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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以小说为名,但不去谈文学或艺术这类麻烦事,推理小说作为最高级的娱乐品,众多天资聪颖之人极力鼓励大家参与其中,来享受解谜游戏的乐趣。
如果大家都能感受到解谜游戏的乐趣,就定会自然而然地燃起勃勃雄心:鄙人可要设法钻研新诡计,向未曾谋面的朋友发起挑战了。除非具有克里斯蒂、奎因、横沟正史般的天资,否则即便成为职业作家,也会旋即走入诡计的死胡同,只会陷入陈规俗套。因此,我更推荐大家在业余时间享受发明诡计的乐趣,不要想着去当职业作家,作为爱好专注此道。此外,仅就推理小说而言,合作更易诞生名作。合作能够规避想法片面的缺点,从多角度观察与建构,诡计也会更成熟,就不会存在容易落入俗套的问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放在推理小说中再合适不过。
坂口安吾
《新潮》第47卷第4号,1950年4月1日
注释
<a id="note_1" href="#noteBack_1">[1]</a>推理小说是以推理破案为塑造形象和推动情节的主要手段,并且构成故事的主要框架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并不都是推理小说,分案件侦破为主和推理为主。
<a id="note_2" href="#noteBack_2">[2]</a>小栗虫太郎(1901—1946),具有浪漫主义倾向的“变格派”作家。代表作有《天衣无缝的犯罪》《白蚁》《恶灵》等。
<a id="note_3" href="#noteBack_3">[3]</a>范·达因(1888—1939),欧美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代表作家之一,创作了推理小说写作的“范·达因二十则”。代表作有《班森杀人事件》《金丝雀杀人事件》《格林家杀人事件》等。
<a id="note_4" href="#noteBack_4">[4]</a>浜尾四郎(1896—1935),以法律型侦探小说闻名。代表作有《杀人鬼》《铁锁杀人事件》《平家杀人事件》等。
<a id="note_5" href="#noteBack_5">[5]</a>甲贺三郎(1893—1945),是日本推理文学发展初期的多产新锐作家之一。代表作有《琥珀烟斗》等。
<a id="note_6" href="#noteBack_6">[6]</a>《查第格》,法国文学家伏尔泰(1694—1778)的中篇小说,写于1747年,通过主人公查第格的人生经历,展现了充满哲理但又虚实交融的世界。
<a id="note_7" href="#noteBack_7">[7]</a>捕物帖,亦作“捕物帐”,名捕故事。以江户时代为舞台,捕吏为主人公,描写他们的故事的小说名称。
<a id="note_8" href="#noteBack_8">[8]</a>埃米尔·加博黎奥(1832—1873),19世纪法国小说家,他将复杂的家庭悲喜剧写成侦探小说,获得巨大成功。1867年创作了《勒考克侦探》。
<a id="note_9" href="#noteBack_9">[9]</a>《黄色房间的秘密》,法国作家加斯东·勒鲁于1907年创作的小说。该书是推理史上第一部密室杀人长篇经典,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成功塑造了喜欢冒险的年轻记者胡乐塔贝耶的形象。
<a id="note_10" href="#noteBack_10">[10]</a>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代表作品有《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谋杀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