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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她开始往前冲,可是却跑不动,因为她的脚仿佛突然变得“大得吓死人”,仿佛突然黏在地上,而且前面有人挡住她的路。其中有个高大魁梧的女学生头上绑着一条很宽的白丝缎带,带子上还用蓝底红框的字写着“纳什维尔”(你看,连这种小细节她都看得那么清楚)。丽赛用她拿银铲子的那只手推开那个女学生,那个女学生大叫一声:“嘿!”然而听在丽赛耳里,那声音却变得好慢,拖得好长,仿佛是四十五转唱片速度的录音,结果却用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转、甚至十六转的速度播放。整个世界仿佛突然凝结成一团火热的柏油,而那高大的女学生也仿佛一直挡在丽赛前面一动不动,她头上那条写着“纳什维尔”的缎带挡住丽赛的视线。丽赛看不到斯科特,只看得到达西米尔的肩膀,还有托尼·艾丁顿在翻那他妈的笔记本。

后来,那个女学生终于被她推到旁边去了。这时候,她终于清楚看到达西米尔和她丈夫了。丽赛看到达西米尔猛然抬起头来,摆出戒备姿态。这一切全发生在一瞬间。丽赛看到了达西米尔看到的东西。枪已经到了那小子的手上,指着她丈夫(事后的调查显示那把枪是韩国生产的点二二口径女用手枪,是他在南纳什维尔市一场车库拍卖会上花三十七块钱买的)。斯科特察觉苗头不对,立刻站定不动,丽赛则觉得周遭的世界仿佛凝结了,时间变得很慢很慢。她没有真的看到子弹从那把点二二手枪的枪口飞出,不过倒是听到斯科特说:“别冲动,我们聊聊,好不好?”在那个时间凝结的世界里,丽赛感觉斯科特的声音很轻柔,速度好慢好慢,仿佛拖了十到十五秒。接着,她看见镀镍枪管冒出刺眼的金黄火花,听到“砰”的一声——那声音听起来很像有人把个鼓胀的纸袋打破。她看到达西米尔——那个南方炸鸡小混蛋——像兔子一样立刻往左一跳。她看到斯科特的脚还在原地,身体却猛然往后一弹,同时头却往前一俯,这套动作看起来很优雅,就像在跳舞。接着,她看到斯科特那件夏季薄外套的右胸口上迸开一个黑色的洞。“年轻人,你一定不是真的想这么做。”在那时间凝结的世界里,丽赛感觉斯科特的声音拖得好长,但仍听得出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他说的每个字听起来都闷闷的,好像试飞员在高空机舱中的说话声。然而丽赛认为斯科特还不知道自己中枪了。关于这一点丽赛几乎可以完全确定,因为他伸出手,仿佛还想阻止那个杀手。那一刹那,她还发现了两件事。第一,他外套里的衬衫已经开始泛红,第二,她自己终于可以跑了。

“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格德·埃伦·科尔一字字说得十分清楚,声音中充满苦恼。“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那一瞬间,丽赛突然明白,一旦斯科特死了,该死的人死了,这金毛小子可能会自杀,或者至少会企图自杀。但此刻任务还未完成,他得先杀了这个大作家。金毛小子的手腕略微转了一下,将那把枪口还冒着烟的点二二手枪转向斯科特的左胸。在丽赛眼里,时间变得很慢很慢,金发小子的动作也变得很慢很慢。杀手已经射穿了斯科特的肺,接下来他要朝斯科特的心脏开枪了。丽赛心里明白,她一定要在科尔扣下扳机前阻止他。只要这个神经病不再把子弹射进斯科特体内,斯科特就还有活命的机会。

格德·埃伦·科尔仿佛要反驳她似的,再度开口说话:“除非你倒下去,否则这一切永远不会结束。老小子,这些没完没了的事情都是你的错。你是地狱来的恶魔,你是畜生,现在,我要亲手料理你这畜生。”

