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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格兰特答道,“但我能猜。”

“是吗?你猜是哪个?”

“左起第三个。”

“罪名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真的一无所知。”

长官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当那一男一女无法做出任何指认而离开后,队伍散乱开来,人们整理衣领、拉扯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应招为法律服务后重新返回自己的日常世界。唯一没有挪动的是左数第三个人,他顺从地等在那里,等着看守将他带回监牢。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概率,而你做到了。干得不坏。他把你的人从那一伙中挑出来了。”督察长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些惊讶地问道,“据我所知,他没有前科。”

“不,我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指控他的罪名是什么。”

“那是什么让你挑中了他?”

格兰特犹豫了,生平第一次分析起自己作选择的过程。这不是理性判断的问题。他从没说过:“这个人的脸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所以他是嫌疑人。”他的选择几乎出自直觉,选择的理由只存在于他的下意识中。在下意识的世界里沉思一番后,最后他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当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一旦将自己的想法亮出来,格兰特倒看清了自己直觉的运作方式,也看出了后面隐藏的道理。“听起来很没道理,但其实不是。”他说,“脸上完全没有皱纹的成人只可能是一个白痴。”

“弗里曼可算不上白痴,至少在我看来不算。”巡官插话道,“他是个极其精明的家伙,相信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痴是没有责任感的。衡量一个白痴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站在那一列中的十二个人都是三十多岁,但只有一个人长着一副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挑选了他。”

从那以后,在苏格兰场里这成了一个善意的笑话:格兰特可以“观相识人”。助理专员曾经揶揄他:“别告诉我你相信这世上存在所谓的‘罪犯面孔’,巡官。”

格兰特回答说“不”。他并非如此单纯。“如果世界上只存在一种犯罪,这倒是有可能的,长官。但犯罪的类型就像人性一样变化多端,如果一个警察试图将面孔分类,他会被淹没的。在任何一个下午五点到六点在邦德街走一趟,你就能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一般会长成什么样子。可是,伦敦最臭名昭著的女花痴看起来却像个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可没那么圣洁,这阵子她酒喝得太多了。”助理专员说,他一下就猜出那位女士是谁,话题随即转开了。

然而格兰特对面孔的兴趣始终未变,并进而发展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不同案件的记忆和比较。正如他曾说过的,将面孔进行分类是不可能的,但描述单个面孔的性格特征却是可能的。举例来说,在某场著名审判的翻印文献上,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的照片会为满足公众的兴趣而被公开,从没有人怀疑其中哪些是被告、哪些是法官。偶尔也有这种情况:某个辩护律师看起来似乎与被告席上的囚犯站错了位置,归根结底,辩护律师不过站在人性的断层上,与这世界上其他人一样容易被爱欲与贪念左右。但是,法官具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一种绝对的正义与超然。所以,即便不戴假发,也没有人会将他与被告席上的人搞混,后者既缺乏正义也不够超然。

虽然是被人从自己的“安乐窝”中拉出来,玛尔塔的那位詹姆斯显然在工作中找到了乐趣,他所挑选的罪犯或他们的牺牲品让格兰特颇享受了一番,直到矮冬瓜把茶端进来。当他将图片整理在一起、准备收进床头柜时,手指摸到一张陌生的图片,那张图片从一开始就滑落到他胸前,所以整个下午都不为人知地躺在被罩上。他捡起来,审视着。

这是一个男人的画像。一个头戴天鹅绒帽、身穿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他三十五或三十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衣领缀满了珠宝,正准备将一枚戒指戴到右手小指上。可是,他的目光并不在戒指上,而是茫然地望向空中。

在格兰特下午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张最为独特。仿佛是那名画家曾经试图将某种东西搬上画布,而他的才能不足以将其转化为绘画语言。那双眼睛中的神情——那种最吸引人也最具个人色彩的神情——超过了他的能力所及。嘴部也是如此:他还没学会如何让一对如此之薄又如此之宽的嘴唇具有动感,那对嘴唇因而成了一块死木,完全失败。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对脸部骨骼构造的刻画:突出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以及大到明显缺乏力度的下颌。

格兰特没有急于将画像翻转过来,花费了更长时间研究这张脸。一位法官?一名士兵?或是一个王子?他惯于拥有权力,而且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尽职尽责。他过于自省,悲天悯人,或许还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是一个从容谋划大局、却拘泥于细节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而且自幼健康状况不佳。在他脸上烙刻着童年痛苦遗留下来的难以言表却一望可知的印记,或许不如跛足者脸上那么明显,但同样无法逃过人们的目光。画家对此完全了然,并以绘画的语言将之再现:略显浮肿的下眼袋(正如贪睡的孩子)、皮肤的质地,以及呈现在一张年轻面孔上的老人神态。

格兰特翻过画像,寻找说明文字。

画像背后印着:理查三世。国家肖像画廊收藏。作者佚名。

理查三世。

原来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驼背人。儿童故事中的怪物。纯真的摧毁者。邪恶的同义词。

格兰特翻过画像再度审视。这些就是画家描绘这双眼睛时想传达的?从这双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个着了魔的人?

格兰特躺在床上,长久地注视着那张面孔,尤其是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眼形狭长,内眼角距离很近;双眉微蹙,传递着那种出自过于自省的烦恼。初看似乎在凝视,观察久了却会发现它们实际是在逃避,几乎有些心不在焉。

矮冬瓜回来收茶具时,格兰特仍在研究那幅画像。他已经多年不曾有这样的经历。相比之下,《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着格兰特依然洁白无瑕的茶杯,熟练地用手掌试了一下茶壶的温度,板起了脸。她的意思很明确:与给他送茶却遭到漠视相比,她远有更好的事可做。

格拉特将画像举到她面前。

她会怎么想?假如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是什么?

“肝病。”矮冬瓜的回答很干脆。她拿走了茶具,高跟鞋咚咚作响地表示着抗议。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

然而,与她擦肩而过的和蔼而随意的外科医生却有另一番看法。他接过画像,打量着,审视很久后说道:

“脊髓灰质炎。”

“小儿麻痹症?”格兰特说。他忽然想起理查三世确实有条萎缩的胳膊。

“这是谁?”医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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