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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伦·邦杜兰特婚结得早,而且嫁了个好对象,然后到了四十一岁,才学到了有关年华老去和自私男人的苦涩事实。一开始她不知所措,继而心碎忧伤。到最后她就麻痹了,于是当她丈夫拿出离婚文件时,她就签了字。她的律师说她太天真了,但这并不是事实。钱向来让她觉得难堪:汽车、派对和大得像橡实的钻石,她都不在乎。她唯一想要的,就是跟自己结婚的这个男人而已。

但那个人早已消失了。

现在,她跟几只狗住在乡下一条溪边的小房子里,生活变得很简单。她以训练马匹赚钱为生,只要可能,随时就到户外走动:如果想沉思,她就去河畔的乡间低地;如果想看风景,就沿着山脊线走到老教堂再回来。

今天,她选择了教堂。

“来吧,小子们。”

她喊着那几只狗,然后徒步出发,她爬上一道陡坡,来到一条小径,往东南进入丘陵区。她觉得整个身体很轻盈,而且比她实际的四十九岁要年轻。她知道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清晨骑马,又长时间用绳索和鞭子训练马。她的皮肤有如皮革般坚韧且生出皱纹,但她很以自己双手的本事自豪,可以在雪中、雨中和热天活动自如。

她停在第一个山丘顶端,看到自己的房子在远远的下方,像个玩具落在一批塑料树后方。她前方的小径蜿蜒着爬得更高,接着山脊线往西转,大约有三英里平坦地势,同时小径两边都是往下的陡坡。等到终于看到那座老教堂,一如往常令她觉得荒凉又带着庄严之美:花岗岩石阶和铁制十字架都倾颓而扭曲。

埃伦沿着小径,下坡走向两丘之间那座被遗忘的教堂。她感觉到有点与往常不同,但也说不上来是什么。那几只狗变得很激动,低头追踪着看不见的气味,同时喉咙发出低鸣。它们绕着教堂,半途又奔跑回头,鼻子嗅着宽阔台阶的底部,然后彼此擦身而过,背部的毛竖直了。

她吹口哨呼唤那些狗,但它们不理会。最大的那只是一只名叫汤姆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它冲上台阶,爪子啪啪敲着地面。

“小子,怎么回事?”

脚下的草被风吹动,她注意到大门附近的轮胎印。这里偶尔会有人来,但通常都把车停在泥土路或是碎石子空地上。眼前的这些轮胎印则是一路通到前门。

她停在阶梯底部往上看,这才发现另一个不同之处。大门的门板是橡木,上头的黑色铁制把手粗得像她的手臂。就她记忆所及,那两个把手向来是用链子拴在一起的,但今天那道链子却被剪断了,右边的那扇门微微开着。

埃伦忽然害怕起来,渴望地往上看着山丘。她该离开的——她感觉到了——但汤姆站在门边,发出哀鸣。“没事的,小子。”她抓住那只狗的项圈,走进门去。里面颇为昏暗,几道光从窗子透进来。高耸的拱形花板一片黑暗,但抓住她视线的是祭坛。两侧窗子上钉的木板被拆掉了,于是光线泻入,照得祭坛像一颗灿烂的宝石。她看到白色、红色和黑色,第一个想到的是白雪公主。她的感觉就是这样,一种近乎崇敬的静止,那头发和皮肤及涂成红色的指甲。她走了五步,才明白眼前这是什么,然后她僵住了,仿佛整个身体瞬间冻成冰。“亲爱的主啊。”她感觉整个世界也冻住了。“啊,我亲爱的、慈悲的主啊。”

贝克特在他常去的那家餐馆的后方座位里喝着咖啡。这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小店,里头坐满了商人、技工,以及带着小孩的母亲。他面前那盘培根炒蛋只吃了一半,就推到一旁。他昨天没睡多少,戒烟二十多年来头一回想抽烟。都是丽兹害的。那种担心。那种压力。她想分清私生活和工作。好吧,没问题。她不像他以前其他的搭档,不爱谈异性、体育或性生活。她绝口不提自己的过去和恐惧,对于睡了多久觉或喝了多少酒撒谎,也不老实说她为什么一开始会当警察。但是,嘿,没关系。空间很重要——要命的界限——这也无所谓,直到那些谎言从小而无伤的,演变成可怕的、骇人的、严重的漫天大谎。

她在撒谎。

倩宁·肖尔也在撒谎。

让这个问题更具体的是,听说汉密尔顿和马什还在城里。他们去了那栋废弃房屋,而且两度试图跟倩宁·肖尔会面。他们调出所有针对丽兹的申诉档案,而且此刻,他们正在访谈泰特斯·门罗的遗孀。他不知道他们想从中获得什么,但他们居然会安排这次会面,就已经是一种明显的表示了。

他们想逮住丽兹。这表示最后他们也会来找他。毕竟,他从丽兹当警察第一年就认识她,两人搭档已经四年了。不过他们之间的问题很简单,丽兹是个很不错的警察。稳定,聪明,可靠。

直到那个地下室……

这个念头一直挥之不去,同时他想到那两个州警察恨不得吊死丽兹,而她却告诉他们,说她杀的那两个根本不是人,而是禽兽。他真搞不懂当时她在想什么,那已经不光是危险,更是自我毁灭,她简直疯掉了。而且让他很烦的是,他无法轻易想出什么解释。丽兹是那种很特别的警察。她不像戴尔人脉那么广,也不是狂热的暴力分子——他能想得出来的混蛋,有一半都是这样。她进入这一行不是为了其中的刺激或权力,或像他一样,是因为这一行做得太久,没法做更好的工作了。在她以为没人看她的时候,他见过她真实的灵魂,有时那模样美丽得令人心痛。这种想法很荒谬,他也知道。但如果可以让他问一个问题而得到真正的回答,那么他会问她:为什么要来当警察?她很勤奋,人又聪明,她想做什么都能成功。然而,她却搞砸了那场访谈,实在没有道理啊。

然后,还有阿德里安·沃尔。

贝克特再度想到丽兹刚当上警察的第一年:她迷上阿德里安的样子,认真听他讲的每一个字,仿佛他有其他警察所缺乏的洞见。她的痴迷有种令人不安的效果,不光是因为太明显,也是因为警队里有半数警察都希望她能这样看自己。阿德里安的定罪本来应该终止她的痴迷。就算没有,坐牢十三年也该完成任务了。他是个坐过牢的犯人,而且整个人彻头彻尾毁掉了。然而,之前在内森酒馆那边,贝克特观察着丽兹,看她上车找阿德里安,看她屏住气息,看阿德里安讲话时她盯着他的嘴唇。她还是对他有感情,还是相信他。

那就是个问题了。

是个操他妈的大问题。

挫折之余,贝克特把咖啡杯推开,打了个手势表示要结账。女侍缓缓迈着轻松的脚步走过来。“还要什么吗,警探?”

“今天不用了,梅洛迪。”

她把账单放在桌上,此时贝克特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掏出手机,眯眼看着屏幕,然后接了。“我是贝克特。”

“嘿,我是詹姆斯·伦道夫。你现在方便讲话吗?”

詹姆斯是另一个警探。比贝克特年长。聪明,爱打架。“什么事,詹姆斯?”

“有个叫埃伦·邦杜兰特的人,你认识吗?”

贝克特努力搜寻记忆,想到了六七年前认识的一个女人。“我还记得她。离婚案搞得很难看。我想是她丈夫违反了保护令,把屋里砸烂。她怎么样了?”

“她在另外一条电话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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