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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蒜薹事件,是由于原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思想上、作风上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工作失职造成的。是不是这样呢?我们只要看看他们在事件发生前后的表现,就很清楚了。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这次事件是有预兆的。事件发生前数天,因蒜薹滞销跌价,群众已流露出明显的不满情绪。5月21日傍晚,一部分卖不出蒜薹的农民砸碎了恒温库办公室的玻璃,割破了沙发,拦截烧毁了市商业局的轿车。这些事件发生后,该县主要负责人除了派人加高自家院墙,在墙头上插防攀碎玻璃之外,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和正确对策。这是不是官僚主义呢?
5月26日中午,少数蒜农口出怨言,拉车进县政府大院,四处抛撒蒜薹,一些工作人员围观,戏谑,县长视而不见,不管不问,这是不是官僚主义呢?
蒜薹事件发生时,市委、市政府,多次电令天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临现场做工作,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置若罔闻。这是不是官僚主义呢?
事件发生后,他们又强调客观理由,企图缩小情况,减轻责任,这大概不仅仅是官僚主义的问题了。
他们开始估计全县蒜薹总产量七千余万公斤,又说是九千多万公斤,后又说是一亿公斤,到底产多少,总也没弄清楚,致使后来外地来帮助购销天堂蒜薹的大批车辆放空返回,再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他们心中无数到如此地步不是官僚主义是什么?
正是由于原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工作失职,才酿成了蒜薹事件。
蒜薹事件暴露了该县领导思想和作风上的严重问题,有关领导要很好地吸取教训。
作为参与这一事件的群众,也是有教训可取的。这个教训就是:不能用无政府主义反官僚主义。无政府主义作为一种反动的政治思潮,否定在任何历史条件下的一切国家政权,反对任何组织、纪律和权威,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都曾竭力煽动无政府主义思潮,鼓吹“打倒一切”、“踢开党委闹革命”,结果使广大干部受到摧残,把国民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无政府主义曾把我们的国家搞成一团糟,使我国人民吃尽了苦头。难道我们还能允许这种反动思潮死灰复燃吗?!
在蒜薹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烧毁汽车,打碎县府办公大楼门窗玻璃,砸坏办公室桌椅板凳、打字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烧毁、抢走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及其他文件,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也使党和政府工作无法进行。这种无政府主义的行为是社会主义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也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群众要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政府。当然,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有意见,是完全有权提出批评的,但要通过正常的渠道,采取合法的手段。有了问题,要依靠党和政府去解决。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采取非法手段向政府施加压力,甚至采用打、砸、抢的非法行为,不但反不了官僚主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会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蒜薹事件中少数犯罪分子受到惩处,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犯了法,法律就惩罚谁!
本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