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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那个房东发现可能吃上官司,立刻找人过来修房子。后来屋顶终于不再漏水,楼下的马桶半夜也不再发出怪声了。而且他连家具都换了。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奇迹。后来有天晚上,他突然醉醺醺地跑来,对斯科特大吼大叫,一下子骂德语,一下子骂英语,骂斯科特是“美国共产党疯狗”。那句话被斯科特当成宝,到死都念念不忘。当时,斯科特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在德国那段日子,斯科特很少有哪天不是喝得醉醺醺的),居然还请那狗娘养的房东抽烟,然后兴冲冲地用德语大嚷:继续说,继续说,大师,求求你,求求你。

那一整年,斯科特一天到晚喝酒,一天到晚开玩笑,要不然就是找律师对付那狗娘养的房东。他什么都干,就是没写小说。不过究竟他是因为一天到晚喝醉,所以才没写?还是因为他写不出文章,所以才一天到晚喝醉?这个丽赛也搞不清楚,也许一半一半吧。

到了五月,她已经不在乎斯科特写不写得出来了,因为谢天谢地,他学校里的客座讲学任务终于结束了。到了五月,她满脑子唯一的愿望,就是赶快搬到一个听得懂别人讲话的地方。她只希望沿街走进一家又一家商店和超市时,耳朵里听到的声音不再是像科幻小说《莫洛博士岛》里的兽人那种呓语般的咕哝声。

她知道这样对斯科特不公平,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她在不来梅找不到半个朋友,就连学校里那些会讲英语的教授太太也跟她说不上话,而斯科特却又一天到晚待在学校里。星期一到星期五,她几乎整天自己一个人窝在那栋根本挡不住风的屋子里。冷飕飕的风一直灌进屋里,尽管她已经用围巾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但还是冷得要命。

她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很寂寞,觉得自己好悲惨。电视节目她一句话也听不懂,唯一听得懂的是山上环形交叉路口那里传来震耳欲聋的卡车声,尤其是标致那种巨无霸卡车经过时,连屋里的地板都会震动。其实斯科特自己也很惨,他在学校开的课上得很不顺利,一塌糊涂。

然而就算斯科特过得和她一样悲惨,她心里也没有平衡一些。天知道,两个人一样惨有个屁用。“人倒霉的时候,就会很想看到别人也遭殃。”这句话是谁发明的?根本就是狗屁。“没有一件事情不出差错”这句话又是谁说的……说得还真准。

屋里有个小得像鸟笼的房间,被斯科特用来当做书房,可是斯科特在家时,并没有窝到里面去写他的小说,反而和她黏在一起大眼瞪小眼。其实丽赛反而不太习惯这样。一开始他曾经试着想写点东西,可是到了十二月,他坐下来写稿的次数越来越少。到了二月,他已经完全放弃了。记得从前在国内,他们到外地演讲时,都是住在汽车旅馆。旅馆外常是那种八线道的公路,车声震耳欲聋,楼上常有年轻小伙子在开派对,吵闹声惊天动地。在那样的环境里,他居然还有本事照写不误。至少就她所看到的,斯科特完全没有受到干扰。

可是到了德国,斯科特不再写小说了,而是整个周末跟老婆耗在一起嬉笑玩闹,闹到两人都筋疲力尽为止。他们经常一起喝酒,然后喝到烂醉。丽赛想不出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做爱和喝酒还有什么事可干。但到了星期一早上起床时,宿醉的滋味很不好受。这时候她还真的很乐于看到斯科特出门去。只不过一过了晚上十点,如果他还没回来,丽赛又会趴在客厅的窗口,痴痴盯着窗外的伯坎林大道,忐忑不安地等着看斯科特那辆奥迪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心里疑神疑鬼,想知道他在哪里喝酒,跟谁一起喝酒,喝了多少酒。

到了星期六,斯科特会怂恿她陪他玩那累死人的游戏,在那间被风灌得凉飕飕的屋子里捉迷藏。他说,至少动一动身体会暖和点。还真是被他说中了。他们会互相追逐,身上只穿着那种滑稽的德国皮短裤,楼上楼下跑来跑去,沿着走廊蹦蹦跳跳,那模样很像嗑药嗑得神志不清的青少年(甚至有点像变态色情狂)。他们边跑嘴里还边用德语吆喝着一些字眼,像是“小心”、“对了”、“我好痛”,还有,最常说的一句,“Mein gott(老天)”。他们胡闹了半天,最后通常是闹到床上去。

