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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谨小慎微的夜半敲门声响了起来,我走过去打开门。金斯利人高马大,穿了一件米色的设得兰羊毛运动服,围着一条黄绿相间的围巾,塞在松垮翻起的领子里。一顶透着暗红的棕色翻檐帽拉得低过额头,帽檐下面,那双眼睛仿佛属于一头病恹恹的动物。
弗洛姆塞特小姐一起跟来了。她穿着便裤趿着拖鞋,上身是深绿色的外套,没戴帽子,头发泛出邪恶的光泽。她的耳坠是一对小小的人造栀子花,一上一下,一边耳畔花开两朵。随着她飘然而至的,还有“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槟”。
我关上门,示意他俩找位子坐,说道:“喝一杯也许有点用。”
弗洛姆塞特小姐坐在扶手椅上,腿交叠着,四下找起烟来。她找到了一支,随性地一挥手,点上烟,朝天花板一角露出冷冷的微笑。
金斯里站在地板中央,焦躁地虎着牙,恨不得吞掉自己的下巴。我走到外面的吃饭间,调了三杯酒,拿进屋来递给他们。我端着自己那杯坐到象棋桌旁的椅子上。
金斯利说:“你到底干吗去了?腿又是怎么了?”
我说:“一个警察踢了我。贝城警局送我的礼物。这是他们那儿的常规服务。至于我去了哪里——因为酒驾进了班房。看看你这副表情,好像我很快又要回去了似的。”
“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他说,“一句也听不懂。没时间开玩笑了。”
“行啊,不开就是了,”我说,“你听到了什么消息?她在哪儿?”
他一边拿着酒杯坐下,一边屈起右手手指,伸进外套。抽出来的是一只狭长的信封。
“你得把这个拿给她,”他说,“五百块。她想要更多,但我只能筹到这些了。我在一家夜总会套现了一张支票。不容易办。她必须出城。”
我说:“出什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