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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法十分精巧,这使得父亲死亡的时刻延后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吃了肉,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这三处地方,最后被剐得处处白骨,后来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时候,父亲已经不成人形。
也许是杀人者太过投入到这场变态的游戏里,女儿终于寻到了机会逃跑。她穿过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没能活下来,在这没有灯的路上拦车是很危险的,并且也没有司机敢停下来。警察最终没有搞清她是被哪辆车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经过的车辆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终于有车在尸体前停下时,她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不知被辗压过多少次。
“我想你们对割肉之类的细节未必感兴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细,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关于这宗案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和嘉峪关戏台案一样,至今未破。没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动机。戏台案可以根据种种迹象认为杀人者是在复仇,但在这里发生的案子里,杀人的手段更残酷,但是动机却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还是您也一样找不到?”陈爱玲忽然开口问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渴望,一种期盼。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情绪。
她在期待我能把这案子破了吗,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东西,而生命最绚烂的时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赏,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恶之花,却不是谁都有胆量直视。为什么悬疑小说有这么多的读者,因为它提供了一种间接的安全的方式来释放死亡的诱惑。直面它太危险,那需要一颗赤裸的心,当然在一般语义里,那意味着极端变态的心灵。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杀死一个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财富。但对少数人来说,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动机。好比一个人看到美食时的吞咽口水,不是因为饿,仅仅是他想吃。”
“你是说,杀人者的动机就是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是的,实际上,我的小说里也会有这样的谋杀案。这是最难以侦破的,因为传统动机的缺失,这样的杀手杀人,多半只是兴之所致。死亡本身能给他带来愉悦。对比这宗,难道不是这样吗,一切迹象,都显示他是突然起意。可能是看见了女儿,可能是看见了狗,可能是夜空的月亮,也可能是脑袋里臆想出的一个形象,让他忽然之间抵抗不了杀人的诱惑,选择动手。并不是说,因为没有抓到人,搞不清动机,我就说他没动机,就是喜欢杀人。而是之后他做的事情,也符合一个沉溺于杀人本身快感的杀手的轨迹。”
陈爱玲狠狠地抽烟,她这时开始看我了,很认真地看着我。
“所有此类杀手都是镇定冷静的,他们的神经就像是钢丝,这让他们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游走在危险之间,并享受其快感。他以杀狗开局,然后用换人质的方式,最终控制住了父女二人。而他也没有忘记把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以免被过路车看见。这说明他是想到会有车路过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在露天在野外,并且把这次死亡延展出一个极漫长的过程。这矛盾吗,不,这符合他的心理逻辑。他认为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停车绕到屋后看看是谁在生火,同时也做好了意外情况发生时杀死目击者的准备。而这种‘也许会被发现’的危险,更刺激了他肾上腺素的分泌,令他分外陶醉。就像我刚才说的,游走在危险之间,在雷区里跳舞。这只是第一道佐料。”