到目前为止,他说过的话当中,只有这几句话丽赛能听得懂。而且他开口说话,正好让丽赛有时间采取行动。那一刹那,丽赛握紧手上的银铲子,用力往上挥——那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在动手前,丽赛早已握住那四十英寸木柄的尾端。但这毕竟仍是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假如是在赛马场上,那显示板上一定会亮起“等待起跑信号”这个信息。只不过眼前这场攸关生死的时间竞赛,一方是个持枪男子,另一方是个拿铲子的女人,用不着等起跑信号。在这时间凝结的世界里,她看着银铲片击中那把枪,枪口被打得向上扬起,同一瞬间枪口冒出火花(这次她没有看到完整的火花,因为枪管被铲片遮住了)。那第二枪射向八月的天空,没有造成任何伤害。那一刹那,她看着铲片继续往前挥,然后向上扬起。她看着那把枪脱手而出,紧接着,在铲片打中金毛小子脸部的前一瞬间,她居然还有时间想到,老天!这一记打得真是漂亮!银铲片虽然被他的手挡了一下(他修长的三只手指即将被打断),但还是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他的鼻梁断了,右颧骨被打碎,右眼窝的骨头也碎了,连牙齿都被打掉了九颗。就算让黑手党戴着铜指环,恐怕也不见得能把他打得更惨了。

此刻——在那时间凝结的世界里,一切动作还是很慢很慢——看着斯蒂芬·昆斯兰那张得奖照片,看着照片捕捉到的细节,她脑中开始拼凑出整个事件的经过。

就在丽赛出手后一两秒,那位赫弗南队长也察觉苗头不对了。然而他被观众挡住,没办法立刻冲过来。挡住他的那家伙很胖,满脸青春痘、穿着松垮垮的百慕大短裤和T恤,T恤上还印着斯科特·兰登的笑脸图案,赫弗南队长用他宽厚的肩膀把那家伙撞了开来。

这时金毛小子已经倒下去了(因此不在摄影师的取景框之内),一只眼睛露出困惑的神色,另一只眼睛血流如注。此外,他嘴里也不断冒出鲜血。要过很久之后,他的嘴巴才有办法再度说话吃东西,赫弗南队长完全没有看到事件经过。

接着,罗杰·达西米尔好像突然想到自己是典礼的主持人,而不是跑龙套的兔宝宝玩偶。他转身看着艾丁顿和兰登,一个是他徒弟、一个是令他头痛的贵宾。在那张得奖照片有点模糊的背景中,正好捕捉到他瞪大眼睛的瞬间表情。

此外,那张得奖照片也没拍到斯科特·兰登。当时他一脸惊魂未定,眼睛看着停车场和更远处的“尼尔森厅”,仿佛不在乎酷热的天气,摇摇晃晃朝那方向走去。“尼尔森厅”是英语系的地盘,而且谢天谢地,里面有冷气。他的脚步很轻快,至少,刚开始很轻快。一大群观众跟在他后面,他们几乎都没察觉刚才发生了一件大事。丽赛一方面气疯了,但一方面也并不觉得意外,因为话说回来,有几个人看到那金毛小子手上拿着把枪呢?又有几个发觉那“砰”的一声是枪声呢?还有,说不定他们以为斯科特外套上那个洞,是刚刚铲土时沾到的泥巴,说不定他们根本就没看到斯科特的衬衫已经被血浸湿了。他每吸一口气胸口就发出奇怪的嘶嘶声,可是有几个人听到呢?没有。他们注意到的是丽赛——或者说,有几个人注意到她——他们注意到有个疯婆子莫名其妙冲向一个小伙子,拿着那把典礼用的银铲子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很多人笑了起来,以为是典礼主办单位为了娱乐观众而特别设计的余兴节目,“斯科特·兰登特别秀”。嗯,去你们的,那该死的达西米尔,那个挂着一条“大得吓死人”的弹带却没什么鸟用的该死校警。此时此刻,她满脑子只有斯科特。她瞄了右边一眼,瞄到我们那位客串的传记作家艾丁顿,于是把铲子拿给他。事实上,如果他不拿,可能就轮到他的鼻子被打扁了。此刻,在那时间凝结的世界里,所有动作还是很慢很慢。接着丽赛开始朝她丈夫身后追过去。这时斯科特已经走到停车场上,脚步已经没有刚才那么轻快了。天气热得像烤炉。托尼·艾丁顿站在她后方,愣愣地看着那把银铲子,那模样仿佛他手上拿的是个炮弹壳,或是一把辐射探测器,或是远古时代某个原始民族的“遗迹”。接着,赫弗南队长朝他走去。他误以为我们的艾丁顿一定就是今天的大英雄。丽赛本来不知道他们有这样的误会。要不是因为十八年后的此刻看到昆斯兰拍的那张照片,她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就算知道她也根本不在乎。当时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丈夫身上。那时他跪倒在停车场上,手撑着地。她拼命想挣脱自己脑中那凝滞的时间,想让时间变快。也就在那一刹那,昆斯兰拍下那张得奖照片,拍到她的半只鞋子,在画面右边远远的地方。当时昆斯兰没发现那张照片有什么异样,也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发现。

