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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发现不了,华生,而是你没有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很多重要的东西都被你忽略了。我从来没有让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以及从大拇指指甲中或者从鞋带上发现的大问题。那么,你从这个女士的外表发现了些什么呢?你来描述描述吧。”

“嗯,她戴着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上面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有黑色的小珠子作为点缀,边缘镶嵌着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比咖啡色还深的褐色,领子上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的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那个地方已经被磨破了。我没有注意她穿的是什么鞋。她身形丰满,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来看很富裕,言谈举止让人很舒服,感觉很自在很随和。”

福尔摩斯一边听一边微笑地拍着掌。

“华生,我不是夸奖你,你进步的确很大。你观察得很仔细。虽然你忽略了很多重要的东西,但还是掌握了方法。你的眼睛对颜色很敏锐。老弟,你千万不能被一般印象所蒙蔽,而要把注意力集中到细节上。我总是首先注意女人的袖子。观察一个男人,我总是首先注意他裤子的膝盖部位。正如你所看到的,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暴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两手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痕迹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会磨出类似的痕迹,不过只会留在左臂上,而且是在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侧,而不是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地方。然后我观察了她的脸,发现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因此,我大胆做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结论。这两个结论让她大吃一惊。”

“这也让我大吃一惊。”

“一点儿没错,可是这也太明显了。我接着往下看,很惊讶、很有趣地发现,尽管她穿的靴子不是完全不同,但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子的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而另一只却没有。其中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第二、第四个扣子却没有扣上。嗯,当你看到一位穿戴整洁的年轻女士,出门时穿着两只不配对的靴子,而且靴子上的扣子也没有扣齐,这就说明了她是匆忙从家里出来的。这个推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还有什么呢?”我问道,我对我朋友精辟的推理极其感兴趣。

“附带提一下,我注意到她在离开家之前写过一张纸条,但是写这张纸条的时候她已经穿戴好了。你发现了她右手手套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但是显然你没有注意到她的手套和食指都沾上了紫墨水。她写纸条时显然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这肯定是发生在今天清晨的事情,否则手指上不会有清晰的墨迹,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非常有趣。不过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华生,你能否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则寻人启事?”

我拿着那张报纸凑到灯前。启事上写道:十四日晨,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略黄,头发乌黑,有些秃顶,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八字胡,戴着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绸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马甲,哈里斯粗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皮靴。马甲上挂有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就职,若有人……

“好了。”福尔摩斯说道。“至于那些信件,”他瞥了一眼,继续说道,“除了引用过一次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很一般。没有任何有关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这一定会令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道。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用打字机打的。请看信的结尾处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你看,信上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这非常含糊。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亲爱的好伙伴,难道你没有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有重大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经看出来了,也许他是想在一旦有人起诉他毁约时,他能很轻易否认这个签名。”

“不,问题并不在此。不过,为了解决问题,我要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家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女士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问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和我们在这里见面。我们不妨跟她的男亲属打打交道。好了,华生,在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无事可做了,这个小小的问题可以暂时放一放。”

我对我朋友细致的推理能力和旺盛的精力深信不疑,他之所以对侦破这件奇特的疑案成竹在胸、从容不迫,我觉得一定有他的道理。据我所知,他只在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的照片案中失败过一次;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与“血字的研究”中那些怪异的案子时,我觉得如果有什么疑案连他都侦破不了的话,那必定是异常稀奇古怪的疑案了。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在捏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抽烟,我相信等我明晚再来时,他已经掌握了所有线索,能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的新郎到底是何许人。

我当时正在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整整忙碌了一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闲下来,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奔贝克街,生怕自己去晚了,不能助福尔摩斯一臂之力。我赶到他家时,只见福尔摩斯独自一人半睡半醒地蜷缩在深陷的扶手椅中。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刺鼻的盐酸气味,令人望而生畏,说明他一整天都埋头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嘿,问题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的意思是那个失踪之谜啊!”我叫道。

“呵,是那个啊!我还以为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那东西。尽管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蛮有意思的。唯一遗憾的是我害怕没有一条法律可以惩戒那个恶棍。”

“那他是谁呢?他遗弃萨瑟兰小姐的用意何在?”

我的问题刚说出口,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回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就听到了敲门声。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写信告诉我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是个身体健壮、中等身材的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很干净,肤色淡黄,一副献殷勤、拍马屁的样子,还有一双目光锐利的灰色眼睛。他以询问似的目光扫视了我们俩一番,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大礼帽搁在衣帽架上,向我们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上好,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用打字机打的信是出自你之手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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