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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别这么快下定论。如果你认真回忆一下,那张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条,数字‘1’后面缺了一小块。那是个不幸的意外,我亲爱的法官,正确的数字应该是‘12’,数字‘2’被撕掉了。”
“哦,可你怎么知道一定是‘12’?”
“肯定是。如果是‘10’或‘11’,马尔科绝不可能打桥牌打到十一点半才离席,他肯定会早早结束,好去赴约。因此,约会时间必然在十一点半以后不久——那就是十二点啦。”
“我懂了,真懂了,”法官低声说,“库莫尔太倒霉了。库莫尔在快到午夜时来到露台,他想很快就能等到马尔科了。我猜,他一定是裸泳的,肢体不受束缚;另一方面,他肯定觉得少穿点就会少留下些线索。但他没想到马尔科被戈弗里太太缠住了足足一小时。你试着想一想,夜半时分,没穿衣服待在海边整整一个小时!”
“从库莫尔的角度来看,痛苦还不只这些。”埃勒里干巴巴地说,“很显然你还没抓到问题的关键。这意料之外的一小时,正是导致他必须取走衣物的主因!如果马尔科准时到,我们将完全找不到一丝指向库莫尔的线索。”
“我又听不懂了。”法官没好气地说。
“你还没发现吗,”埃勒里解释道,“凶手必须考虑潮汐问题。如果他在十二点之前来,那时水面仍很高——差不多在最高点,他可以直接从水里走上石阶,来到露台。沙滩上绝对不会留下脚印。如果马尔科准时到,他可以杀人后循原路回海里——仍旧不会留下足迹。因为海水仍在涨潮状态——杀人也就一两分钟时间——他可以不踩露出的沙滩,直接跳进海里。可他却被迫在露台上绝望地守候,眼睁睁地看着潮水退去;沙滩越来越宽,越来越宽,马尔科却仍不见踪影。是的,是的,对库莫尔而言真的很痛苦。他选择了等候,并利用等候的时间重新规划,想新的脱逃方式和路线。我猜他觉得自己很难找到同样的机会让马尔科入瓮,神不知鬼不觉地宰了他。之所以生出拿走马尔科的衣服这个灵感,一定源于他知道自己的身材和马尔科的很接近。
“到这个阶段,我已能确认凶手从海上来,时间是午夜之前,且一丝不挂。那么,执行谋杀计划前,他在戈弗里家里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为什么先去海里游泳——绕了那么一圈,多麻烦——直接从家里沿小路上露台不是更方便吗?”
老绅士抚着下巴。“为什么,如果说动身之前他人在戈弗里家里,却刻意选择先去游泳再杀人,那只可能因为他希望凶手看起来是外人,从海里游来杀人。换句话说,借此来掩饰凶手是屋里的人。”
“很精彩的说法,”埃勒里赞许地说,“但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那他应该做得更明显一点,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凶手是从海上来的。但他没有。”
“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当然。”
“当然,他应该突出这一事实,在沙滩上留下脚印,让我们相信他希望我们相信的。然而,事实正相反,凶手是绞尽脑汁想掩饰他来自海上这件事!”
“我有点乱,你什么意思?”
“首先,他并未选择最直接的脱逃路径,原路返回——从海滩下到海里。如果他选择这条道路,就会在沙滩上留下离开的足迹,我们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不,如果他那时在房间里的话,他绝不会介意留下这些足迹的。但实际上凶手是怎么做的呢?他竭尽所能不留下足迹!他脱光死者身上的衣物,再穿到自己身上——都是为了不从海路脱逃……换句话说,很明显,凶手费劲心思避免在沙滩上留下足迹,也是为了掩盖他是由海路来的事实。然而,凶手若是戈弗里家的人,就没必要隐瞒由海路而来的事实。因此,凶手并非住在戈弗里家里的人。准确无误。”
“只有一点,”法官笑了起来,“我想弄清楚,据此你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呃,”埃勒里忧伤地说,“等我弄清楚执行谋杀之前凶手并不在戈弗里家时,其实已经没什么用了。谋杀发生当晚每个在屋子里或在屋子周围的人都已经解除了嫌疑。排除了戈弗里夫妇、康斯特布尔太太、塞西莉亚·芒恩和她的宝贝丈夫、科特、蒂勒、皮兹、乔朗姆——这一大堆相关人士,只剩下洛萨·戈弗里、库莫尔和基德。”
“而你又是怎么锁定库莫尔的呢?或者说你曾经怀疑过他吗?事实上,你根本没理由怀疑他没死,你知道的。”
“别急,”埃勒里拖着长音道,“当然是有凭有据的。凶手都具备怎样的特征?由他的犯案手法来推理,共有六点,我仔仔细细地罗列一下。
“一、他非常熟悉马尔科和马尔科的人际关系。因为他知道可以借洛萨之名诓骗马尔科来赴约,于是他伪造了一张字条,看起来好像是洛萨写的。
“二、他知道戈弗里太太有每天清早下海晨泳的习惯。如果他不知道此事,那他就会选择原路返回——穿过沙滩到海湾,再游泳出海,留下一串足迹。因为第二天的早潮会将足迹洗得一干二净。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戈弗里太太会在早潮还未涨起时下海游泳,一定会看到脚印。因此,他很清楚她的习惯。
“三、他很了解这一带的环境,包括海湾内的涨潮退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