6

他是普利策奖得主,人称“恐怖小子”,二十二岁就出版第一本小说。如今,他走了,就像俗话说的,“挂了”。

丽赛似乎被困在那要命的凝滞时间里,拼命想挣脱出来。她非挣脱不可,因为要是她没抢先冲到他身边,后果将不堪设想。一旦那些观众把他团团围住,她就会被挡在外面,接着这些关心他的人反而会害他送命。他会窒息而死。

“——他……受……伤……了。”有人放声大喊。

而她也在脑海中呐喊:

(振作起来,马上给我振作起来!)

这声呐喊发挥了作用。她仿佛忽然从凝结的时间中挣脱出来,闪电般冲向前去。整个世界一片嘈杂,热气弥漫,汗流浃背的人潮互相推挤。那条该死的内裤陷在两片该死的屁股中间,她伸手去抓左边的屁股,把内裤从夹缝里拉出来。那一刹那,她暗自感谢,感谢时间终于恢复了正常。今天这鬼打架的日子,什么都不对劲,不过至少内裤拉出来了,好歹解决了一个问题。

她和斯科特中间隔着一排拥挤的人群,只剩一道狭窄的人缝,有个女学生正好挡住她的去路。那个女生身上穿着一件圆领无袖罩衫,肩带上打着个大大的蝴蝶结。丽赛整个人趴了下去,像滑垒般从那女生胯下穿过。当时她并未察觉自己的膝盖已经磨得皮破血流,而且起了水泡。直到后来她到了医院,有个好心的护士发现了,才帮她消毒涂上药水。护士帮她上药时,她心头忽然一阵温暖,整个人随即放松,差点哭了出来。不过那是后来的事了。此刻,在停车场旁边,她感觉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她和斯科特两个人。这片热得吓人的停车场铺着黑色柏油,画着黄线,温度至少有摄氏五十四度,甚至可能高达摄氏六十五度。她脑中浮现出一个画面,仿佛看到妈妈那黑色铁锅里正煎着荷包蛋,她拼命挥开脑中的想象。

斯科特正看着她。他眼睛凝视着上方,脸色惨白,褐色眼珠下方的眼袋却开始出现黑色斑点,右边嘴角开始涌出一道血流,流到下巴。“丽赛!”他的声音很微弱,听起来闷闷的,“那家伙真的开枪打我了吗?”

“别说话。”她伸出一只手按在斯科特的胸口上。老天,他的衬衫已经被鲜血湿透了。她感觉得到斯科特心跳好快,可是很微弱。那简直就是小鸟的心跳,不是人类的。丽赛心想,他的脉搏弱得像鸽子一样。就在这时,那个肩上有蝴蝶结的女学生忽然倒下来,压在她身上。本来她可能会压在斯科特身上,但丽赛出于本能反应,用背部挡住了她,撑住她全身的重量(“嘿!狗屎!妈的!”那女孩吓得大叫起来)。丽赛看到那女孩飞快伸出手撑住地面以免跌倒。她又想,年轻真好,身体就是这么有弹性。不过她似乎忘了,她自己今年才三十一岁,也没那么老。接着,那女孩手一碰到热滚滚的柏油地面,又立刻尖叫起来:“噢!噢!噢!”

“丽赛。”斯科特气若游丝地叫了她一声。老天,他吸气时居然会像空气通过管子一样发出嘶嘶声。

“是谁推我?”那个蝴蝶结女孩大声质问。她蹲在地上,头上的马尾散开,散乱的头发刺到眼睛。她一方面受到惊吓,同时被撞得很痛,又觉得很丢脸,于是大哭起来。

丽赛凑近斯科特。斯科特的体温高得令她害怕,此时丽赛只觉得体内充满对斯科特深深的怜惜。斯科特发着高烧,全身发抖。丽赛用一只手费力地脱掉他身上的外套。“对,你中弹了,现在不要讲话,不要……”

“我好热。”他抖得越来越厉害了。接下来会怎么样?抽搐?他那双淡褐色的眼睛看着丽赛的蓝眼睛,嘴角不断淌出鲜血。丽赛甚至闻得到那股血腥味。此刻斯科特的衬衫领子都被染红了。丽赛心想,他的“万灵茶”恐怕也没用了。事实上,丽赛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脑袋里在想什么了。他这次流了太多血,太多太多了。“丽赛,我好热,求求你,冰块给我好不好?”

