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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妈的。”她低声咒骂了一句。
“夫人,说这种话好像不太礼貌。”吉米·杜利说道。有那么一会儿,她还以为是录音机在……呃……在跟她说话。接着她猛然意识到,此刻杜利的声音听起来离她不远,也就是说,那声音是从她身后传来的。丽赛突然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做梦,她立刻转过身来。
3
看到他的长相,丽赛有点讶异。他的长相很普通。此刻他就站在这间从来没有用过的办公室门口,手上拿着一把枪(另一只手上拿着一包很像午餐袋的东西)。假如有天丽赛被叫到警察局去,看到几个嫌犯站成一排,每个都和他一样瘦瘦的,也都穿着和他一样的夏季卡其工作服,头上也都戴着“波特兰海狗队”棒球帽,她恐怕也没把握认得出来。他看不到皱纹的脸很细长、浅蓝色的眼珠——至少有一百万个北方佬是这种长相,而且别忘了,中部各州以及更偏僻的南方,还有六七百万个乡下人长相也都差不多。他大概有六英尺高,不过也可能稍矮一点。那顶棒球帽圆圆的帽檐底下露出一小撮头发,那种淡褐色头发也很常见。
丽赛盯着他手上那把枪,盯着枪口那个黑洞,两腿突然一阵酸软。那可不是廉价的点二二手枪。那可是大家伙,一把大型自动手枪(至少她觉得像自动手枪),足以在人身上打出个大窟窿。她整个人往后一倒,跌坐在桌缘。她心里明白,要不是因为桌子正好在身后,她可能就倒在地上四脚朝天了。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吓得尿裤子,不过她还是硬憋住了。至少此刻还憋得住。
“想要什么你就拿走吧。”她含糊地说了一句,感觉嘴唇仿佛被打了麻醉剂似的整个麻掉了。“全都拿走吧。”
“夫人,麻烦你跟我到楼上,”他说,“我们到楼上慢慢谈。”
一想到要独自跟这个人到斯科特的工作室,她吓得魂飞魄散。“不用了,你自己去拿他的稿子吧,拿了就走吧。别再来找我了。”
他凝视着丽赛,一副很有耐性的样子。乍看之下你会觉得他大概三十五岁。不过如果看得仔细点,你会发现他的眼角已经有浅浅的鱼尾纹,嘴角也有皱纹,所以应该有四十岁了,至少四十岁。“夫人,你要我动手吗?你要我开枪在你脚上打个洞吗?人的脚上全是骨头和肌腱。谈事情谈到那种地步是很痛苦的。如果你不想,那就请跟我到楼上去。”
“你不……你不敢的……那个枪声……”她感觉自己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遥远,仿佛是从火车上传出来的,而火车正要从车站开动。仿佛她的声音正从车窗探头出来跟她说再见。再见了,小丽赛,你的声音要离开你了,你很快就会变成哑巴。
“噢,我一点都不担心枪声太吵。”杜利说。他脸上有种嘲笑的表情。“隔壁那户人家没有人在——我猜应该是上班去了。至于那个看门狗条子,他好像有事要忙,已经跑掉了。”说着,他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不过他还是设法挤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你的脸越来越苍白,好像吓到魂都飞了,对不对?夫人,我看你好像要昏倒了。怎么样,愿不愿意帮个忙,让我省点麻烦呢?”
“不要……别再叫我……”丽赛本来想叫他别再叫她夫人了。她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团团灰色的东西包住。那团东西越来越灰暗,越来越浓厚,她的眼睛已经快看不见了。就在眼前即将陷入黑暗的那一刹那,她看到杜利把枪插进裤头的腰带里(丽赛异想天开地幻想,但愿老天有眼,但愿那把枪走火,轰烂你的卵蛋),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前扶住她。丽赛不知道后来他有没有来得及抓住她,丽赛在搞清楚前就昏过去了。
4
她觉得有种湿湿的东西在摩擦她的脸。一开始她以为是狗在舔她——会不会是露易丝?可是,怎么可能?露易丝是只柯利牧羊犬,是她小时候在里斯本瀑布镇的老家养的。而且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也许是因为她和斯科特一直都没生孩子,所以自然而然的,他们也就从来没养过狗。这两件事似乎有某种连带关系,就像花生酱和果酱,或者桃子和——
夫人,麻烦你跟我上楼……你要我动手吗?你要我用枪在你脚上打个洞吗?
想到这个,她立刻清醒过来。她睁开眼,看到杜利手上拿着一条湿毛巾蹲在她面前,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死盯着她。她猛然往后一缩,想躲开那双眼睛。这时她听到一阵金属撞击的铿锵声,隐约觉得肩头一痛。她仿佛被什么东西绑住,动弹不得。“噢!”
“不要拉,否则你会很痛的。”杜利仿佛在讲什么大道理似的。丽赛心想,对他这种疯子来说,说不定那真的就是个大道理。
斯科特的音响在放音乐。天知道这地方已经多久没有音乐了。丽赛最后一次看到斯科特在工作室里写稿,好像是二〇〇四年四月或五月。从那以后这里就再也没有音乐声了。这首曲子是《威莫的蓝调》,不过不是汉克·威廉斯的版本,而是另一个合唱团的翻唱版——可能是蟋蟀合唱团吧。音量开得并不大,虽然不像斯科特放音乐时那么惊天动地,不过也够大声了。丽赛忽然想到……
(我要折磨你)
……想到为什么这位吉姆·“扎克·马库尔”·杜利要把音响打开了。她不敢……
(我要让你身上那个不让男生碰的地方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