岁。我把他的钱包装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然后将他拖到坑边,接着一脚把他踹了下去。可是这个坑的直径挖得不够大,他笔直的身躯无法完全进入坑中,于是我动手将他的身体摆成了蜷曲状,那姿势就像是在母体内刚孕育成形的胎儿一样。
看着他蜷缩在坑里的样子,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词——安详。生命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人从黑暗、温暖而平静的子宫而来,无论在世间如何辗转挣扎,过得或好或坏,最终都会回到原点,返回无机状态,也就是死亡。
我一锹一锹地把土往坑里填,用了二十分钟,终于把坑填平了。我踩踏着坑面,尽量让此处显得自然,因为环境太过昏暗,手机屏幕的亮度也有限,我无法确定当有人白天路过此地时能否发现蹊跷,我打算记住这个位置,等白天再来看看。看到自己的手机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一个失误,他的手机呢?我想我不应该将他的手机留在他身上,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把土给挖开了。
我返回小楼的院子,将铁锹放回原处,然后翻出院子,跑出昏黑一片的树林,来到了路灯照射下的马路上。眼前的环境从黑暗突然变成光明,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从地狱返回到了人间,但这并不能让我松口气。路灯灯光照得我头晕目眩,我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着粗气,刚才埋尸的一幕幕在我脑中闪现,尤其是那张扭曲狰狞的面孔,以及面孔上那一对暴出的眼球。我努力压制着已经翻江倒海的胃,但还是没能忍住,终于跪在路边,“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吐到不能再吐的时候,我恢复了清醒——等等,难道我之前的所作所为,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完成的吗?不,那时也是清醒的。可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把一个被我亲手杀掉的陌生人给埋了,天哪!这真的是我干的事情吗?事后,我给自己埋尸时的精神状态做出了一个总结——平静的癫狂。这是一个矛盾的词语,也许只有我自己才能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状态。
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尘,往我的出租屋方向走去。我想我的目光是呆滞的,我的双腿依靠本能走动着,双臂机械地摆动,如行尸走肉一般。在往家走的途中,我总感觉身后有人在跟着我。我的胸口感到一阵阵窒息,好像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已被恐惧塞满。我低着头往前走,不敢停步,更不敢回头看,我默数着心跳以分散注意力,但这并不能驱散我心中的恐惧。我的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我要赶紧回家。
我知道这不是在梦境里,我知道自己尚身处人间,可我已经感受不到道路两旁树木散发出的清新气息,也闻不到花香,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的,只有腐败的味道。
02_
第二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了那个被我掐死的人。不,他已经不再是人了。梦中的他,瞪圆了双眼,吐着舌头,伸直着双臂,在我身后追啊追啊,我在前面跑啊跑啊,边跑边呼救,可路边的人全都像稻草人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木然地看着我。只有几个跳皮筋和踢毽子的小女孩望着我哈哈大笑,笑声很凄惨,我却能从中听出嘲笑的意味。我发了疯似的狂奔着,前方好像没有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