想象那名杀手的状态,让我也不禁吞咽了一下口水。不管我写出过多少变态的谋杀故事,但看,生活永远是老师。
“第二道佐料,是在女儿的面前杀死父亲。父亲是因为女儿才甘心受胁迫,而女儿也是因为父亲才不能独自逃走。我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我相信他一定营造出了上述的情境,这是多么纠结多么有张力的情境啊。而用上了这两道佐料的主菜是什么呢,一场漫长的凌迟!只有一个享受过程本身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你居然用佐料和主菜来形容这样的事情,真是……”范思聪小脸发白。
“恶心,残忍?你想说哪样?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学会用罪犯的头脑思考,而一名杰出的悬疑小说家,更是得把这当成看家的本事。当然,你们这些吃蛋的人,大可不必管下蛋的鸡是什么样的。说到鸡,我倒饿了,行了,我们回去吧,大盘鸡也该做好了。”
穿越戈壁滩的这一小段行程,变得很沉默,只有呼呼的风声。快到公路的时候,钟仪说:“我总觉得,你还藏着什么没说出来。”
我嘿嘿嘿嘿地笑起来,笑声夹在风里,撕碎了四散而去,我分明地瞧见走在前面的范思聪后脖子一缩。这天这地让我不由地畅意起来,只是我的这种畅意,别人看来,大概是十分怪异吧。
“你真的是了解我,一直憋着,也难受得很。其实我对故事的结束有些小小的不同意见,我刚才说的,应该算是官方版,我相信,代表了当地警察的意见。”
他们都停下来看我。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那些整天和杀人犯打交道的刑警,对杀手的心理把握却时常要出偏差。关于女儿的死,呵,变态杀手先生已经充分展示了他的控场能力,没人能生来如此,即使有天赋……”
我在说到“天赋”的时候,他们的脸多少都抽动了一下。
“即使有天赋,没经过几条人命也发掘不出来。这样的人行事冷静细致周密,过往的杀人经验也让他不会犯下低级错误,所以,那名女儿是怎么逃离他的掌控,最后被撞死在这条路上的呢。”
“难道她不是被撞死的?”陈爱玲问。
“我想她是被撞死的,但第一个撞她的,不会是过路的司机,也不是在这条路上。如果我们延续之前的逻辑,当父亲终于死去,轮到女儿的时候,那个人会怎么做?难道一刀捅死她吗,不不,太简单,他尽兴了吗,也许他还没有玩够。他选择哪种新玩法,当然很难判断,可是既然警方判定女儿是被车撞死的,假设他们的法医没犯什么低级错误,那么,我就会猜,那杀手是固意把女儿放跑,然后再开车撞上去。给她一个希望,再亲手掐灭。这是很多杀人者爱玩的游戏啊。想象一下,那女儿本来已经腿软,得了个机会,却根本跑不快,车子的轰鸣声突然在身后响起,车灯打到最亮,一片能照瞎人眼的光明,一条踉踉跄跄的人影,他故意压着速度,慢慢地,慢慢地,直到她体力渐渐耗尽,才一脚油门。”
这描述很有画面感,是因为我在说的时候,心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情景,如果我是杀手,会觉得何等的华丽。变态而有张力,残忍而美丽。
“那为什么他在撞死人之后,要把尸体搬到另一条路上,伪造现场呢?”其它人还噎着的时候,钟仪最早缓过来,问道。
“我想,这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露了一个破绽。如果他就放着女儿的尸体不管的话,会为警方提供一条线索,如果警察足够聪明的话。”
“线索?”
所有人,包括袁野,都皱起眉头,苦思我所说的线索是什么。
“别想了,耽误吃饭时间。我猜,那女儿很可能是被撞死在汽修店前的那条路上的,一个人在惊慌失措时,往往会犯错,就算眼前有千百条路千百个选择,她也只看得见最蠢的那一个,极可能就这样顺着路尽力往前跑。但作为一个冷静的杀手,在游戏前应该想到了各种可能性,确保可以杀死她。哈,我这么说,你们是不是还没猜到?”
沉默,点头,耸肩。
“我是说,那个杀手应该考虑过被害人翻下路基跑进戈壁滩的可能性。如果公安能想到这一点,那么他就能顺利推断出,杀手开的是一辆越野车。”
“噢,对哦。”
“所以杀手绕了一个大圈子,把尸体放到另一条路上,一晚上下来,被压了不知多少回,这个破绽,就被很好地掩盖了。”
陈爱玲吐了口烟雾,说:“但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这没关系,因为公安没看出来。”
“如果当时你参加破案的话,一切就不同了吧。”
“的确,但没有如果。时过境迁,就和戏台人头一样,知道了去向,也再抓不到人了。我甚至敢确定,那一定是辆很特别的越野车,不常见,非常好认,所以他才如此费心思掩盖。开一辆好车独自游疆,这些条件一确定,周边的关卡一拦,立刻就能把人抓住。以那个人的心态,杀了两个人,多半不当回事,反倒兴致更浓,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不会改变原来的行程。”
周围响起几声叹息。
“行了,吃饭去吧,我饿得很了。”我说。
“这还怎么有胃口呢。”类似的哀声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