“我去拿。”她一边说,一边把那件外套垫在斯科特的头下。“我会去拿,斯科特。”同时丽赛心想,谢天谢地,还好他穿的是夏季外套。这时她脑中闪过一个念头。丽赛转向那个蹲在旁边哭的女孩,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臂。“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孩瞪大眼睛看着她,以为她疯了,不过还是答“丽赛·兰克”。

原来你也叫丽赛,世界真小。丽赛这么想,不过没说出口。她说的是:“丽赛,我先生中枪了,能不能麻烦你去……”她忽然忘了那栋建筑的名字,只记得那里是做什么用的。“……到英文系办公室去打九一一好不好?叫救护车——”

“这位太太?兰登太太?”是那个校警在叫她,那个身上挂着“大得吓死人”弹带的校警。他正用肥硕的手肘一路挤开人群朝丽赛跑来。他跑到丽赛旁边蹲下,膝盖发出“啪”的一声。听到那声音,丽赛想,比那金毛小子的枪声还大声。他手上拿着对讲机,小心翼翼地对丽赛说话,说得很慢,仿佛在跟个心情很沮丧的小孩说话。“兰登太太,我已经通知学校医务室了,救护车已经过来,等一下会把你先生送到纳什维尔纪念医院去。你明白了吗?”

她明白,而且很感激(丽赛忽然觉得这个校警好像没有她想得那么“没什么鸟用”),此刻感激涕零的感觉和对斯科特的怜惜一样强烈。此刻,她先生躺在热腾腾的柏油地面上,浑身发抖,仿佛发烧的小狗。丽赛抽抽噎噎地哭着。这是她第一次哭,后来她在斯科特上飞机回缅因州前又哭了好几次——后来,他们并不是搭达美航空的班机,而是搭私人飞机回缅因州,而且机上有位特别护士。当飞机在波特兰民用机场降落时,救护车和另一位特别护士已经等在那里了——她回头对那姓兰克的女孩说:“他在发烧——小姐,有冰块吗?你知道哪里有冰块吗?这附近哪里有?”

她只是随便问问,并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丽赛·兰克竟马上点头,令她喜出望外。“那边有家卖零食的小店,里面有台可乐贩卖机。”她一面说着,一面指向“尼尔森厅”方向。然而人群挡住了视线,丽赛根本看不到那栋建筑,只见眼前一双双裸露的腿,毛茸茸的腿、光秃秃的腿、雪白的腿、古铜色的腿,还有黝黑的腿。她知道自己被彻底困住了,知道自己的丈夫快死了,而她却仿佛被封在一个巨大的胶囊里。她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开始感到惊慌。好像有个心理学术语叫“开放空间恐惧症”,是不是?斯科特一定知道。

“你能不能帮忙拿些冰块给他?如果可以的话,拜托你。”丽赛说,“而且求求你快一点。”接着她又转身面对那个校警。校警好像在帮斯科特量脉搏,不过在丽赛看来,那根本是多此一举。此时此刻,不是死了就是活着。“你能不能叫那些人往后退?”她的声音听起来几乎像在哀求。“这里太热了,而且——”

她话都还没说完,校警就已经像弹簧般跳起来,放声大喊:“麻烦各位往后退!让这女孩过去!往后退!让这女孩过去!麻烦大家,这里的空气需要流通,麻烦大家。”

