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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速回敬一句:“you are welcome!”抬腕亮出藏在右手中的魔爪,刀刃迎着她的手撩格上去,饶是她眼疾手快马上便仰身撤招,可是出手速度越快就越难以收回,终究还是被黑亮的刀锋割破了掌缘,有一线细碎的鲜血迸射在我脸上。
借她仰身之力,我翻转刀齿顺势往下,划开了她的V领衫,磕划所到,文胸前扣和二指宽的皮带都被剖为两半。
——刚才我按胸口时,已经悄悄卸下小魔送的魔爪握在手里。露娜也许没看过武侠小说,不知道行走江湖最忌轻视僧尼道和女人,尤其是名叫陈七的女居士。
我最讨厌被当成人质胁迫队友,碰到这种不开眼的家伙只好往死里揍。很久以前,有次小八带一帮人出去砸场子,我抽着烟靠在他摩托车后座观战,对方有个傻小子偷偷从我身后摸过来,用刀指着我脖子威胁小八他们住手,我把烟头按在他手背上,然后一个毛驴后蹬腿踹中他下阴,该傻小子惨叫而退,我仍然怒不可遏,抄起座位上的头盔加入了战团。然后,这一票在城东郊区混得最横的流氓团伙,在我和小八的带头冲锋下,被逼得跳下护城河游水而逃,战果辉煌。
露娜摔倒在一旁激起的雨水溅过来,把我从不适时的回忆中浇醒,她衣襟敞开,脸上的雀斑因暴怒而更醒目,我几疑自己在跟一颗大草莓搏斗。
地面的积水浸湿了她的衣服,紧绷绷地裹出了诱人曲线,胸脯半露,估计小魔那畜生在旁边看得鼻血都快喷出来了。我一手捉住她持枪的左手,另一只手半举魔爪提神防备,冲她和善一笑:“闺女,跟你说个事儿,我最恨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刚说到这儿,抓在她右腕的左手突然传来锥心刺痛,我神经一跳,立刻醒悟到她一定是扔掉了枪,改用手上佩带的腕刀。
我靠啊,有种不要仗着装备多欺负人,咱俩一块儿脱光了膀子再打!
电光石火之间匆忙撒手,幸尔短刀只在我小指划出了一道伤口。如果她从没有在我面前亮过刀,这一下我必会着了道儿,至少要被她削掉几根手指头,可惜她曾经用这把日本短刀来割破刘易斯的衣服,所以我对它印象很深刻,知道露娜的真实身份是一位冷兵器行家。
我忍痛爬起来,准备上前再战,而狡黠的露娜识破了我想跟她缠斗的想法,一个翻滚到了枪边,伸手就要去捡,忽然一柄直刀从旁边飞射过来,颤巍巍地钉在她指缝间,僵止了她的所有动作。
小魔缓缓收回手,踏着积水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蹲身拔起刀子,再拾起地上的那支银色手枪,然后脱下了外套,轻轻盖在她几近半裸的雪白胴体上。
“露娜,It''''s over。”他说。
直到小魔将车子开出很远,我依然埋怨他犯不上缴了露娜的械,她脸皮再厚,也不可能半裸着在街上追杀我。
小魔叹了口气:“我是拿来防身的——你现在身手更强了,我打不过你怎么办?”
“别怕,我有狼牙棒,你有天灵盖嘛。”我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挂在胸前的魔爪,刚才一番遭遇,让我更加喜欢这个美观又实用的挂件,“要不然,你装哭也行啊,我一般把人打哭了就不忍心继续打了。”
小魔颔首:“这是你与露娜相比唯一的弱势,刺客面对目标时不会考虑‘忍心’与否。”
“幸好你出手及时,不然我死给你看!”想想刚才,我还冒冷汗。如果让她拿到枪的话,我相信她会毫不犹豫地向我开枪。
小魔察颜观色,腾出右手伸过来抓住了我的手,用力握紧:“刚才你害怕了吗?真是傻,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呀……本来我是想要率先动手,好好保护你的,不过,既然有你这么一位彪悍公民自告奋勇去当肉盾,那我就只好淫荡地输出了。”他一边解释一边咧着嘴开怀大笑,好个鲜廉寡耻的家伙!
事实上,我并不反对他的处理方式,既然对别人始乱终弃,就要有接受对方报复的担当(小魔悲愤分辩:没有乱过!),所以我对露娜并没有怨恨,之所以跟她狠狠打了一架,主要是想打破她印象中对我的窝囊设定。
我对荷兰女人并没有特殊的好感或虐待癖,就国际感情来讲,我只是不怎么喜欢日本人而已,尤其是其中一支欠揍的种族老爱在我们国土上气焰嚣张,比如散播反动言论、辱骂服务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像这种把“讨打”二字写在额头的日本人,我一般逮住机会就举着块砖头满大街追打,打趴了以后继续追打翻译。
后来因为这事还被抓进过派出所,温顺地接受批评,坚持不承认错误,听说本来要拘留十五天的,结果审了四个小时就给我放出来了,他们冤枉我有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