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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是我们搞砸了。我们是个团队,记住了。”
博斯决定出去抽根烟,把队友留在了审判室。他走到雕像后面,看见钱德勒已经到了,但还是点燃了一根烟,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钱德勒正朝他窃笑。博斯说:“你把他给耍了,不是吗?”
“用真相耍了他。”
“是吗?”
“噢,是啊。”她把抽了一半的香烟插进垃圾桶上的沙盘,“我最好回里边去,把设备装好。”
她又得意地笑了笑。博斯说不清到底是她太厉害,还是贝尔克太差劲。
贝尔克花了半个小时试图阻止录像带的展示,他说既然证词笔录里没有提到,那么它就是新证物,原告现在呈递有些晚了。凯斯法官否定了他的说法,指出了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即录像带是贝尔克问出来的。
陪审团入席之后,钱德勒问了维乔雷克几个关于录像带的问题,比如过去四年里把它放在了哪儿。在凯斯法官又驳回了贝尔克的一次反对后,钱德勒推上一台接上录像机的电视,摆到陪审席前面,把录像带放了进去。这盘录像带是维乔雷克从一个坐在旁听席的朋友那儿拿来的。博斯和贝尔克不得不起身走到旁听席上,好能看清电视屏幕。
看到《时报》的布雷默坐在旁听席的后排,博斯朝他微微点了下头,不知道他是来报道官司进展的,还是来作证的。
录像又长又无聊,并且不连贯。拍摄的是婚前聚会的情景,画面时断时续,右下角始终显示着时间和日期。如果准确无误,在最后一个受害者被杀的当晚,丘奇的确有不在场证明。
录像看得博斯头晕目眩。画面里的丘奇没戴假发,像婴儿一样光着头,喝着啤酒,和朋友开怀大笑。博斯击毙的那个人正在举杯祝贺朋友新婚快乐,看上去像个典型的美国书呆子,而不是博斯所知的那个丘奇。录像带里的画面共九十分钟,高潮部分是一个脱衣舞女的到访,她一边为准新郎唱歌,一边一件接一件地脱掉衣服往准新郎的头上放。画面上的丘奇似乎对这一幕感到害羞,他更多的时候是看着新郎而不是舞女。
博斯把目光从屏幕转向陪审团,真切地看到录像正在渐渐瓦解自己的证词,于是转过脸去。
录像播完后,钱德勒又问了几个问题,都是贝尔克原本可能问到的,现在被钱德勒抢了先。“录像画面中的日期和时间是怎么回事?”
“那是刚买到手就要设置的,然后电池会维持运转。我后来就没再摆弄过了。”
“你想把日期和时间设成哪一天,设成几点几分,都可以,对吧?”
“我想是的。”
“那么,假如你要给一个朋友录像,以便以后用作不在场证明,你能把日期往前调,比如往前调一年,然后再录像,对吧?”
“当然。”
“那么已经录好的视频,能改日期吗?”
“不能。已经拍好的视频,日期无法再改。”
“那么在本案中你会怎么办?如果你要为诺曼·丘奇拍摄视频作伪证,你该怎么办?”
贝尔克起身反对,指出维乔雷克只能做出推测性回答,但是凯斯法官宣布反对无效,表示证人最了解自己的录像机。
“嗯,这也做不到,因为诺曼已经死了。”维乔雷克说。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要作伪证,你必须在丘奇先生被博斯先生击毙之前与他串通好,是这样吗?”
“是的。我们必须事先知道以后用得着这盘录像,他还得告诉我日期之类的问题,很难办到,更何况当时报纸上刊登了那位朋友婚礼的日子,是在九月三十号,你可以去查,婚前聚会一定是在二十八号左右。这不是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