人群开始慢慢往后退……但丽赛却觉得大家似乎很不情愿,好像很不想错过任何血腥场面。

那骇人的高温是从地面蒸腾上来的。她本来有点希望自己能适应这高温,就像洗澡时觉得水太热,但过一会儿就不觉得热了。可惜她没能适应。她竖耳聆听,想知道有没有救护车的鸣笛声,但听了半天却什么都没听到。接着她听到了,她听到斯科特在叫她,但那声音听起来低沉而沙哑。他一面叫她的名字,一面扯着她的无袖罩衫的衣摆(那件丝质罩衫已被汗水浸透,底下两团胸罩圆鼓鼓的非常显眼,仿佛两片肿起来的刺青)。她低头,看到自己最不愿看到的景象。斯科特在笑,他的嘴唇四周都被鲜血染红,他的模样很像小丑。没人喜欢三更半夜看到小丑,她忽然想到这句话,却一时想不起是从哪里知道这句话的。后来斯科特住院,她独自住在汽车旅馆。漫漫长夜辗转难眠时,她听着屋外此起彼落的狗吠声,仿佛在这八月的炎热夜晚,全纳什维尔的狗同时朝着月亮狂吠。那时她才想到那是斯科特第三本小说里的一句话。那是斯科特唯一一本能让她和书评都很讨厌的书,不过那本书——《空虚的恶魔》却让他们发了大财。

斯科特继续拉扯她那件蓝色丝质罩衫,他的眼眶发黑,两眼却仍旧炯炯有神,露出狂热的神色。他好像想说什么。她凑上前去,听听他要说什么。他轻轻吸了口气,感觉很像在喘气。他的喘气声很大,凑近他后丽赛十分害怕,因为血腥味更重了。那气味闻起来很不舒服,很像矿物。

那是死亡。那是死亡的气味。

然后斯科特开口说话了。他讲的话仿佛在印证刚刚她脑中闪过的念头。“亲爱的,它来了,已经很接近了。我看不到它,可是我……”说到这里,他又停下来好一会儿,吸了一大口气,喉咙发出嘶嘶声。“我能听见它好像在吃什么,我能听见它在嚎叫。”他说话时,脸上还是那小丑般的笑容。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

斯科特的手本来抓着她的衣服,这时,他忽然掐住她的腰,掐得很用力。难得他的手还这么有力气。后来她回到汽车旅馆,掀开衣服发现腰部肿起一块淤青,乍看之下仿佛亲热时被种了草莓。

“你……”斯科特嘶嘶地喘了口气。“你知道……”他又喘了口气,这次喘得更用力了。他脸上还是挂着那诡异的笑容,仿佛两人在谈论什么可怕的秘密。一个紫色的秘密。紫色,淤青的颜色。紫色,某种花的颜色。那种花生长在某个……

(噢,不要说,丽赛,不要说)

对了,在某座山的山脚下。“你……你知道……不要……侮辱我的智慧。”他说着又嘶嘶地喘了口气。“也不要侮辱你自己。”

她心想,也许我真的知道些什么吧。斯科特说那东西叫“高个子”,不过有时候,他也会说那是“有着无数斑纹的东西”。有一次她想去查查字典,看看“斑纹”(piebald)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后来她忘了——和跟斯科特在一起后的这些年,她自然而然地把遗忘的本事磨炼得越来越炉火纯青。不过,虽然忘了,她还是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是的,她很清楚。

这时斯科特放开了她的腰,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没力气了。丽赛往后退缩——只退缩了一点点。斯科特眼眶发黑,眼睛深陷,凝视着她。斯科特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炯炯有神,可是丽赛觉得他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恐惧,还有种怪异而无法解释的喜悦神采(这才是她最害怕的)。他的说话声还是很微弱。这也许只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听到,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没力气说话了。他说:“丽赛,我的小丽赛,你听着,我学它的声音给你听。那双眼睛四处扫射的时候,它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嚎叫声。”

“斯科特,不要——不要再说了。”

可是斯科特根本不理她。他又深深喘了口气,噘起血红的嘴唇,发出一种低沉的呼呼声,令丽赛毛骨悚然。然后他的喉咙一阵抽搐,口中突然喷出一大片血雾,弥漫在炽热的空气中。有个女孩看到这一幕,吓得尖叫出声。不用校警吆喝,群众自动退开到四英尺之外,让丽赛、斯科特和赫弗南队长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斯科特发出的声音很短促,可是老天,那听起来真的很像某种野兽的嚎叫。接着,斯科特猛咳起来,胸口随着咳嗽剧烈起伏,而胸口每起伏一次,伤口就涌出更多鲜血。接着,他举起一只手指比了个手势,叫丽赛靠过来。丽赛靠过去,撑在地面的手几乎就要被烤熟。他那深陷的眼睛,还有那焕发出死亡气息的狰狞笑容仿佛有种魔力,令丽赛不由自主地靠过去。

