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条胡同好大哥,随身带着拼多多 第11章 棍和大哥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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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造成的后果太严重了,后脑这一下,轻则脑震荡,重则植物人,一个不好就要人命了。
为了三五十就要人命,这样的职业谁见了不觉得别扭啊。
所以,干这个的,都是认知极其低,家境极其不好,同时又走投无路的人才干的。
难怪项采洪和大迪又怕又烦这个‘扳手’。
大迪就是再虎,也不敢把人打成植物人啊,项采洪就是再赖,也赖不起这样的人啊。
可是做刨根这活的人,最多能成个三人团伙,成了帮派的可能性不大啊。
又听到项采洪说,大榔头早就被崩了,小榔头只被判了三五年,林卫东就明白这里面的猫腻了。
所谓的榔头帮,可能就是一群小孩顶着大榔头的名声,瞎胡闹罢了。
大榔头被崩了,说明他才是那个敢刨根的悍匪。
这种人被抓是早晚的事,全凭这一股子狠劲做事,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这样的人混社会,只有死路一条。
而小榔头,只被判了三五年,大概率就是个流氓罪。
甚至被抓都应该只是因为顶着榔头帮的名头做事,受到牵连了。
可能大榔头自己连榔头帮是个什么都不知道,小榔头是谁都不认识。不过是因为他成了悍匪有了名声,于是有一群小孩出于崇拜,以及其他的原因,顶着他的威名四处嘚瑟罢了。
这种关系,就像是《征服》里,丁棍一样。
吴天坏何老六的时候,派出去自己的混子,打的就是丁棍的名号。
这些混子认识丁棍,丁棍绝对不认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