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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霍姆斯就不再寄信给她。
从语言学院毕业后,米妮搬到了丹佛市,在那里试着创办了自己的戏剧公司,并在这个过程中损失了一万五千美元。她还是会梦到亨利·戈登。随着戏剧公司倒闭,她变得越来越想念他。她十分憧憬芝加哥,似乎人人都在谈论这个城市,并且人人都开始搬到那里居住。一边是哈利,另一边是即将开幕的世博会,这些都让她对这座城市感到难以抗拒。
一八九三年二月,她搬到了芝加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份速记员的工作。她写信告诉他,自己已经来到了芝加哥。
哈利·戈登几乎马上就来找她了,见到她时,他双眼噙满泪水。他是如此温暖,深情款款,似乎他们从未分离过。他建议她过来替他工作,做他的私人速记员。这样他们就可以每天都见到彼此,不用担心米妮的女房东的干扰,她就像米妮的母亲般监视着他们。
一想到这样的未来,她就激动不已。他仍然对结婚的事只字不提,不过她能够判断他是爱她的。而且这里是芝加哥。人情世故在这边是不一样的,没有那么死板和拘谨。走到哪儿,她都能发现和她同龄的女性,没有人陪护,做着自己的工作,过着自己的生活。她接受了哈利的提议。他看起来很高兴。
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古怪的要求。米妮要在公共场合称他为亨利·霍华德·霍姆斯。他解释道,这是他的化名,出于生意上的原因取了这个名字。她不能再叫他戈登了,也不能在别人称他为霍姆斯医生时显得一惊一乍。不过,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叫他“哈利”。
她负责他的信件,掌管他的账本,而他则专心打理自己的大楼,为世博会做准备。他们在他的办公室里用餐,吃的是从楼下的饭店带上来的食物。米妮展示出了“非凡的工作能力”,霍姆斯在他的回忆录里写道:“前几周,她住在有点远的地方,不过后来,大约从一八九三年三月一日起到五月十五日,她和我住在同一栋楼,房间紧邻着我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