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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号——“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

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你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

“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

“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

“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

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

“十年。”

“来几年了?”

“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

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

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

狼,暴露獠牙,呼之欲出。

哒……哒……哒……没听到子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扑面而来。老狱警顺势往后跌倒,第二次扣下扳机。子弹射出瞬间,有双爪子不可抗拒地扑到肩上。超过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熄灭的火堆里,几乎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眼前一团黑灰,自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擦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刹那,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同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摔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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