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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爝反复说的一句话便是,凶手不会干毫无意义的事,每一个多余的动作,便是破案的关键。按照这个思路,在第一个案件中,凶手砍下蒋超的头颅便是多余的动作。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难道只是因为模仿碑文的诅咒?如果是,那么凶手为什么要模仿碑文的诅咒呢?这一路想来,真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了。
还是回到斩首这个行为。
如果凶手要砍去蒋超的头颅,是一个不得不做的事呢?
为什么不得不做?
我闭上眼睛,开始专心回忆蒋超的一切,包括他的长相、谈吐、身材、穿着……他的所有特征,我都一一在心中如播放影片般回顾。忽然,我发现有若干的细节,竟可以串联起来。此时我心念急转,想将这些细节串在一起。可这些细节仿佛水中的鱼,空中的鸟,你以为自己快要抓住它的时候,一转眼便又消失不见。
回到原点,我打算重新思考一遍。
凶手砍去头颅,是为了制造诡计的必要举动吗?似乎不是。无足迹诡计按理说也是要为动机服务的,如果是凶手单纯炫技,那感觉毫无意义。当然,并不能说不存在这样的凶手,除了心理变态之外,极少有这种罪犯。这时,我想到了曾被关押在镜狱岛的密室小丑,这家伙便是为了诡计而诡计的典型。
还是蒋超的头颅,有什么特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