从冬天到春天,不管有没有喝酒(喝的时候居多),斯科特一直想跟她做爱。她几乎可以断定,在他们搬走前,在那栋被风灌得冷飕飕的房子里,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曾是他们做爱的战场,包括每个房间,每间浴室(包括马桶会发出怪声那间),甚至每一座柜子里。就是因为斯科特近乎疯狂地不断跟她做爱,所以她才从来不曾疑心(好吧,几乎从来不曾)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尽管他平常一天到晚在外面,尽管他喝酒喝得很凶,尽管他没做他该做的事,没写小说,她都不曾起过疑心。

不过她该扮演的某种角色,她自己也没办到。有好几次,她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件事。她不能说当初是被斯科特骗了,甚至不能说斯科特故意误导她。不,她当然不能那样说。有件事斯科特只跟她说过一次,不过却说得直截了当,斩钉截铁。他说,他绝对不生孩子。他还说,他知道丽赛是在那种大家庭里长大的,所以要是她觉得非生孩子不可,那他们就不能结婚。虽然那会让他很伤心,可是如果丽赛认为生孩子是那么重要,那他们也只好分开了。

当年他们在那棵“嗯嗯树”下,被困在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中,这件事就是斯科特当时告诉她的。此刻,她不愿意再想那些事,她宁可回想德国不来梅那寂寞的周末午后,回想当时两人说过的话。当时是下午三点,天空一片白茫茫,屋外是惊天动地永无休止的卡车声,连床铺都会震动。斯科特说,他坚持要把他买的那张床运回美国去。那天下午,就像平常周末的午后,他们嬉笑玩闹、疯狂做爱,而丽赛也像平常一样躺着,习惯性地把手臂搁在眼睛上。然而,当时她心里想到的却是,这真是她听过最“恐怖”的念头了。他们做爱时有很多花样,而六个月前还在国内时,她绝对不敢相信他们会玩这些把戏。

丽赛心里明白,这些疯狂的花样跟爱情没什么关联。那只是因为他们太无聊了,太沮丧了,太想家了,喝醉了。斯科特喝酒真的喝得好凶,喝到她都害怕了。她看得出来,要是斯科特不赶快悬崖勒马,总有一天一定会崩溃的。另一方面,她的肚子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机会孕育孩子,这件事令她十分沮丧。

当年他们在那棵柳树下说好了以后不生小孩,只不过,当时她没有真正意识到,岁月会改变一个人的想法,而时间会逐渐成为一种压力。也许回到美国后,斯科特又会开始写他的小说,可是她呢?当时在不来梅,她躺在床上,手臂搁在眼睛上,心想,尽管斯科特从来没骗过我,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后悔自己当初的承诺——而那天已经不远了。这种预感令她害怕。有时她会想,真希望当年没和斯科特·兰登一起坐在那棵该死的柳树下。

有时她甚至会想,真希望当年没认识这个人。

9

谷仓里昏昏沉沉,笼罩在一片阴影中。她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不会的。”然而,她却忽然感觉楼上的工作室仿佛散发出一种压迫感——所有的书,所有的小说,所有逝去的人生岁月,这一切仿佛都在告诉她,不要自欺欺人。是的,虽然她并不后悔嫁给斯科特,可是有时候她真的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这个令人头痛的男人。她真希望自己当年认识的是另一种人,比如说,安全可靠的程序员。只要这个人一年可以赚七万块钱,可以让她生三个孩子,这样就够了。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两个还在念书,而另外一个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结婚了。只可惜,她没有找到这样的人生,或者说,命运之神并没有引导她走上这样的人生道路。

丽赛进了谷仓后,并没有马上朝那张德国床走去,而是先转身走到那间办公室门口,打开门,看看里面。当年斯科特在楼上写他的小说,而她就弄了这间办公室,但她忽然想不起来,当年她弄这间办公室究竟想干什么。不过此刻她倒是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她想看看录音机。她看了一下留言显示屏,结果看到一个一闪一闪的数字1。这时她忽然想到,是不是该通知艾斯顿副警长,叫他一起来听?后来,丽赛还是决定先不找他。如果是杜利打来的,她再放给副警长听。

一定是杜利——不然还会有谁?

