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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随身带着的,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她肯定已经带走了。这把刀几乎是钝的。”
“而且是从厨房里偷的!”哈德卡斯尔嘟囔道。
“我认为这根蜡烛有点儿意思。”福尔摩斯指的是桌上那根熄灭的蜡烛。他拿起来,然后俯下身去,开始在地板上移动。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追踪一滴滴蜡泪的痕迹,那是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而他很明显是一眼就看见了。蜡泪把他引到离床最远的墙角。“她把蜡烛拿到这个角落……又是为什么呢?除非……华生,请把刀子拿过来。”我把刀子递给他,他把刀刃插进地板间的一道缝隙。―块木板是松动的,他用刀子把它撬开,伸手进去掏出一个手帕包。“哈德卡斯尔先生,劳驾您……”
酒馆老板拿来他手中那根点亮的蜡烛。福尔摩斯展开手帕,就着跳动的烛光,我们看见里面有几枚硬币——三个法新<sup><a id="noteref_14" href="#footnote_14">[14]</a></sup>、两个二先令银币、一个克朗<sup><a id="noteref_15" href="#footnote_15">[15]</a></sup>、一个沙弗林<sup><a id="noteref_16" href="#footnote_16">[16]</a></sup>、五个先令。对于两个赤贫的孩子来说,这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是这些钱属于他们俩中的哪一个呢?
“这是罗斯的。”福尔摩斯似乎读出了我脑子里的想法,说道,“这个沙弗林是我给他的。”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你怎么能肯定这是同一个沙弗林呢?”
福尔摩斯把那个沙弗林凑近烛光。“日期是一样的。你再看看上面的图案。圣乔治骑在马上,但他的腿上有一道裂痕。我递给罗斯时就注意到了。这是罗斯在贝克街侦探小队那里挣到的那个几尼的一部分。可是,其余的钱是哪来的呢?”
“是从他叔叔那儿弄来的。”哈德卡斯尔低声说。福尔摩斯转向他。“罗斯上这里来要求投宿的时候,说他可以付房钱。我嘲笑他,他说他叔叔给了他一些钱。但我不相信,说他可以在院子里干活儿抵房费。如果我知道这男孩有这么多钱,就给他在楼上找个像样的房间了。”
“事情有了眉目。现在可以说得通了。男孩决定利用他在奥德摩尔夫人旅馆收集到的情报。他立刻出去,见到某人,提出自己的要求。他应约跟某人见面……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他就是在那次见面时惨遭杀害。但他至少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把他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姐姐。他姐姐把钱藏在了地板下面。结果我和你把那姑娘赶走了,华生。她知道不能回来把钱取走,心里该多么痛苦啊。哈德卡斯尔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您,然后我们就离开这里。萨利有没有提到过‘丝之屋’?”
“‘丝之屋’?没有,福尔摩斯先生。我从没听说过。这些钱币怎么处理呢?”
“留着吧。女孩失去了弟弟,失去了一切。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需要帮助,您至少能把这些钱还给她。”
从钉袋酒馆出来,我们顺着泰晤士河返回伯蒙齐。我猜想福尔摩斯打算再去一次那家旅馆。我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不去旅馆,华生。”他说,“但是离旅馆不远。我们必须找到男孩的那些钱是从哪儿来的。那也许才是他被害的根本原因。”
“是从他的叔叔那儿弄来的。”我说,“但如果他的父母都死了,我们怎么找到他另外的亲戚呢?”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你真让我感到吃惊,华生。你真的对伦敦至少半数人口的语言这样陌生吗?每个星期,成千上万的苦力和流动工人都要去拜访他们的‘叔叔’,他们指的是当铺老板。罗斯是在那里获得了他的不义之财。只有一个问题——他是卖了什么才得到那些银币和先令的呢?”
“而且,是在哪儿卖的呢?”我补充道,“光是伦敦的这个地区,就有好几百家当铺呢。”
“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另一方面,你还记得吗?维金斯从一家当铺跟踪我们那位神秘刺客到了旅馆,并提到罗斯也经常在那里出入,也许在那儿就能找到他的‘叔叔’。”
当铺是一个多么破败、多么令人绝望的地方啊!布满污垢的窗户里展现出生活的每个阶层、每个行当、每个领域。许多零碎物品像蝴蝶一样钉在玻璃后面。头顶有个木头招牌,挂在生锈的链条上,蓝底子上画着三个红色的圆球。微风吹来,招牌纹丝不动,似乎在申明这里的一切都不会动,一旦主人失去了他们的财物,就永远不会再看见它们。下面的通告写着:“典当金质餐具、珠宝、衣物及各种财物。”确实如此,即使阿拉丁在山洞里也不可能碰到这么一大堆宝藏。石榴石胸针、银表、瓷杯、花瓶、笔筒、茶匙,图书,甚至还有发条士兵、剥制的鸟标本这样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在架子上抢夺地盘。各种亚麻方布悬垂在架子边缘,从小手帕到桌布,以及鲜艳的绣花床单,应有尽有。整整一套棋子守卫着摆放戒指、手镯的绿色台面。什么样的工人为了周末换得一点儿啤酒和香肠,舍弃了自己的凿子和锯子?什么样的姑娘因为父母无法弄到餐桌上的食物,牺牲了她的周日礼服?这扇窗户不仅展示了人类的堕落,而且就像是一种庆典。也许,罗斯确实到这里来过。
我在伦敦西区见过一些当铺老板,知道他们习惯于提供一个侧门,让顾客偷偷进入,不被别人看见。但这里不是这样,因为住在桥巷周围的人们没有这样的顾虑。当铺只有一扇开着的大门,我跟着福尔摩斯走进昏暗的屋内。一个人独自坐在板凳上,一只手里托着一本书在看;另一只手放在柜台上,手指慢慢地往里弯曲,似乎在转动手心里一个无形的东西。这是一个身材修长、五官精致的男人,年约五十,瘦瘦的脸,穿着纽扣一直扣到颈部的衬衫和一件马甲,戴着一条围巾。他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整洁和一丝不苟,使我想起了钟表匠。
“先生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他问,眼睛几乎没有离开书页。但他肯定在我们进来时审视过了,只听他接着说道,“看样子你们是有公务在身。是警察局的吗?如果那样,我可帮不了你们。我对我的顾客一无所知。我的惯例是什么都不问。如果你们有东西想留在我这儿,我会出一个好价钱。不然我就只能祝你们今天过得愉快了。”
“我的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个大侦探?不胜荣幸。是什么风把您吹到这儿来了,福尔摩斯先生?也许跟一条金项链有关?上面还镶着蓝宝石,是个漂亮的小玩意儿。我为它付了五个英镑,警察又把它拿回去了,结果我什么也没捞到。五个英镑啊,如果没被赎回去,我一转手就能赚两倍。那么你们想要什么呢?我们都走在毁灭的道路上,而有些人已经遥遥领先了。”
我知道至少有一点他没说实话。不管卡斯泰尔先生的项链值多少钱,他肯定只会给罗斯几个便士。也许,我们找到的那几个法新就是从这里得到的。
“我们对那条项链没有兴趣,”福尔摩斯说,“对把项链拿到这里来的那个人也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