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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位于小区其中一栋小楼的二楼,就是储婷生前所居住的出租屋了。林涛利用技术开锁,轻而易举地就打开了现场的老式门锁。
“这锁之前没有被撬过。”林涛一边收起工具,一边说。
“如果是熟人的话,完全可以和平进入。”我耸了耸肩膀,开始穿着勘查装备。
“是啊,你可得给我确认了是熟人作案,那就好办了。”和我们一起来的年支队说道。
大门打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型公寓,面积大约有四十平方米。可以看出,储婷生前的生活习惯很好,整个房屋内打扫得很干净,物品摆放也非常整洁。
“地面条件不错啊。”林涛见现场铺的是地板革,所以赶紧用足迹灯照射了过去。
为了不破坏地面的痕迹,林涛先踩着勘查踏板慢慢进入房间,打开现场的通道,而我们则在门口等待。我蹲下来,端详起鞋架上的情况。
这是一个摆放在门口的三层简易鞋架,鞋子摆放得很整齐。最上层,整齐地摆放着三双不同类型的高跟女式凉鞋;最下层,则是三双女式皮鞋。中间一层的最右侧是一双女式拖鞋,简单叠放在一边,给这一层空出了三双鞋子的空档。
“地面痕迹还不错,基本可以肯定是熟人作案。”林涛此时已经进入了卧室,说,“看起来,全都是拖鞋的痕迹,不是熟人不会穿拖鞋进入现场。”
“是啊,是个熟人,而且是个男性熟人,而且还是非常熟悉的男人,而且还有反侦查意识。”我蹲在鞋架旁边说道。
“你怎么知道?”年支队正准备踩着勘查踏板进入现场,听我这么一说,留了下来。
我指着鞋架上中层的空档,说:“你看,如果这里原来没有鞋子的话,旁边的女式拖鞋是可以正常摆放的。之所以这两只拖鞋摞起来摆放,说明这双女式拖鞋是备用的。旁边的空档是为了其他的三双鞋子预留的。”
“三双?”年支队问。
“现场内没有拖鞋,这说明死者的女式拖鞋被带走了。”我说,“还有一双应该是给外来人穿着的鞋子预留的,而另一双,则最有可能就是外来人常穿的拖鞋,只不过也被带走了。剩下的叠着的女式拖鞋没有被带走,说明带走的很有可能是一双男式拖鞋。”
“杀完人,带走了死者的衣服和拖鞋,还带走了自己的拖鞋?”林涛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显然他没有在房间里找到死者失踪当天穿着的衣服。
我沿着勘查踏板走进了现场的卫生间,说:“你看,我猜得不错,凶手的思维很缜密啊。”
卫生间里,有一个钉在墙上的毛巾架。两块毛巾都是正常挂在上面,一块毛巾折叠起来挂在一边,中间也留出了一个空档。
“这里应该原来挂着一条毛巾,现在也被拿走了。”我指着毛巾架上的空档说道。
“这里有痕迹。”林涛也跟了进来,指着卫生间盥洗池的一边,说,“这里原来应该放着一个洗漱杯,杯底边缘的痕迹还能看到。”
“所以,凶手在杀完人后,不仅把尸体运走抛尸,还把死者死亡时候穿着的衣服全部脱了下来抛弃,同时把自己平时在这里的生活用品也全部带走了。”我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死者有一个同居男友——而凶手就是这个同居男友。”
3
这一重大发现,让年支队坚定了同居男友作案的信心,于是先离开了现场,去布置侦查工作。这么明显的迹象,只要一确定死者的同居男友,就可以立即抓人了。
我和林涛还留在现场,毕竟这里是作案现场,所以我们需要提取到更多的东西。
虽然现在室外温度三十摄氏度,到了晚上气温下降,但现场卧室中的空调还是开着冷气的。这也和我之前看到尸体时,判断尸体在不易腐败的环境中停尸较长时间的推断一致,更加证明了这个现场就是作案第一现场。
林涛的另一发现也证实了这个推断——现场卧室床头地面的地板革上,有明显的灰尘减层痕迹<a id="jzyy_0_33" href="#jz_0_33"><sup>(2)</sup></a>。林涛沿着痕迹的边缘用白线画了出来,豁然就是一个人形。
“死者就是在床口、空调风口之下,躺了24个小时。”林涛指了指,说道。
而我的注意力一直在摆放在床头的两个枕头上,于是说:“你看这枕头……”
我的话还没说完,大宝像是想起了什么,立即起身走到床头,拿着两个枕头观察着,说:“你看,这个枕头上有淡红色的斑迹!”
