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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所处理的问题关乎人生,关乎历史,也关乎它们在社会结构中的相互交织。人生、历史与社会这三者就是有关人的恰当研究的坐标点。我意在以此为主要立足点,批判几股当代社会学流派的践行者割弃了这一经典传统。要想充分说清我们时代面临的问题——当下还包括人的本性为何的问题——就不能不坚持贯彻历史是社会研究的抓手的观点,承认需要进一步发展一种特别的有关人的心理学,既要接社会学的地气,又要有历史学的关联。社会科学家如果不运用历史,不对心理的东西有历史的感受,就不能充分说清某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现在理当成为其研究的方向。
一
历史研究是否属于一门社会科学,或者是否应当被视为一门社会科学,这样的争论经年累月,令人厌倦,既无关要害,也煞是乏味。具体结论为何,显然要看你说的是哪些类历史学家,哪些类社会科学家。有些历史学家明显只是在编纂所谓事实,力图避免“解释”;他们埋首于历史的某个断片,似乎不愿意结合任何更大范围的事件来定位它,往往有不少斩获。有些历史学家则超越了历史学,沉迷于有关末日将至或是荣耀将临的跨历史视野中,常常也能颇有成果。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学的确鼓励人爬梳细节,但它也倡导人开阔眼界,领悟那些左右社会结构发展趋势的划时代事件。
或许绝大多数历史学家满脑子想的都是将那些理解社会制度的历史转型所需的“事实搞确凿”,并且对这类事实做出解释,通常要借助叙事。不仅如此,许多历史学家会在研究中毫不犹豫地涵盖社会生活的任何一块领域。因此,他们涉猎的就是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尽管他们和其他社会科学家一样,也可能会专擅于政治史、经济史或观念史。只要历史学家考察各类制度,他们往往会强调历经相当时间跨度的变迁,并以非比较性的方式进行研究。而许多社会科学家在研究各类制度时,其工作会更具比较取向而非历史取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差别只是同一任务内部的各有侧重、各司分工而已。
眼下,有许多美国历史学家都受到几门社会科学的观念、问题和方法的深刻影响。雅克·巴尔赞与亨利·格拉夫最近提出,或许“社会科学家始终在敦促历史学家将其研究技术现代化”,因为“社会科学家们都太忙,没空读历史”,“当他们自己的材料换了一种模式呈现时,连他们自己都认不出来”。<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
诚然,任何历史研究遇到的方法问题都比许多历史学家通常凭空想象的要多。但现在他们有些人却真的在凭空想象,更多的是在凭空想象认识论而不是方法,其方式只能导致令人不解地脱离历史现实。某些“社会科学”领域对于部分历史学家的影响往往非常糟糕,但这种影响尚未波及广泛,还不足以必须在此详加讨论。
历史学家的主要任务就在于秉笔直录人间世事,但这样来陈述目标,其实过于简化,带有欺骗性。历史学家呈现着人类有组织的记忆,而这种记忆作为书面历史,可塑性相当大。在不同代历史学家之间,它往往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它之所以发生改变,原因不仅仅是日后有更细致的研究将新的事实和文献引入记录,还因为关注点有了改变,构筑记录的通行框架也有了改变。就是后两者,构成了从难以计数的可用事实中做出筛选的标准,同时也成为对这些事实的意义做出的主导解释。历史学家无法回避对于事实做出某种筛选,虽说他可能会在做出解释时保持谨慎克制,试图以此否认这一点。我们要想了解历史在被反复重写的过程中是多么容易被歪曲,并不一定需要去读乔治·奥威尔富于想象力的预测,尽管他的《一九八四》戏剧化地凸显了这一点,也恰如其分地吓了我们的一些历史学家同行一跳——我们也希望真能这样。
历史学家的事业面临的所有这些危险,使其成为最具理论性的人文学科之一,也使得许多历史学家的那种茫然不觉愈发让人印象深刻。是的,让人印象深刻,但更让人无法安心。我想,曾经有些历史时期,人们的视角刻板而单一,历史学家们也可能始终对那些被不言自明地接受的主题缺乏自觉意识。但我们所处的并非这样的历史时期。如果历史学家毫无“理论”,他们也可以提供材料来撰写历史,只是他们自己写不来。他们可以自得其乐,却不能秉笔直书。那样的任务现在要求明确关注的东西,远不限于所谓“事实”。
