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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倒不贪心,不如做皇帝好了!”
“倒不是我不想,只是皇帝小儿比我小太多啦,你看我这副老骨头,做他爹差不多!”
“你做皇帝他爹,不是要进皇陵里睡大觉吗?哈哈!”
“呸,呸,咱们不谈这个了。你家婆娘不是嫌颧骨高么,叫她去找那个易容师,削掉一块骨头如何?”
“哎——人家骆医师要价可不是小数,那个黄脸婆,我不嫌弃她,她倒嫌弃自己。花几十两金子给她换脸,我不如重新买个小老婆!”
那两人说说笑笑,走没影了。他反复念着骆医师的名号,想找个人打听,又知绝不会有人告诉他,便沿了街一条条地找。走上一日、两日,这个城总有走完的一刻。
走了十来步,他忽然停下,想到那两人提到“几十两金子”,脸色苍白。卖了他也不值这个数,他如何搞得来这样一大笔钱?
唯有偷。
混迹在最猥琐最肮脏的地方,他见过太多小偷。他穿破旧衣衫,常被人当贼暴打一顿,而真的窃贼往往衣饰光鲜地远走高飞。曾有人叫他入伙,他一头的裹布,是很好的掩护。他不答应,又被一阵毒打,骂他不识抬举。他答应自己,除非快饿死了,才能去偷点吃的。这个誓言,让他的偷窃次数降为每年一两次,因为手脚不纯熟,十有九次要挨打,可到底,换来了肚子的安稳。
这一回,他被易容的欲望弄得神魂颠倒,决定破誓。
到玉蝶轩外窥视,能价值数十金的,只有骨董便于携带和逃跑。这家铺子店面小,进出客人不多,偷听方便,易于窥探。他等了一日,在门外不远处乞讨。到傍晚,店里来了一个主顾,一身浮光耀彩的华服,刺得他双目迷离。他瞠目结舌地凝望那人,玉雕般的容颜,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这样的脸孔,竟为一个男人所有,他不由自惭形秽,不敢再看。
“紫先生,这方昆璧砚卖五十金,我另有两位主顾也看中了。要是不要,你给个准信。”
店老板的话让他神智一清,是的,他只要偷一件就好,卖了钱,就能求见那位传说中的易容师。
“我要了。”那位紫先生很干脆,手一招,身后一个锦衣男子从包裹里取出一把金锞,撒在案上。他在店外看得咋舌,店老板惊喜地收罗起来,将砚台郑重包好。紫先生取了砚,叫锦衣男子持了,两人一并坐上花罗轿子,往城里的客栈去了。
他一路尾随,眼见两人往最豪华的“一间堂”去了,心知偷盗无望。谁知临近时,轿子一停,在门口的酒肆停下,锦衣男子前去打酒,劈里啪啦报上一堆名目,而砚台始终持在手里。末了,老板递上一纸清单,叫锦衣男子查点。
他目不转睛盯紧了砚台,锦衣男子终于往柜上一放,执了清单数数。他飞快地走上,若无其事地拿了砚台,锦衣男子的锐目刷地一扫。他惊得心要跳出,连忙拔腿就跑。
没跑出两步,身子被锦衣男子拎在半空,双脚离地,无比狼狈。
“萤火,住手。”他裹脸的布在黄昏中透着诡异,那位紫先生望了他若有所思,“既然他蒙面而来,就是不想暴露身份。这玩意不值什么钱,让他拿去就是,或许,对他很重要呢。”
那个叫萤火的男子顿时收了手,默默退在一边。他紧张得一颗心咚咚直敲,冲了紫先生恭敬地磕了个头,然后飞奔而去。
他捧了砚台,激动得不知所以,边跑,边跳,恨不能高歌一曲。他有种即将迎来自由的感动,差点一个趔趄,将到手的幸福飞出。好在他抱得真是牢啊,如同嵌在胸口的印记,脚崴了,砚台仍在,在他身上生了根。
次日午后,他寻着了骆医师的居处。络绎不绝的人流,花花绿绿的男女,捧了各家的宝贝,往里面送。几时轮得到他这样寒酸的客?他不怕,守了门口,终有见着的一日。他在不远的巷子里,挖了个洞,埋好他的宝物。之后日日夜夜地,等骆医师门庭冷清的时候。
大雨天,飞瀑流鸿,门前少了车马,积了水。他淋得透湿,挖出他的砚台,让雨水冲刷干净了,拿去孝敬骆医师。
“什么破玩意。”并无识货的眼光,高高在上的医师斜睨着他,不屑一顾。
“玉蝶轩的昆璧砚,值五十金。”
“我这砚台还值十两银子呢!”骆医师推开他的宝物,不耐烦地叫送客。如此衣衫褴褛的乞丐,真有五十金,为何不能先添件新衣?
