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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就是,”他说着,将第二颗袖扣放在书桌上,前一颗袖扣旁,“恐怕我的犯罪记录上又得添上一笔了。我是在斯坦弗医生的床头柜上发现它的。”
“好吧,这下算是证据确凿了。他就在‘傻子西蒙’被害的犯罪现场。”我不情不愿地说道。我心底依然抱着一丝徒劳的期待,希望我认识的那位轻浮的学生,没有堕落成可怖的杀人犯。
“至少可以证明,是他将另一颗袖扣遗落在了那里,”福尔摩斯说道,“不过,有可能不是他案发时留下的,而是事后。倘若他也在围观尸体的群众之中呢?又或者,他与这起死亡事件的唯一联系就只有这颗袖扣?我们必须至少要考虑到这些可能性。”
“但你似乎也不太看重这些可能性。”
“的却如此。斯坦弗犯罪的概率要更高得多。”
此时赫德森夫人带来了福尔摩斯的早餐,就在他开始吃腌鱼后没过多久,前门传来敲门声,我们听到赫德森夫人跑去应门。又过了没一会儿,她走入室内,带来了一个高个子男人,他面孔很白,头发是亚麻色的,双手有点肉,整个人却显得精明干练。
“葛雷格森警探。”她介绍了一句,接着便离开了。
我回想起福尔摩斯昨晚提到过某个葛雷格森。他一定就是那两位经过了福尔摩斯的精挑细选,据说比同行更高明一点的警察之一了。
福尔摩斯友好地向那位警官打了个招呼,邀请他坐下。“我本该询问您是否愿意喝上一杯咖啡,但你今天看来应该已经喝够了。”
“为什么这么说?”
“当然是因为咖啡会在呼吸中留下明显的痕迹,而我从你身上闻到了浓烈的咖啡味,我估计你已经喝了至少两杯咖啡,甚至可能是三杯。此外,你的衬衫前襟上有一小块棕色的污渍,它看起来是刚染上的,而且毫无疑问就是咖啡渍。”
葛雷格森低头看了一眼胸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