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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青年的脸色有点儿苍白,看上去有点儿心神不宁,繁杂之中也不会有人留意,但这个人却不包括格二郎,当时他正站在装饰台上,而年轻人坐的木马碰巧在他前面,巧的是,一见那年轻人上了木马,阿冬便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发票,看到这一幕,大概是忌妒所致,吹着喇叭的格二郎忍不住在视野所及范围内关注起对方的一举一动来。不知为何,票都发了,应该已经没事,阿冬却不离开年轻人,反而倚在前面的汽车车盖上,暗示性地扭动着身子,流连不去,这更令格二郎介意了。
不过,他的监视绝非白费,木马还没转上两圈,姿势怪异、一只手揣在怀里的年轻人突然把手抽出来,假装若无其事地看了看周围,然后把某个白色东西(在格二郎看来是只信封)迅速塞进站在前面的阿冬洋装后口袋,然后恢复正常的姿态,轻轻地吁了口气。
“情书吗?”
格二郎倒吸一口气,停止吹喇叭,视线直接落在阿冬屁股上那露出口袋的信封一角。如果格二郎保持先前的冷静,或许已发现年轻人面容俊俏,眼神却莫名浮躁、整个人坐立不安,而且围观群众中,有熟悉的便衣<sup><a id="jzyy_1_185" href="#jz_1_185">[6]</a></sup> 正别具深意地瞪着年轻人。但格二郎的心思早被别的事情占据,根本无暇注意这些,胸中充满了忌妒和说不出的寂寞。其实,年轻人不过是想瞒过便衣的耳目,才佯装悠然自得地向身旁的阿冬搭讪,还调戏她。可是,格二郎看在眼里既觉得气愤更感到悲伤,阿冬那家伙竟得意扬扬,还有些高兴,一点儿都不像遭人欺侮的模样。啊啊,我到底是看上她哪一点,才会跟那种无耻的穷丫头要好?你这蠢蛋、你这蠢蛋,你甚至想方设法,要给她买下那条七圆几十钱的披肩!可恶,通通都去死吧!
“鲜红夕阳中,朋友在原野尽头的石子下……”
然后,他的喇叭越发响亮、越发快活地高声滴答响个不停。
过了一会儿,再仔细一瞧,年轻人早已不知去向,无影无踪,阿冬也站在其他客人旁,若无其事地专注于卖票工作,屁股口袋里,依旧露出信封的一角。阿冬似乎一点儿都没察觉有人往她口袋里塞了封情书,格二郎见状又心生不舍。这么一看,阿冬那天真无邪的模样仍旧惹人怜爱。虽然格二郎毫无和那英俊年轻人较量并得胜的自信,但假如办得到,就算多一两天也好,格二郎希望阿冬能够与自己维持过去那般纯粹的关系。
对不经人事的阿冬来说,这恐怕是生平第一次收到的情书,要是她读了那封信(那上面一定写满令人浑身发痒的肉麻情话)。而且对方又是那样一个英俊小生(当时没其他年轻男客,几乎都是小孩和女人,她应该马上能猜出是谁送的),她会有多雀跃、笑得多开心、心头有多甜蜜啊!她想必会变得多愁善感,不再像以往那样和格二郎聊天。啊啊,对了,索性趁她还没读到那封情书,找个机会把它偷偷抽走撕掉吧。当然,格二郎不认为这种卑鄙的手段能够拆散一对年轻男女,但就算只有今夜,他仍希望和依旧纯洁的阿冬聊一聊,以为纪念。
十点左右,活动馆即将闭馆,馆前一时之间人满为患,热闹无比,但没多久就悄然无声,除长期在公园里晃荡的小混混外,游客大都已打道回府,又来了两三个客人后,便完全没有了声息。于是馆员回家的心也急切了起来,有些人甚至偷偷走进板墙里的卫生间洗好手准备回去。格二郎趁着客人尽数离开的时候走下乐队台,但未见到阿冬人影,心想她可能在卫生间,便进到板墙里探看。碰巧阿冬正对着洗手台专心洗脸,她圆滚滚的屁股上,先前露出一角的情书这回露出大半个身子,感觉随时会掉下。格二郎起初并没有付之行动的打算,可是见到这一幕,他忽然坚定了偷走情书的念头。“阿冬,你动作真快。”格二郎说着,若无其事地靠近她背后,飞快抽出信封,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哎呀,吓我一跳,原来是叔叔,人家还以为是谁呢。”
接着,她想到格二郎是不是做了什么恶作剧,摸着屁股转过湿答答的脸。
“嗳,你就抓紧打扮吧。”
格二郎丢下这么一句,离开板墙,躲到旁边的机械场角落,打开偷来的信封。把信拿出口袋时,他发现重量似乎有些不对劲儿,于是急忙查看信封正面,奇妙的是,收件人并非阿冬,方正的字体写着难读的男人姓名,翻过来一瞧,这哪儿是什么情书,信封背面以活版印刷字体详细印着某家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而里头装的是新得能割破手的十圆钞票,格二郎颤抖着手指一数,不多不少恰恰十张,这是别人的薪水袋啊。
一瞬间,格二郎以为自己在做梦,又觉得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慌了手脚。但仔细思考后,发现不分青红皂白地认定这是情书,只是他的误会。刚才的年轻人八成是个扒手,不幸被刑警盯上,不知道该逃到哪儿才好,便故作悠闲地骑上木马想瞒混过去,可心中仍是不安,所以把偷来的薪水袋塞进恰巧在他前面的阿冬口袋里——肯定是这样。
随即,格二郎有种发了横财的膨胀喜悦。信封上写着名字,知道失主是谁,但反正对方一定已死心,而扒手也自身难保,总不可能跑来说这是他的东西,把赃物再要回去吧。就算扒手找上门,只要格二郎推说不知道,他也没辙。再说,钱原来塞到阿冬的口袋里,但她肯定完全不知情,整件事最后一定不了了之。这么说,我能使用这笔钱。
但做这种事,老天爷是不会放过你的。即使扯些可有可无的歪理,但依旧改变不了占小偷便宜的事实。老天爷看得一清二楚,怎么可能就这么罢休?不过,你不正是因为这样老老实实、畏首畏尾,才会窝窝囊囊地没出息到今天吗?这笔天赐横财,你又何必平白扔掉?能不能就这么算了还在其次,假如有这笔钱,不就能遂了自己的心愿买东西送给那个可怜到让人同情的阿冬吗?橱窗里的昂贵披肩、她喜欢的深红色和服衬领、发夹、腰带甚至是和服,只要节省点,不都够买上一整套送给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