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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究底,当然要怪那些遗稿狗仔。那些人仿佛某种狂热教徒,把斯科特的作品和未出版的遗稿当作神明般膜拜。整件事一开始就是他们惹出来的,约瑟夫·伍伯迪教授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丽赛觉得他根本就是狗仔王,天知道在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和斯科特·兰登有关的有多少篇。可能很多篇就收在谷仓楼上那堆积尘已久的杂志期刊里。此外,这位伍伯迪教授如果知道斯科特那些未出版的遗稿也堆在工作室里积尘,心里不知会是什么滋味。但话说回来,丽赛才懒得管他心里什么滋味。

此刻丽赛唯一在乎的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位伍伯迪教授说他有个习惯,每星期大概有两三天晚上他会在离开办公室回家途中停下来喝个两三杯啤酒,而且都去同一家酒吧。那家酒吧叫“老地方”。

匹兹堡大学附近有不少专门让学生饮酒作乐的地方。其中有些是可以让穷学生喝到饱的啤酒屋,另外也有些比较高档的酒吧,顾客主要是教职员和自觉高人一等的研究生。那种地方装潢优雅,窗台上摆着蜘蛛草盆栽,而点唱机里播放的不是“我的另类罗曼史”那种庞克摇滚,而是充满政治反叛气息的“明亮眼眸”合唱团。

至于“老地方”则是那种劳工阶层聚集的酒吧,离学校大约一英里远,点唱机里唯一有点摇滚味的,是“特拉维斯·特里特和约翰·麦伦坎”二重唱。伍伯迪说,他之所以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到傍晚这段时间,那里比较安静,而且那里的气氛会让他想到他父亲。他父亲从前在“美国钢铁公司”所属的一座轧钢厂里工作(丽赛心想,他妈的谁管你爸爸在哪里工作)。

他就是在那家酒吧里认识那个自称吉姆·杜利的人,杜利也是那种喜欢在下午到傍晚这段时间去那里喝酒的酒客,喝得很节制。他经常穿蓝色粗布格子衬衫,还有裤脚翻边的迪基斯牌连身工作服。他爸爸从前也喜欢穿那种连身工作服。伍伯迪说,那个叫杜利的身高大约六英尺一英寸,身材瘦削,略微驼背,有点凌乱的头发又黑又细,常遮住额头。

伍伯迪说,大概有六个星期的时间,他们常在一起喝酒,到后来,两人开始有点“哥儿们”的感觉了。只不过尽管已经是“哥儿们”,伍伯迪却说不出杜利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好像是蓝色吧,不过他不那么确定。

酒吧里的男人都是这样,后来两人开始聊起各自的身家背景。虽然还不至于到交代祖宗八代的地步,不过零零星星倒也聊了不少。伍伯迪说,当初他告诉杜利的事都是真的,但他开始怀疑杜利跟他说的故事很可能都是鬼扯。

根据杜利的说法,大约在十二还是十四年前,他离开西弗吉尼亚州,流浪到匹兹堡。从那时候起,他做过各式各样低收入的体力活儿。当然他也可能在牢里蹲过,因为他眼中总是流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他伸手拿啤酒杯时,总是会抬头瞄一眼吧台后面的镜子。他去上厕所时,总是不时回头看看后面。至少有一次是这样。他右手腕上有个疤。说不定是他在监狱洗衣房和人打斗造成的。不过也可能不是这么回事。说不定那只是他小时候骑三轮车摔倒受的伤。

伍伯迪唯一能确定的是,那个杜利确实读遍了斯科特·兰登的所有著作,而且讨论起来头头是道。当然,伍伯迪想必也跟他提到斯科特的遗孀。丽赛不用想也知道,他一定说那个顽冥不灵的兰登太太死抓着兰登未出版的遗稿不放,霸占了宝贵的知识财产,而且据说遗稿中有本已经完成的小说。而杜利听他说起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时,脸上充满了同情。不过丽赛心里明白,同情这个字眼太斯文了。猜也猜得到,杜利当时一定听得火冒三丈。

根据伍伯迪的说法,杜利骂她是“小野洋子”,那个霸占约翰·列侬音乐遗产的臭婊子。伍伯迪说,他们在“老地方”碰面的频率“介于偶尔和定期之间”。这种吊书袋的说词,丽赛认为根本就是狗屁。根据丽赛的分析,实际的情况应该是,每星期至少有四到五个下午,伍伯迪和杜利两人会凑在一起咒骂那个臭婊子,那个“小野·兰登”。

伍伯迪说他们“只喝一两杯啤酒”,实际上应该是一两桶吧。于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两个书呆子几乎每天下午泡在酒缸里惺惺相惜。一开始,他们聊的是斯科特的书有多么伟大,后来自然而然就聊到那个未亡人,聊到她竟然是那种霸住茅坑不拉屎的臭婊子。

根据伍伯迪说法,主动谈到这个话题的人是杜利。但其实丽赛见识过伍伯迪那口是心非的嘴脸:心里想得要命,嘴里却说不要。所以不难想象,杜利一提起这个话题,两人自是一拍即合。

聊着聊着,杜利忽然对伍伯迪说,他有办法说服那个女人,让她把那些未出版的遗稿交出来。毕竟那些稿子早晚都要送到匹兹堡大学图书馆,和《兰登文集》另外那些稿子一家团圆,跑不掉的。既然如此,要跟她讲道理有那么难吗?杜利说,他很擅长让别人“改变心意”。他有些独门功夫。