他用手指蹭了蹭,说:“还是新鲜的印记!”
“死者在被软物捂压口鼻的时候,自己的上齿咬破了下唇,留一些血水很正常。”我说。
“把这个枕套拿去DNA检验,更加能确定这里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了。”大宝把枕套褪了下来,装在物证袋里。
我指了指另一个枕套,说:“这一只枕头也要去送检。凶手记得把所有的生活用品带走,却忘了他在这里睡觉使用的枕头。我相信,这个枕头上,肯定是能做出他的DNA的。”
“不错,不错,要是车轮胎印痕再对上,那就证据链完善了。”大宝兴奋地褪去另一个枕套。
一直在旁边看着我们褪枕套的林涛此时说道:“还有个问题,既然这里是作案现场,凶手又在杀人后连续刺了死者腹部十几刀,为什么这里的地面上没有血?”
“没打扫吗?”大宝问。
“有打扫的话,怎么能看出这个人形的痕迹?”林涛指了指地面,说。
“那就是去抛尸现场捅的?”大宝问。
“你们不是说这处损伤是泄愤吗?”林涛说,“哪有杀完人不泄愤,反倒是过了一天去抛尸的时候泄愤的?”
我心想林涛的问题还真是有道理,只不过我现在脑子里面也乱乱的,想不明白。不过看起来,这个案子只要侦查得力,应该很快破获了,这种泄愤动作等嫌疑人交代就明白了。所以,我挥了挥手,对林涛说:“这个问题不重要,回头再说。现在我们去送检DNA,你和子砚在这里再勘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刀面粗糙的刺器,还有502胶水。”
“好的。”林涛应了下来,说,“哟,这女的之前怀的是双胞胎呢!”
原来,现场卧室写字台上,放着一张B超单,是在二十多天前做的,上面写着:“孕12周,宫内探及两个妊娠囊,内均见胎块及胎芽搏动。”
“双胞胎都给流掉,现在的年轻人啊。”大宝啧啧嘴,摇着头说道。
将DNA检材送去实验室后,法医的工作基本完成,所以我和大宝来到了专案指挥部。年支队一个人在会议桌旁坐着,面前放着两台手机。看他的面色,已经从焦虑转为了期盼,显然,他对破案信心十足。
我和大宝坐在年支队的对面,静静地等待着结果。侦查员的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回来,我们也在第一时间了解了情况。
“经过调查,储婷本人性格内向,不喜与人交往,所以在汀棠三年,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
“同事反映,储婷一直以来都否认自己有男朋友,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她也拒绝。近半个月,储婷脸色不好,似乎身体有恙,但情绪还不错。”
“邻居反映,储婷一般中午时间出门,深夜回家,所以很少遇见。事发当天晚上,似乎她家有争吵声,但是不激烈,所以也没人注意。至于男人,有邻居偶然看到过有男人进出她家,但肯定不是常住,而且因为记忆模糊无法陈述或辨认容貌。”
“好消息!有一个储婷的同事无意中看到储婷的手机里有一张男子的照片。根据回忆,这个男子是经常来他们店里用餐的年轻男人。不过,身份不清楚,感觉和储婷应该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通过对储婷的通话信息进行研判,确定她在近半个月来,和一个号码的联系明显增多,正在调查这个号码的机主信息。”
“查到机主信息了,是一个30岁的男性,叫周天齐,是储婷所在餐馆附近写字楼上工作的一个白领。不过,他有老婆孩子,据说家庭关系很和谐。”
“经过辨认,确定了,储婷手机里的男人的照片,就是周天齐。”
“周天齐开的是大众车,使用的不是朝月轮胎。不过,他的亲哥哥开的小面包,倒是朝月轮胎,不排除他向自己哥哥借车移尸。现在我们正在密取轮胎印和周天齐的DNA送往DNA室加急处理。”
“事发当天,周天齐的行踪除了他老婆没人可以证明,我们认为具备作案时间。”
随着侦查信息一条一条地汇总过来,案件的事实情况似乎慢慢浮出了水面。一个已婚男子,因为在餐馆和年轻漂亮的储婷邂逅,随即产生了婚外情。始乱终弃的男子虽然强行要求储婷打胎,但依旧无法摆脱储婷的纠缠,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杀人灭口。
这是陈诗羽在给我的电话中,猜测的案件事实。
虽然证据还不是很扎实,但是因为嫌疑范围实在是够小,所以年支队果断下达了传唤周天齐的命令。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极为关键。这三个小时内,侦查员将周天齐就近传唤至附近的责任区刑警队,并且开始了突击审讯。审讯并不急功近利,因为大家胸有成竹,而且相关证据检验结果随后就到。
三个小时之后,在审讯室那边传回消息的同时,我拿到了林涛带回来的DNA检验报告。
“嘿,你勘查完啦?找到相似的刀或者502胶水了吗?”我急着问。
林涛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别光顾着这些,你先看看这报告。”
年支队那边刚刚挂了电话,说:“这小子,死不承认,就说自己和储婷只是聊聊天,从来没有发生过关系,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他不知道储婷怀孕的事情,反而在近半个月,两个人聊天更勤了,他也表露了对储婷的爱慕之情。这还纯洁的男女关系?骗鬼呢?”