他把头转向旁边,把一团半凝固的血吐到热腾腾的柏油地面上,然后又转回头看着丽赛。“这样……就可以把它叫过来,”他有气无力地说,“它快来了。然后,那种……从来没停过的……颤抖……就要结束了,你也可以解脱了。”

丽赛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且有那么一刹那,她相信这一切真的会发生(这当然是因为他眼中散发出的魔力)。到时候他会再度发出那嚎叫声,不但更大声,而且嘴里还喃喃嘀咕着“高个子”。不眠之夜的王,它静默无声而又饥渴地转过头来了。用不了多久,斯科特·兰登就会在这片滚烫的地上浑身颤抖着死去。也许死亡证明书上会有些合理的解释,可是丽赛还知道另外一种解释:那来自他内心黑暗世界的怪物终于看到他了,它即将找上他,将他生吞活剥。

接下来发生的事,他们后来一直没再提起,也没告诉任何人。因为那太可怕了。所有婚姻关系都有两个核心,一种是光明之心,一种是黑暗之心。而那件事就是他们俩的黑暗之心,一个真正的秘密,可怕的秘密。她趴在滚烫的地上,凑近斯科特。他真的快死了,可是丽赛无论如何都要让他撑下去。如果为了救他而必须和那“高个子”对抗,就算手无寸铁,只能以指甲当武器,丽赛也不会犹豫。

“呃……丽赛?”他脸上还是那狰狞可怕、意味深沉的笑容。“你……觉得……怎么样?”

丽赛越靠越近,闻到了那股夹杂着汗臭和血腥的气味,不由自主地颤抖。丽赛靠得更近些,闻到了一股香气。那是斯科特早上用的洗发水和剃须膏的香气。丽赛靠得更近,将嘴唇凑到他耳边。丽赛轻声说道:“别再说话了,斯科特。我求你,这次你要听我的,这辈子你只听我这一次就好,不要再说话了。”

接着,丽赛又看看他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神变了。他眼中那股狂热的神色已经消失。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不过,也许没什么关系,因为他的神智好像恢复了正常了。“丽赛?”

丽赛凝视着他的双眼,继续轻声细语地对他说:“别管那个鬼东西了,它会走开的。”讲到这里,丽赛犹豫了一下。丽赛本来很想告诉他,你可以等一下再应付那鬼东西。但她想了一下,忽然觉得这句话很荒谬,因为斯科特现在能为自己做的,就是不要死去。于是她说:“别再发出那种怪声音了。”

斯科特舔了一下嘴唇。丽赛看到他血红的舌头,忽然觉得一阵恶心,但她还是守在斯科特身边。她想,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否就这样守在他旁边,等救护车来把他运走?或者,他会不会很快断气,死在距离刚才轰轰烈烈的表演之处一百码外的滚烫地面上?如果是第二种结果,她心想,要是她熬得过去,那么天底下就没有她熬不过的事了。

“我好热,”斯科特说,“我好想嚼个冰块……”

“马上来了。”丽赛说。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大话了,不过她管不了那么多了。“冰块很快就来了。”还好这时她听到救护车的声音朝着这边过来了。太好了。

接着,奇迹出现了。那个肩上有蝴蝶结的女孩出现了。她一路挤过人群,挤到最前面来。她气喘吁吁,脸上和脖子上全是汗水,仿佛刚跑完一场田径比赛。她手上端着两个纸杯。“真该死,一路跑回这里,杯里的可乐已经洒掉一大半了。”她边说边露出愤愤不平的眼神,转头瞪了人群一眼。“不过冰块没掉。冰块在——”突然间她两眼一翻,整个人直接往后倒,还好那个校警及时扶住她,把她手上的杯子接过来——虽然他背着那条“大得吓死人”的可笑弹带,不过他真是太伟大了,愿上帝保佑他。他把一个杯子拿给丽赛,然后扶着那个叫丽赛的女孩,喂她喝掉另一杯可乐。不过当时丽赛并没有留意他在做什么。直到多年后看到照片,昔日情景才又一幕幕浮现她脑中。她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那么自我主义,完全不曾顾虑别人。当时她满脑子只想:好心的警卫先生,她又昏倒了,小心别让她又倒在我身上。接着,她又转身过去看着斯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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