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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你为什么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脚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后晃动。
“你为什么不闭嘴?你以为你刚才在里面做的是什么光彩事?”
“他妈的给她一个教训——”
哈丁几乎使出浑身力气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后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点点。李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哈丁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为及其方式吓了一跳。但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脚,再用力一些。他喜欢那声痛惧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听一次。
从这点看来,他与趴在地上、后背被入口走道的阴影斜劈为两半的厕所狂人李有多大区别呢?似乎区别并不大。不过那又如何?这个问题太累人,像“本周推荐电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个有趣得多的问题:如果用脚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证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还好奇到底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满意的声音。当然,那么照头一踢可能会要了李的命,不过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大损失,对不对?又有谁会知道?埃伦?该死的。
“你最好闭嘴,我的朋友,”哈丁说,“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闭嘴。等州警来了后,你可以告诉他你想要什么。”
“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吧,放过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镜,还不够吗?”
“不够。”这是哈丁的真心话。他想了一秒钟,“你知道吗?”
李没有问他“知道什么。”
“我要慢慢走到车那儿。想爬起来追我随便你。我们面对面单挑。”
“好,好极了!”李眼里挂着泪笑了出来,“离了眼镜我狗屁都看不到!”
哈丁把自己的眼镜往鼻梁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说,“看你那副熊样!”
李一定是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因为借着银色的月光,他看见李开始哆嗦。但李还是一言不发,算他聪明。而李上方站着的那个人,那个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文法学校到高中,从来没有打过一场架的人,明白这场“恶仗”终于结束了。要是李有枪的话,或许会在他背后开黑枪。不过,不会的。李已经被……那个说法是什么?
被镇住了。
老李—李被镇住了。
哈丁突然灵光一闪。“我有你的驾照号码,”他说,“我还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会留意看报纸的,浑球。”
李还是不说话,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镜在月光里闪闪发光。
“晚安,浑球。”哈丁说。他走回停车场,开车离开,感觉自己像开着捷豹车的舍恩。
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内,他还好好的。足够让他打开电台,随后又决定还是听CD机里的露辛达·威廉斯。然后,突然间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装满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鸡肉和土豆。
他猛地转到故障车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车,又意识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从车窗探出头去,安全带还绑在身上,稀里哗啦吐到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道上。吐完后,他浑身发抖,牙齿不住地打架。
身后突然出现了车灯,亮光朝他奔过来,然后慢了下来。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来了,州警终于来了。他们总是在你不想看见他们,不再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转念间又想到——几乎是浑身发冷地肯定——来的是那辆克莱斯勒漫游者,埃伦开车,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着他自己的撬胎铁。
然而,来的却是辆塞满小屁孩的旧道奇。其中一个长得像白痴、头发很可能是红色的男孩从车窗探出他长满粉刺的圆脸,冲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脚上!”接着,伴随着一阵大笑,车加快速度开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头缩回来,关上车门,闭上眼睛等待着身体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果然颤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识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这是个好兆头。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脚——有多用力?会发出什么动静?——然后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仅仅是想想自己曾经有多渴望那么做都让他浑身不舒服。
他让自己的大脑(多数时候还算顺从)转到北达科他州代号“孤鸦”(要么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导弹发射中心的指挥官。那个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处都潜伏着恐怖分子。他在柜子里堆满潦草写就的小册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电脑屏幕前搜索网络上的阴谋暗道。
或许道格正在前往加州执行任务的途中……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而选择开车,是因为他那辆普利茅斯轧路者的行李箱里放了两把特制枪支……后来他的车出了毛病……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错。或者说,再仔细构思一下,会很不错的。他以前不是认为道格不适合放在广阔的中西部背景下吗?现在看来,是他思维狭隘了。因为在合适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体停止发抖了。戴克斯特拉发动了引擎,又把捷豹开上了路。在莱克城的一家整夜营业的加油站里,他解决了内急问题并给捷豹加满了油(当然,是在遍寻停车场和四个加油点都不见漫游者的踪迹后)。然后,他以哈丁的大脑思考着,一路开回家,走进约翰·戴克斯特拉位于运河边的房子。外出前他总是会把防盗系统打开——谨慎些总是好的——于是他把它关上才进了房门,临睡前又再次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