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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街道上慢慢开着车,寻找一个泊车位,我想先回一趟办公室,然后再开车进城。
一辆由司机驾驶的帕卡德<a id="zw1" href="#zhu1"><sup>[1]</sup></a>轿车从卖纸烟、雪茄的店铺门前开走了,这地方离我办公室大楼只有三十英尺远。我把自己的车开进这一空位,上了锁,走出驾驶室。这时,我才发现停在我后面的一辆车就是那辆很眼熟的黄色轿车。当然了,也可能不是跟踪过我的那一辆。这种型号、颜色的轿车成千上万,实在太多了。这辆车里没有人。附近也没有那个戴着可可色草帽的人。
我绕到便道上看了看这辆车的驾驶舱。我没看到汽车驾驶证。我在一个信封背面写下这辆车的牌照号码,说不定以后会用得着。我走进办公室大楼。他没有在大楼底层的休息室,也没有站在楼上走廊里。
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看看地板上有没有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件。我没看到任何信,就从放在这里的酒瓶里给自己倒了几口酒。喝完以后,我走出办公室。我的时间很紧,必须在三点以前赶到城里去。
黄色轿车仍然停在那里,车里仍然没有人。我上了自己的车,发动机器,把车开进马路上的车流里。
在开过日落大道,上了葡萄园街以后,他的车追上了我。我继续向前奔,自己跟自己笑了笑。我纳闷这人刚才藏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坐在他自己汽车后面的那辆车上。这一点我没有想到。
我把车开到第三大道,准备从这条路一直开进城去。黄色汽车一直跟在我后边,保持着半个街区的距离。我把车开到第七大道同格兰特大街交叉的地方,停在橄榄树路路口,下车买了一盒我并不需要的纸烟。然后,沿着第七大道步行向东走。我没有回头看。走到街旁喷泉的时候,我拐进大都会饭店,走到饭店里卖雪茄烟的马蹄形大柜台前面,点着一支纸烟,然后,在休息大厅的一张棕色大皮椅上坐下。
一个穿棕色西服、戴墨镜、头顶上戴我熟悉的那顶草帽的年轻人,也走进饭店的休息大厅。他躲躲闪闪地穿过盆种棕榈,走到卖雪茄烟的柜台前边,买了一包纸烟。他倚着柜台站着,拆开烟盒,锐利的眼睛扫视着大厅。
他转身拿起找给他的零钱,走回来,找了一处背后有柱子的座位坐下。他把帽檐往下拽了拽,挡住太阳镜,嘴上叼着一支没有点着的纸烟闭目养神。
我站起身,走了过去,在他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我从侧面打量着他。他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从近处看,我发现这人的一张胖嘟嘟的脸非常年轻,肉皮白里透红,下巴上的黄胡须刮得很不干净。在墨镜的镜片后面,我看见他的眼睫毛正在很快地眨动,放在裤子上的一只手开始抓紧,把裤子握出许多皱褶。他的面颊上有个小肉瘤,就长在右眼皮底下。
我划着一根火柴,擎到他的纸烟下面。“点火吗?”我问。
他吓了一跳,磕磕巴巴地说:“哦——谢谢。”他吸着气,让我把他的烟点着。我摇了一下火柴,把它熄灭,扔在身旁的一个沙桶里。我等着看下面有什么戏。他斜着眼睛看了我几眼,最后开口说:“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吧?”
“在帕萨迪纳的德累斯顿大道。今天早上。”
看得出来,他的脸比刚才更红了。他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