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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的父母要良田镇领导帮忙找到胡可的尸体,领导凭着人道主义精神,等洪水退去之后,派人沿河寻找,但是一直找了五天都没有找到,直到第七天,也就是1998年6月14,胡可的尸体被一个渔民找到。
尸体搁浅在清水河与大海的交汇点,那里刚好有许多犬牙交错的岩石,尸体就嵌在这些岩石上,渔民看到尸体之后报警了,警察赶到现场处理,是成归来带人来的。这时胡可的父母也赶到,他们一看到尸体就一头扑上去撕心裂肺地痛哭起来,并紧紧抱着尸体不放。
因为尸体长时间浸泡在污水中,加上天气炎热,尸体比胡可活着的时候胀大了将近一倍,甚至呈现巨人观,如果不是胡可的父母来认尸,谁都无法认出那个尸体就是胡可。
成归来建议胡可的父母把尸体拉去尸检,但是胡可的父母死活不肯,说是对儿子极大的伤害和侮辱,如果他们敢对儿子身上动刀,他们立即跳海自杀。良田镇政府的善后人员也为胡可的父母说话,劝成归来不要尸检。
最后成归来只好退而求其次:把胡可的头发拔了几根下来做DNA检测。尸体直接被胡可的父母拉去殡仪馆火化,并把骨灰安葬在公墓里。
江北区的法医裴南把胡可的头发拿到去做DNA,把得出的结果和胡可犯案时留在物证中心的DNA进行比对,结果两者完全一致,可以证明海滩上搁浅的尸体就是胡可。
因为胡可被捕之后,就对他进行抽血,进行DNA检测,这是必须做的,就像犯人必须把指纹留在档案里一样,所以,比对胡可的DNA时很轻松,有了DNA的比对结果,成归来他们都放心了。
江一明在江北区刑警队的档案里看完了胡可的卷宗之后,认为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什么破绽,因为现场有胡可的鞋印,凶器上有胡可的指纹,他的衣服也沾染了程晓月的鲜血,又被当场抓获。
关键是没有找到那个名叫解强的人,胡可说是解强给他10000元定金,是在白云公园东北角的长椅上把钱交给他的,可是刑警队投入大量的警力寻找所谓的解强,找了半个月却毫无结果。
这种案件不需要胡可的口供就能给他定罪,公检法三家都一致认为胡可入室偷窃,不巧被刚刚回家的程晓月堵在客厅里,程晓月发现胡可之后大声喊救命,胡可恼羞成怒掏出匕首捅她一刀,否则匕首是不可能在胡可的指纹。
而胡可辩解说自己那把匕首确实是自己的,并且经常带着这把匕首出门,但是已经在半个月前给弄丢了,这就更说不通了,所有警察都认为他在为自己辩解,试图逃脱罪名。
但是有一个疑问:胡可本来应该判决死刑的,为什么只判决死缓呢?也许法官听从了律师的意见,或者法官被胡可的父母买通关系?
江一明已经了解到主诉官是唐明诗,审判长是方为海,主侦人是成归来,而林希当时是干警,他也参与了程晓月案的侦查,为什么四个死者都与胡可有关呢?人死是不可能复生的,胡可怎么可能死后杀人?这太不可思议了!
现在的问题是:胡可是不是装死?江一明觉得自己的想法太可笑,既然DNA都判定尸体就是胡可,怎么可能装死成功呢?
江一明来到法医中心找罗进,把胡可的情况向他说明,罗进也觉得事情非常蹊跷:“胡可有没有兄弟,特别是孪生兄弟?我认为有可能是他的兄弟为他报仇。”
“没有,他是家里的独生子,但是有两个妹妹。如果胡可用了什么诡计瞒天过海,蒙蔽了所有人的眼睛,你认为会是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