脑中那个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平静,那么有条不紊,却又隐含着一种威胁。接着,她鼓起勇气,按下播放键。没多久,一个女人的声音开始说话,那是个名叫埃玛的年轻女孩,她说,改用MCI电话公司的系统,可以省下惊人费用。丽赛听到一半就按下消除键,删掉那则留言,心想:原来女人的直觉也不过如此。

接着,她走到办公室外,边走边笑。

10

那张从不来梅运回来的床用一大块布罩着。丽赛看着这张床,想到从前曾经和斯科特在这张床上做爱——或者说,在这张床上搞过——不过她眼神中没有感伤,也没有怀念。她已经想不起来,在那段“斯科特与丽赛的德国时期”,他们究竟在那张床上“做”过多少次——大概有好几百次吧。好几百次?有可能吗?他们在德国才待了九个月,更何况有些日子,甚至有时候连星期六、星期天,他都很难得待在家里。

那些日子,有时候他早上七点就睡眼惺忪地提着公文包出门,然后直到半夜才回家。他回到家时通常已经晚上十点,甚至快十一点了,而且还喝得醉醺醺的。所以说,好几百次?有可能吗?嗯,确实有可能,因为如果他们整个周末都在搞斯科特所谓的“连环炮”,那确实有可能。

不管他们从前如何在那张床上猛烈震荡,她都很难对眼前这个盖着白布的怪东西有任何感情。相反她还更有理由恨它,因为她心里隐约感觉得到,这张床差点毁了他们的婚姻。这不是她的直觉,而是神志清明的推论(斯科特曾在一次宴会上告诉别人,丽赛只要不刻意思考,会比鬼还精。当时,她真不知道自己该要觉得飘飘然,还是应该觉得丢脸)。是的,当初翻云覆雨的感觉多么美妙,当初那惊涛骇浪般的高潮是如何一波又一波席卷而来,当初斯科特埋首在她双腿之间,那无比猛烈的快感是如何令她浑然忘我,飘飘欲仙。而且她也发现斯科特身上有个地方极其敏感,如果她趁斯科特快射出来之前去碰那个地方,他会开始浑身发抖,有时甚至会嘶吼呻吟,令她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当时,斯科特还深深留在她体内,而她感觉得到他那坚挺的器官好热好热,就像……呃,热得像火炉。

尽管如此,她内心深处却有种感觉,那张该死的床确实应该像这样用布罩起来,当成尸体一样裹起来,因为,至少在她的记忆中,当年他们在那张床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一种错误,都充满了暴戾之气,仿佛他们的婚姻被人掐住了脖子。那是爱吗?或者,那是性爱吗?也许吧,也许有几次。可是,在她的印象中,那多半是一次又一次的丑恶性爱,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放开了,又掐住……然后又放开。

每次做爱之后,他们俩都要花很久时间才能恢复正常,而且一次比一次更久。终于,他们离开德国了。他们先抵达英国的南安普敦,从那里搭乘“伊丽莎白女王二号”邮轮回纽约。上船后的第二天,她到甲板上散步,然后走回他们住的特等舱。一走到门口,她掏出钥匙,忽然听到里头有打字机喀哒喀哒的声音。那一刹那,她愣了一下,然后不自觉地微微一笑。

她不敢相信一切都已恢复正常,可是站在房间门口,听到那熟悉的打字机声音又回来了,她心里明白,他们有可能再次恢复往日平静。确实有可能。斯科特告诉她,他已经安排好把那张“老天床”运回美国。她嘴里没说什么,不过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绝对不会再睡那张床,绝对不会在那张床上做爱了。要是斯科特敢要求她做这种事——一次就好了,小丽赛,就当重温旧梦嘛!——她一定会当场拒绝。不对,她一定会破口大骂“操你”。假如天底下真有诅咒这回事,那么这张床铁定遭到了诅咒。

她慢慢走到那张床边,蹲下来,把布罩的下摆掀起来,瞄瞄床底下。这时她仿佛又闻到一股阴魂不散的鸡屎味(她就像狗在闻自己的呕吐物)。接着她看到了,她看到她要找的东西了。

老妈的盒子就在阴暗的床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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