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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岁开始就住在这里,但后来去上大学了。”
“这就说得通了。”他说,把弗兰琪推给他的那瓶“白钻石”递给我,手指在我的手上扫了一下,仿佛有一股电流传了过来,站在莱昂身后的弗兰琪朝我做了个“快接吻”的鬼脸,我的脸立刻变红了。
“我在这一带只住了几年。”他说,但愿他不曾看出我的不安。他告诉我,他在爱尔兰长大,八岁时搬到布瑞恩。“去年我才搬来奥德克里夫,我和我哥哥还有他女朋友住在多佛路。”我不得不压抑住兴奋得尖叫起来的冲动(这可不太酷!),因为他的住处和我家只隔两条街。“我很愿意和洛肯一起住,很有趣,而且我也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他说。他快要完成获得计算机高级证书所要求掌握的全部课程了,他每周都会去布里斯托尔大学上一天课,其余的时间则在一家保险公司的IT部门上班。他的西南乡村鼻腔音中混合着轻微的爱尔兰口音,我告诉他,我妈妈也是从爱尔兰来的。
我小口抿着“白钻石”,听他说话,告诉他我打算进军出版业的野心。
“这么说,你想成为作家?”
我把从前额上滑下来的头发捋到后面,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要能整天被书和文字包围,我不介意当不当作家。”
“你现在大学毕业了,接下来打算干点什么呢?”
“我正在找工作,去年夏天我通过实习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至少在简历上有东西可写。伦敦郊区的一家小型出版公司通知我过几周去面试。”
可以从他的表情中看出,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太棒了。什么工作?”
“编辑助理。我的最终目标是成为策划编辑,但是竞争很激烈。”我没告诉他的是,我还参加了另外两家出版公司的面试,但没有通过,我每周发出的大量求职信也是石沉大海,杳无回音。
“我很想成为诗人,可父母却希望我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说到“合适的工作”,他举起双手,比了个引号的手势,“他们觉得上大学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