接着,我们这位狗仔王就问杜利,这种“服务”价码是多少(丽赛不难想象,当时他一定是醉眼迷蒙看着杜利,偏偏又要摆出一副精明的模样)。杜利说他的目的不是钱,毕竟他们是为了全人类的福祉,不是吗?那女人笨到不知道自己霸占的东西有多宝贵,活像只愣头愣脑的老母鸡死抱着一窝蛋,而他们要从那个笨女人手中把那些宝贵的资产夺回来。

嗯,我们的伍伯迪当然说好,不过他没什么钱,不知道能不能请得起杜利。杜利想了一下,然后说,他会把各种花费记录下来,等他完成任务,下次碰面,他会把那些稿子交给伍伯迪,然后再来讨论报酬的问题。说到这里,杜利隔着吧台朝他的新朋友伸出手,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仿佛两个人谈成了什么大买卖似的。伍伯迪跟他握握手,心里又是高兴又是轻蔑。

伍伯迪告诉丽赛,大概连续五个星期,也可能是七个星期,他几乎每天都和杜利碰面。那段时间,他一直在估量杜利这个人。有时他觉得杜利是个很认真、很坚毅刻苦的家伙。他在牢里奋发向上,苦学有成。杜利说他从前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跟人打斗,把汤匙当刀子用。伍伯迪相信那些都是真的。可是有时候(包括他们握手谈成交易那天),他却又认为吉姆·杜利不过就一张嘴厉害。他这辈子干过最恐怖的事,也不过是在沃尔玛大卖场偷了两罐油漆稀释剂。二〇〇四年,杜利曾经在那里工作半年。后来杜利有意无意地告诉他,为了抢救伟大的艺术品,他要去说服丽赛,叫她把她先生的稿子交出来。当时伍伯迪还以为杜利只是喝醉了在开玩笑。以上内容,就是那个狗仔王在六月这个傍晚跟丽赛说的。

不过丽赛可没忘记,这个狗仔王也曾经和那个素昧平生、自称牢房硬汉的人坐在酒吧里,喝得醉醺醺的。他们俩还骂她是“小野洋子”,而且他们私底下一定认为,斯科特之所以和她在一起,还不就是为了那档子事,而且那就是唯一的目的,丽赛还能干什么?伍伯迪说,在他看来,整件事不过就是个玩笑,只是两个家伙在酒吧里发牢骚。没错,这两个家伙确实交换过电子邮箱,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谁没有电子邮箱?自从他们谈好交易后,这位狗仔王只再见过杜利一面。那是两天后的下午。

当时杜利只喝了杯啤酒,他告诉伍伯迪,他正在“受训”。喝完那杯啤酒后,杜利就从吧台前的高脚凳上跳下来,说他跟“另一个家伙”有约,此外他还告诉伍伯迪,也许明天两人可以碰得上面,至于下星期,他一定会来跟伍伯迪碰面的。可是自从那天后,伍伯迪就再也没看过吉姆·杜利了。过了几星期后,他就不再去想那个人了。没多久,Zack991那个电子信箱无法接受邮箱。伍伯迪忽然觉得,从某个角度看,见不到吉姆·杜利倒也不是坏事。这阵子他酒实在喝过头了,而且他突然想到,杜利这个人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丽赛心想,这时候才想通,你不觉得有点太迟了吗?)

后来,伍伯迪喝酒的次数就减少了,恢复到从前每周一两杯啤酒的标准,而且,他不自觉地换到另一家酒吧去喝,和原来这家酒吧隔了几个路口。过了一阵子他才明白(他的说法是,过了些时候,他的头脑慢慢恢复清醒了,他才明白),那是种本能反应,他想和他认识杜利的地方保持距离。他还说,他很后悔做了这件事。也许这一切只是他异想天开的幻想,而吉姆·杜利那个人就像海市蜃楼,在觥筹交错中,陪伴他度过那几个星期,度过匹兹堡黯淡寒冷的冬天。

最后伍伯迪说,他相信整件事就是这样。他那种迫不及待要下结论的口气,很像法庭上快要败诉的律师,要是他搞砸了,他的客户就要坐电椅了。他最后的结论是,吉姆·杜利告诉他的那些事,包括他怎么在监狱里熬过来的故事,绝大多数都是鬼扯。还有,他说他要想办法说服兰登太太,让她把她先生的遗稿交出来,这应该也是鬼扯。他们两人谈好的那件事,只不过像两个小孩在比赛谁的志愿比较伟大。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丽赛问,“要是杜利真拿了一沓斯科特的小说稿去找你,你会不要吗?”

“我不知道。”

她心想,这句话倒还算老实。于是丽赛又问他:“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什么后果吗?”

那位伍伯迪教授没吭声。丽赛心想,这反应也算老实。也许,他的确非常老实。

7

丽赛想了一下,然后又问:“他打电话给我。那个电话号码是你给他的吗?这笔账也该算在你头上吗?”

“没有!绝对没有!我发誓,我没有告诉他任何电话号码!”

这个丽赛倒是相信。“教授先生,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她说,“说不定杜利会再跟你联络,也许他会告诉你,他现在大有进展,已经快要拿到了。要是他真的打电话给你,我要你告诉他,交易取消了,立刻停手。”

“我会的。”伍伯迪迫不及待地答应了,口气听起来甚至有点凄凉。“我一定会,我——”这时丽赛听到一个女人打断了伍伯迪——丽赛知道那一定是他太太。伍伯迪太太好像在问伍伯迪什么事。接着丽赛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是伍伯迪在用手遮住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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