被传唤之后,先是否认嫌疑,这很正常,老套路了,我倒是不以为怪。所以,我笑了笑,开始看DNA检验报告。
DNA报告和刚才一条一条过来的侦查信息一样,真是够跌宕起伏的。
首先,DNA确定了我们送检的枕套上,检出了一名男性的DNA。果然,我们在现场的一系列推断都是正确的,有男人在这里居住。然后,通过数据比对,确定这里的DNA和周天齐的DNA不符。
看到这个结论,我的脑袋嗡了一下。
林涛紧接着补了一刀,说:“经过轮胎印记的痕迹比对,现场的痕迹和周天齐哥哥的车轮胎痕迹不吻合。”
这一刻,无数的问题都在我的脑海中重新涌现了出来。
泄愤伤为何没有在杀人后实施?502胶水的意义何在?死者腹部的死后伤是什么工具形成的?二十多天前的B超报告为何会出现在写字台这么显眼的地方?储婷如果要逼周天齐离婚,那为什么要流产?如果周天齐经常来储婷这里过夜,那么他的家庭生活调查为什么还是很和谐?这么多问题,我们是没有解释明白的,只是简单地寻找她的熟人,而忽略了这些非常重要的疑问,这是不应该的。现在,DNA的结果客观地说明咱们抓错了人,那是不是应该仔细考虑考虑这些问题了?
我沉思着,默念道:“我们抓错人了。”
“啊?”年支队跳了起来,说,“可是通话记录不会错啊!她不太和别人联系,唯一反复联系的,就是周天齐啊!除了这层关系,还能有谁和她有密切关系而不被人发现?”
“熟人作案不会错,同居男友作案不会错。除了之前的各种分析,黏合死者的眼睛也充分说明了他们的关系不一般。”我没有回答年支队的问题,依旧默念道,“不是在杀人现场泄愤,那最大可能就是在抛尸现场泄愤。岸边没有血,那血应该在车里。在车里泄愤?”
我一边念念有词,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重新调出了死者腹部创口的照片,慢慢地放大。
“韩亮,我就是猜测啊,你说,会不会有那么一种刀,刀的表面会有很多尖锐的凸起?”我问。
韩亮点了点头,说:“有,木工锉。”
我全身一震,从网上找来了木工锉的照片,确实,这种工具是尖端尖锐、两边刃不锐,但表面都是密集的凸点。这个工具如果作用于人体腹部,因为腹部软组织较为松软,自然会形成这样的损伤。
“木工锉?”我有些兴奋地问道,“你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什么时候问我这种东西了?我还以为她肚子上的伤就是刀伤呢。”韩亮说。
“什么人会随身携带这东西?”我接着问。
“木工锉!你说什么人随身携带?”韩亮笑着问我,“不过随身携带有点夸张。”
“那放车里就不夸张了呀!”我几乎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我们既然明确了死者是在抛尸现场对尸体粘眼、刺腹的,那么这些工具应该是他习惯于带在身边或者放在车里的。不然在杀人现场就可以做这些事了。”
林涛赞许地点头,应该是意识到我的想法了。
“随身携带的工具是最能提示凶手职业特征的。”我说,“不仅是木工锉,而且还有502胶水,这些东西我们一般人不会随身带,除非凶手就是个木工!”
“可是,我们派出去这么多人,都没有调查出死者和哪个木工有什么关系啊?”年支队说。
“既然死者性格内向,不与人交往。而且真的是同居男友,也没必要天天打电话,所以不被侦查部门发现也是很正常的。”我说,“但是,不可能不联系。所以,按照你们调出来的死者通话记录,一个一个找,肯定能找得到一个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