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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邓跟着范伟嘿嘿笑了两声。冯国金示意小邓把电视关了,点根烟,问,你怎么看?小邓也点了根烟,说,尸体脖子有成片出血点,很典型,强奸过程中掐脖子窒息死亡,我自己的直觉也是奸杀。冯国金插了一句,因为女孩漂亮?小邓没否认,继续说,冬天,奸杀案基本都发生在室内,熟人作案的比例更高。所以我推测,被害人可能是被熟人骗到鬼楼里实施强奸,遭到反抗被杀,最后抛尸在大坑里。不管怎样,都得先在33号楼里排查一遍。难度确实有点大,但人员太杂。钉子户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人傻到会把尸体扔在自家门口,干等着被抓。就算藏在楼里任何一间毛坯房,恐怕都很难被人发现,除非是作案途中被人撞破,仓皇逃跑,但那又说不通为什么尸体现在才被发现,当时就该有人报案。假设凶手真是精神病,那强奸和杀人发生在大坑里也有可能,抓起来也更难了。精神病也知道害怕,我三姨夫就是精神病,自己做了错事,清醒过来也知道跑。要真是精神病,那女孩就是白死。这又有一个问题,大坑距离鬼楼不到一百米,如果案发就在那里,被害人一定会喊叫,周围不至于没人听见。总之还得等尸检报告出来,先确定死因和死亡时间。好像有点乱,我再捋捋。

冯国金点点头说,但是,身上衣服全不见了,现场周围也没找到。假设是为了销毁证物,那么衣物一定沾染了跟凶手相关的证据,精神病想不到这么周全吧?所以我推测,是正常人干的,而且,人根本不在33号楼里,大坑就是他用来抛尸的,但正常人都知道,那里根本不是理想的抛尸地点,就算扔在那儿了,为什么不掩埋?衣物都知道销毁,为什么不毁尸灭迹?明目张胆丢那儿,知道早晚会被人发现,都懒得遮盖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的,怎么解释?

小邓追问,怎么解释?

冯国金说,也许,那个大坑就不是凶手原本计划的抛尸地点,而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得已把尸体扔在那儿的。再大胆一点,很有可能他是打算再回去把尸体带走,转去计划好的地点埋尸,但是——小邓打断说,但是在折回来之前被张老头儿先给发现了。冯国金说,对。接着又点了一根烟。小邓居然有点兴奋,说,这个推测有点意思啊冯队,你怎么想到的?姜还是老的辣啊。冯队说,别拍马屁,赶紧睡吧,明天一早还得开会,到时听听大家都怎么想。

冯国金躺在上铺没合眼。他始终没告诉小邓自己可能认识死者,他也怕自己认错,没必要误导谁。但就在熄灯的一瞬间,那个名字突然自己从角落里钻出来了——黄姝。是这两个字。假如真是那个女孩,他就明白为什么自己对她有印象。从小到大,娇娇带回家里的同学就这么一个,冯国金忙,这么多年几乎没替娇娇开过一次家长会,杨晓玲也少,都是她姥爷去。娇娇从小话多,小时候放学回家总爱主动讲学校里的人和事,她姥爷鼓励她讲,说是锻炼表达能力,冯国金再不上心,听多了也记得住一两个名字,“黄姝”是提及最多的那个。娇娇说黄姝是她在班里最要好的朋友,长得好看,会唱歌会跳舞,当文艺委员。再就是有一个叫王頔的男孩子,是她同桌,总揪她辫子,全班最讨厌的人就是他。早年有几次娇娇想邀请黄姝到家里玩,都被杨晓玲以娇娇周末要上钢琴和书法课为由给否决了。上了初中,娇娇考上育英,黄姝去了艺校,分开了也没走远。就在一年多前,娇娇把黄姝带回家吃饭,本来冯国金跟杨晓玲应该在的,但是杨晓玲突然说要出去应酬就走了,冯国金接手把一桌菜做好,他记得自己还特意蒸了十个鲍鱼和一盆大虾,女孩子长身体多吃蛋白质好。后来他接到队里电话有事,可去可不去,他想想自己在家怕俩姑娘也不好意思,就决定去了。出门前一刻,娇娇带着黄姝进门,他简单打了个招呼。女孩挺有礼貌的,但令冯国金印象最深的是,她看起来特别成熟,个子比娇娇高出半个头,染了个紫头发,看着像十七八岁了,一点学生气都没有,可她当时应该跟娇娇同岁啊,十四五岁差不多。

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此前两天的会上,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没有尸检报告,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简单推论,其他的做不了太多,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没任何收获。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三家是夫妻,基本可以排除嫌疑。剩下两栋楼所有的“鬼”加在一起,不下三十号,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就是疯子、乞丐、流浪汉,一半没有身份证,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流动性又大,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感觉没什么用。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曹队听了没说什么,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曹队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一年前的黑社会案进入白热化,上面来人督战,集中力量打黑,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曹队补充说,国金啊,这个案子不简单,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不知道哪家报社的,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另外我说一句,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最好别被我逮到,自己想想后果。

后面的话,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今这起案子,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警察那会儿,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

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曹猛坐听。法医宣读尸检报告,照片在长桌上传阅。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没有太多新发现。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判断误差较大。也就是说,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法医说暂时,不是没有办法,但还需要时间,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可是天冷不一样,冷比热难。其次是死因,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疑似窒息死亡。说疑似,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另外,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不过淤紫基本消退,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最后,阴道内部发现损伤,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阴道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精液,因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并未在阴道内射精,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精液成分无法检测出。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还曾被雪覆盖,精斑被冲淡,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痕量,以现有技术,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

听到一半,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他没发觉。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白了一眼说,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她继续:右边锁骨上的创伤,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而且,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不止有人血。冯国金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女法医停顿说,还有,猪血。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均抬头一愣。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低声说,请继续。女法医说,人血属于两个人,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极有可能属于凶手。另外,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最后,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均为同一方向,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经检测,是建筑用的砖头。以上报告完毕。女法医坐下前,特意看看小邓说,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因为队里要得急,再多两天时间,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

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女法医名字叫施圆。应该是刚调来不久,以前没见过。

小邓终于提起兴致,跟冯国金使眼色,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伤口同一方向,即不存在挣扎迹象,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不是奸杀现场。冯国金判断对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

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小邓坐在他身边,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自问自答说,冯队,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冯国金没理他,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女孩就是黄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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