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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您与警方配合,坦白从宽。”
坦白从宽?犯罪的不是我啊!为什么要我坦白?我犹豫了一会儿,心想审问我的为什么不是之前那个和蔼可亲的警员呢?“我有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凯伦邀请我在她家过夜,我是说她同意我暂住在她家。”
“哪个凯伦?”
“凯伦·威尔金森,是我学校的一个同事。”
“这样啊,你和这个凯伦在一起有多久了?”
我双颊发烫:“我们从来就没在一起过。”
“别紧张,先生,男女同事同居不是违法的事。”他下流地笑着。
“那你还问!”虽然我对凯伦有好感,但被迫把这种好感公之于众也不是件让人愉悦的事。
我俩互相鄙视地瞪着对方。
“你昨天在凯伦家待了整整一天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看到我犹豫,梅雷迪思警督脸上露出一副鱼已上钩的表情。
“不是一整天都在那里。”
“你什么时候离开的?离开之后去了哪里?”
光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一清二楚我昨天去了哪里,并且心知肚明我已经看出他知道我的秘密。再否认也没有用了,我决定摊牌。
“我去了伯恩特格林街区。”我无奈地说道。
“抱歉,我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提高嗓音重复道:“伯恩特格林街区。”
“实际上你去了伯恩特格林街区的布莱克威尔大街35号,我没说错吧?”
“没错。”
接下来的谈话细节不堪回首,各位看官请自行想象我的尴尬。休伯特早就发现了我偷偷溜进他家,但我死不承认自己犯了破门闯入罪,首先我并没有破门,其次我什么东西都没从他家带走,也没有破坏任何财物。除了未受邀约私自进入他人住所之外,我其实根本没做错什么。但是警方当然不会听我白费口舌,他们早就想好了我的罪名——破门闯入罪外加非法入侵罪,警督说了一堆危言耸听的话之后把我一个人留在审讯室好好悔过。
我被晾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审讯室里没有表,所以我也不确定到底过了多久。我好几次回头看门外有没有动静,但透过小窗口什么也看不到。这让我想起来自己有次被暴雨困在一个小赌场里整整一下午,那里没有窗户、没有表、只有廉价又难喝的咖啡,和这里简直一模一样。浓眉警督迟迟不回来,我不知道警方到底打算怎么处置我,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或许我就此与自由告别了。读者朋友们是否有过住院的经历?看着同病房的病友们陆续出院,怎么也等不到自己的出院报告,那种感觉你懂的。
就在我渡过焦虑期、开始放弃频频看门的时候,门突然开了。我已经习惯了漫长的平静,这一突然的响动吓得我一下子跳起来、快速移动到桌子对面,这样被打的时候桌子能替我遮挡一下。虽然英国警方不太可能对犯人屈打成招,但鬼知道休伯特能干出什么,他亲口说过要找我算账,说不定警局里就有他雇的打手。
进来的是浓眉警督,他说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我还在等他问我想先听哪个消息,他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就给我讲了坏消息。
“你会收到法院传票,罪名是破门闯入,最高可判两年有期徒刑。警方会尽一切努力给你争取量刑最大化。”他一脸臭屁地说。
我真想给他的臭屁脸上来一记天马流星拳,但是我不想给两年刑期之上再加上几年,也罢,去法院就去法院吧,去了也不代表莫须有的罪名成立。
“咱们法院见吧,到时候我会一五一十地向法官说明我去休伯特家的动机以及我在他家发现的证物,当然还有这些证物的用途,好戏才刚开始呢。”
警督脸色煞白,我的话明显戳中了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