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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路人马忙活了一天,收获不算大:艾小美在住客资料中暂时还未发现具有作案嫌疑的人;杜英雄带队搜查了苏家盛的住处,未发现任何可疑物品,同时有多名人证表明案发时他不在现场;专案组这边,在孙鹏公司确认了他的口供,不过有同事透露孙鹏性取向异于常人,专案组怀疑他有可能是因为和罗哲投宿在兴发旅店那晚发生过性行为,所以才会在罗哲的问题上表现出不自然。至于罗哲,今年29岁,本地人,大学也在本地念的,户籍资料显示,他目前仍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不过因为旧楼拆迁改造的缘故,一家人在外租房子住,目前还未找到具体住址。
“要全力找到这个罗哲。”韩印凝了下神,语气坚决地冲陈海峰说,“明天把那个孙鹏带队里来。”
“抓孙鹏?为什么?”陈海峰诧异地问。
“我怀疑当年在兴发旅店点着床铺的不是孙鹏,而是……罗哲!”韩印拖着长音强调道。
“怎么会这么想?”顾菲菲也不解地问。
“咳,我明白韩老师的逻辑了。”艾小美轻拍了下额头,提高音量抢着说,“孙鹏是同性恋,而罗哲不一定是,孙鹏有可能那晚趁着罗哲喝醉酒把他强奸了,罗哲清醒过来一时赌气才点着了孙鹏的衣服和床铺。孙鹏怕恶行暴露,便谎称点火的是自己,罗哲虽有口难言,但却从纵火中感受到报复的快感,也无形中成为他在日后应对挫折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种观点与案情特征是相矛盾的呀。”杜英雄提出质疑说,“从犯罪心理层面说,火几乎是最难掌控的凶器,长期以此作为攻击手段的犯罪人,不会在乎被害者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大多数连环纵火案,犯罪目标都是模糊的,尤其咱们现在的案子也是这样显示的。而照刚刚的逻辑,孙鹏对罗哲来说是一个明确的报复目标,就算盲目的纵火可以用移情杀人来解释,也没有以群体来替代个体的案例吧?”
“说得没错,理论上确实如此,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罗哲是凶手,他心理的成瘾性,也许并非来自报复孙鹏的心理需求呢?”韩印顿了顿,进一步解释道,“我先前说过,旅店对凶手来说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旅店对罗哲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是屈辱与快感的交融体。也就是说,罗哲在兴发旅店被孙鹏强奸的经历,既让他万分屈辱,但隐隐地,他心底还是感觉到一种性快感。性对人类来说是本能需求,罗哲当然也不例外,可是当性与屈辱感交织在一起时,对性的渴望就会让他从心底滋生出罪恶感,进而会拼命地压抑自己的性欲望。久而久之,焦灼反复,病态心理的形成似乎对个性内向的罗哲来说,恐怕是难以逃避的。”
……
会议室中你一言我一语正说得热闹,窗外隐约传来一阵消防车警报的声响,原本都还算轻松的几个人面色立即凝重起来,似乎都有不祥的预感。果然,没过多久,陈海峰的手机便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