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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的法则?那是为唤醒死者而存在的。
——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唤醒死者》(To Wake the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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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死人复活?恶心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
柴郡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格林猛然回过神来。她一只手拿着咬了几口的巧克力棒,另一只手捧着封面印有“探案实录”四个字和惊悚图片的杂志,正忙得很。看来她这话并不是对格林说的,也并非看穿了格林内心的想法,只是杂志上的报道让她坐立不安而已。
“别这么大声,柴郡,吓了我一大跳。难不成你希望我把方向盘打偏,然后我们俩一起躺进后面那口棺材里吗?”
为了掩饰内心的胆怯,格林故意吼得很大声。可柴郡也不是吃素的,立马反唇相讥。
“哎哟哟,我才不想和你一起躺进棺材里呢!”
“是吗?你那副身材,要和你一起躺进去也的确有点困难。”
对于柴郡而言,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让她烦恼的就是自己的体重了。听到格林的嘲讽,她便立刻将没吃完且黏黏糊糊的巧克力棒塞进副驾驶座前方的置物箱里,皱着眉头说道:“你是因为被我逼着买下这辆滑稽的棺材车而不爽吗?”
柴郡的这番话让格林回想起买下这辆车的经过。昨晚,他们在哈莱姆贫民区的地下酒吧喝完酒,柴郡突然说:“我们买辆美国车回去吧!”这便是起因。
“做殡仪馆生意的那户阴沉沉的人家,出门不是都坐什么粉红色的凯迪拉克吗?”
柴郡愤愤不平地抱怨着,从胸衣和靴子里掏出好几张大面额的纸币。这些钱似乎是她在巴黎从事一些“不太合法”的生意所赚来的。
俗话说,财不露富,树大招风。果然,隔壁桌的黑人和哥伦比亚人双双围上来套话。
“嘿,兄弟,我这儿有份不错的买卖……”
自称艾斯的黑人说他有一辆“非常特别的高级车”,拼命地推销。一般情况下,碰到这样的家伙都得留个心。可当时柴郡的戒备心已经和酒水一起被她泼到了桌子底下,而经验老到、生性多疑的格林也因为艾斯悄悄在他耳边说了句“附赠上等的粉”之后,彻底沦陷。
于是,他们按照艾斯的指示,深夜来到一条小巷。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醉得不轻——静静停在那儿的,不是烂醉如泥的人眼中常有的粉红色大象,而是一辆被涂成粉红色的灵车。
当五名长相凶恶的流氓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格林才明白他们被摆了一道。柴郡的酒也全醒了。钱被骗走倒没什么,只要不被侮辱就好——她这么想着,拼命在胸前画十字。柴郡的祈祷大概被上帝听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上帝派来了救世主。
上帝派来的使者是黑色的天使——两位身强体壮的黑人。两人都打扮得十分花哨,像是刚跳完迪斯科舞回来。他们钻过坏掉的栅栏,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人肩上扛着爱好说唱的年轻人们所喜爱的磁带式录音机,另一个人则拿着一把巨大的手枪,枪托看起来甚至能敲晕一头水牛。光是看到这两个人的脸,艾斯那群小流氓就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把车子留下!”——趁着拿手枪的男人发话的机会,他们如同敏捷的蜘蛛一般四散逃开了。
虽说艾斯那群人逃走了,但格林和柴郡依然提着一颗心。眼前的这两个黑色天使会不会转眼就变成新的“死亡使者”,这点无人能保证。大概是察觉到了格林二人的不安,肩上扛着录音机的男人开口道:“别担心,我们可不会乘人之危。不过,你们两个可别以为一身朋克装扮就绝对安全,在这种地方,不多加小心的话,连屁股上的毛都会被全部拔光。我们的辖区里,就数这一片的治安最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