“我想易容,我没有脸,求你救救我!”他急得大喊。
骆医师来了兴致,叫他揭开裹脸的布。倒吸一口冷气,没吓得退后数步,已是胆大。骆医师兀自冷漠地权衡,他却一脸期望,以为对方会像华大夫一样手痒。
“我只给正常人易容。”骆医师思来想去,寻到了推脱之辞,“你连五官也没了,如何易容?总不能割了别人的脸皮给你。除非是大罗金仙,给你变一副脸面,否则,你这脸就这样吧,越易容只怕越糟。”
一时寒气攻心,他瑟瑟地打了个寒颤,怯怯地问:“为什么会越易容越糟?”
骆医师勉强又看了他一眼,“你的脸皮太薄,什么易容面具怕都挂不住,如果硬要易容,连这块薄皮也伤了,你的脸真要见到白骨头了。”
他的脑海,骇然显出森森白骨,横亘在凹洼的面皮上。那情形恶心得他想吐,原来易容于他,只是另一把利剑,再度划伤他脆弱的脸。
他黯然神伤,落寞地离开。
“喂,砚台拿走——”骆医师鄙夷地提醒。
出得门去,大雨冲刷走支撑他多年的信仰,让易容术见鬼去,他再不相信这套胡话。
谁也无法救他,他想到了死。像小石头、华大夫,死是很容易的事。可他要如何寻死呢?饿死,太难受;跳河,他怕水;跳楼,他畏高;被人打死,又太疼。当死亡的念头稍一浮现,他发觉以前动辄行走在生死边缘的他,竟无比留恋这个尘世。
虽然这尘世,无人在意他。
惯了一个人躲在暗处舔血,望见远处火树银花的热闹,他心中微弱的信念,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站在那些繁华与璀璨里,尽情享受一次。如此,才不枉来了这世上。
他曾经身在流光中,与那骄傲的颜色交汇。连着了天又如何,终究跌落尘泥,溷浊成了黄土。
从此安于平庸,漠然地过完这一生就好。
大约又过了两年,他到了京城。
这是他深深畏惧的一个地方。他完全忘记了有关杏黄的一切,唯有那个御医的判语,在心头闪烁飘过,使他依稀记得有个老头儿。究竟如何,却也是模糊的。脑里没印象,肉体还有着本能,他一靠近京城便觉难受,想吐。
他不晓得为什么要来京城。那头像是有根线,一拉,他就自投罗网。这是宿命交错的地方,他混迹在热闹的街道里,觉得天很高,地很宽,路很长。而他的人,小到尘埃里。
他留着那块砚台,反正世人看不出它的价值,没人跟他抢夺。他积攒了一点钱,买了件干净衣裳,小心地包好了脸,拿了昆璧砚,找上京城最好的骨董店。
“这砚台我们收了。二十金。”店家无视他奇怪的装束,认真打了算盘说。
“两年前就值五十金。”
“嘿嘿,那是你买贵了,怨不得人。”
“那好,就二十金。”
“好咧,换成银锭,还是金锭?”
“碎银子就好。”
店家又忍不住笑,忙称了银子给他,很沉重的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