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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所见让我的好奇之心更盛。视野中的峰峦清晰无比,棱角分明,似乎只有半英里之遥,但不管反射阳光的是什么东西,它都太小了,难以看清。不过,那东西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对称美,承载它的山顶又平坦得出奇。我盯着那闪闪发光的谜一般的物体,眼睛望向虚空,过了很长时间,突然闻到厨房里传来一股煳味。这下可好,我们早餐吃的香肠在月球表面白白颠簸了二十五万英里,结果全都浪费了!
整个上午,我们一直在争论接下来该如何穿越危海。要是往西的话,挡在前面的群山简直比天还高。即便我们穿着太空服外出勘探时,依然还在通过无线电相互讨论。我的同伴争辩说,可以肯定的是,月球上从没出现过任何智慧生物,曾经存在过的生命形式也不过一些原始的植物,以及比它们还要低等的祖先。这一点我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了然于心,但有时候,作为一个科学家,绝不能害怕当个傻瓜。
“听我说,”最后我说道,“我必须上去,就算是为了让我心安好了。那座山不到一万两千英尺——仅相当于地球重力下的两千英尺高——一来一回,二十个小时足够了。不管怎么说,我一直想爬到那些山上看看,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就算你没摔断脖子,”加内特说道,“等我们回到基地,你也将成为整个考察队里的笑柄。从今以后,那座山也许会被命名为‘威尔逊傻冒山’。”
“我不会摔断脖子。”我坚决地回答,“你还记得第一个爬上皮科山和赫利孔山<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 的人是谁吗?”
“那时你可比现在年轻多了吧?”路易斯·加内特温和地反问道。
“这么说来,”为了尊严,我说道,“我更有理由上去看看喽。”
到了晚上,我们把牵引车停到那座海岬的半英里范围之内,早早上床睡觉。天亮以后,加内特陪我一同前往。他是个出色的登山运动员,以前经常随我一同冒险。我们的司机留下看管设备,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乍一看,那些绝壁似乎完全无法攀爬。但对我们这些登山健将来说,这里的重力只有正常条件下的六分之一,要爬上去简直是小菜一碟。在月球上登山,真正的危险其实是过度自信。即便是月球,从六百英尺高处跌下也足以要人的命,就像地球上的一百英尺一样。
到了四千英尺高空,我们在一块宽阔的岩架上第一次停下来休息。爬山倒是不难,可我很少做这种运动了,四肢开始发僵,也很高兴能休息一下。我们还能看到牵引车,它就像一只渺小的金属甲虫,远远躺在悬崖脚下。我们向司机报告了当前所处高度,然后继续向上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