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但是背包拉链头的位置变化了。原先有七格拉链扣没有闭合,你翻完包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却有八格拉链扣没有闭合。”
“就是这个?”曾日华看起来将信将疑。
罗飞淡淡地点着头:“就是这个。”
“可是……你怎么能……”曾日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拉合拉链的时候,通常没人会把拉链完全拉到底部,末端或多或少都会留有一些未闭合的链扣。那天曾日华拉开罗飞背包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还特意观察了拉链头所在的位置,这样他在重新拉上拉链的时候,基本让拉链头回到相同的位置上。可这么做还是留下了破绽!他实在无法想象,罗飞居然能分辨出七格拉链扣和八格拉链扣之间的区别。
“这个差别也太细微了吧,一格拉链扣,也就一个毫米的宽度,你怎么能看得出来?”他把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难道……难道你拉拉链的时候还会去数那些剩下的链扣吗?”
罗飞的回答更让他诧异:“是的。我数了。”
曾日华瞪大眼睛看着罗飞,半晌后才明白一些似的:“你对我们有戒备?所以你一直都在防着我们?”
“不。”罗飞却否定了对方的这种猜测,“没有那么复杂,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习惯?哪有这种习惯?”曾日华显然不相信罗飞的解释,“不可能,你在骗我——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当时大家还不熟悉,彼此之间有戒备也是正常的。”
罗飞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说道:“这个楼层的电梯间门口铺着一张地毯,你记得吗?”
曾日华茫然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地毯在远离电梯门那侧的边缘上,有一处破损,形成了一个不到一厘米长的缺口,这个你看到了吗?”罗飞又问道。
这次曾日华摇了摇头,神色愈发茫然。
而罗飞还没有说完。
“那个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从东往西数的第十二条缝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地储存,我只是在不停地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地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
‘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袁志邦的苦心经营就毁在了这两分钟的时差上。嘿嘿,连他都斗不过你,我栽在你手里,也算是心服口服。”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血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放松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