不妨把历史学家的产品想作一份庞大的档案,所有社会科学都不可割弃这份档案。我相信,这种看法合乎实情并且富有裨益。作为一门学科,历史学有时也被认为包含了各门社会科学,但这只是少数误入歧途的“人文主义者”的看法。还有一种观念比上述两个观点都更接近要害:每一门社会科学,或者更准确地说,每一种思虑周详的社会研究,都要求其观念具备历史视野,并能充分运用史料。这个提法简单明了,却是我要论证的主要想法。
首先,我们也许会遇到社会科学家对于运用史料常有的一点异议:据说,相比于当代可用的那些更能确认、更为精确的材料,这类材料不够精确,甚或人们对其的了解不全,因此不能被允许使用。这点异议当然也指出了社会研究中一个非常恼人的问题,但只有当你限定了哪些种类的信息是被承认的,它才有说服力。如前所述,经典风格的社会分析者的首要考虑,应当是也一直是一个问题有哪些要求,而不是什么刻板的方法的限制。不仅如此,这个异议只适用于某些问题,实际上,它也经常遭到有力的反驳。因为对于许多问题,我们能够获得的充分信息只是关于过去的信息。官方与非官方的秘密的有关事实、公共关系的广泛运用,都是我们判断有关过去与现在的信息的可信度时当然必须考虑的当下事实。一句话,这点异议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方法论上的约束,往往也是政治上消极无为的“不可知论”意识形态的一个特点。
二
相比于历史学家在何等程度上是社会科学家,或者他们应当如何作为,更重要的是争议更大的一种说法:社会科学本身就属于历史学科。社会科学家要想履行其任务,甚或只是想说清楚这些任务,都必须运用史料。除非你接受某种有关历史本质的跨历史理论,或者你同意说社会中的人是一种非历史性的实体,否则没有任何社会科学可以被认为超越了历史。所有名副其实的社会学都是“历史社会学”。保罗·斯威齐说得很好,“历史社会学”就是力求撰写“作为历史的当下”。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之所以存在如此亲密的关系,有以下几点原因:
我们在陈述何者有待说明时,需要非常充分的涉猎,而只有了解人类社会在历史上的多样性才能提供这样的背景。一个特定的问题,如各种形式的国族主义与各种类型的军国主义之间的关系,如果是针对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期来问,必然往往得到不同的答案。这就意味着问题本身也常常需要重新梳理。就算只是为了以恰当的方式提出社会学问题,我们也需要历史提供的多样性,更不用说解答这些问题了。我们会给出的答案或说明常常会甚或通常会采取比较的方式。无论是形形色色的奴隶制,还是犯罪的特定意涵,无论是各式各样的家庭、农村社区或是集体农庄,不管我们试图理解什么,要想理解其本质条件可能是什么,都要求进行比较。不管我们感兴趣的是什么,都必须放在多种多样的环境下进行观察。否则我们就只限于肤浅的描述。
而要想有所超越,我们就必须考察可能范围内的所有社会结构,既包括当代社会结构,也包括历史上的社会结构。如果不考虑可能的范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既存实例,那么我们的陈述在经验角度上就无法做到充分。在社会的某些特性上可能具备的这类规律或关系,也不是那么容易清晰分辨的。简言之,对于我们所研究的东西来说,历史类型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于我们就研究对象做出的说明而言,历史类型同样不可或缺。如果从我们的研究中除去这类材料,即对人们所作所为及其变化的一切记录,那就像是号称研究一朝分娩,却无视十月怀胎。
如果我们仅限于研究某个当代社会的某个国族单位,就不可能指望捕捉到各种人的类型和社会制度之间许多真切存在的根本差异。这是一条泛泛的真理,但对于社会科学的工作而言却有着相当具体的意涵:无论哪个社会,在其典型解剖的时刻上,往往都能找到信仰、价值、制度形式等方面的如此众多的共同特性,乃至于无论我们研究得多么细致,多么精确,都找不到在这个社会,在这一时刻,人群与制度当中有什么真正显著的差异。事实上,局限于一时一地的研究往往假定或隐含了某种同质性,而就算真的存在这样的同质性,也亟须被视作问题来研究。在目前的研究实践中,基本上都是将它化约为一个抽样步骤的问题,这样做不可能取得有益的成果。我们不能把它梳理成仅从一时一地的角度出发来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