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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双镂刻着西部特有民族风格的美丽花纹的有着一层钢铁鞋底的散发着辣人眼睛气味的靴子。准确的说,它是一双军靴。但是现在,它正躺在一捧开满了率灵花的小土堆旁边的土层之下。
它压着长久以来陪伴着它的老伙伴,那一身即便是在黑暗之中,也能够藉由无数层血迹堆叠而生的黑色闪烁出幽幽寒光的,只有队长才有资格穿的甲衣。
如果它们两个会说话的话,此刻一定不会是想来上一杯泡了三遍的西荒名茶“其梁山”。因为此时此刻,它们的主人,那个穿着一身铁甲,脚上套着一双小一号蹩脚的军靴的王陆山,正茫然的从它们的上面跨过去。
“快快快!都给我快!”
没有人见过王陆山爆发出这么大的火气,即便是这么多年以来他每次都会被发小王振虎压上一头,而且每次那个黝黑皮肤浓眉大眼的男人看到他都会重重的给他的脊背上来那么一下。
“哈哈,你总是落后我一大截!”
即便是这样,他也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
他发火是因为,一个刚刚加入的新兵,竟然在半夜偷了他的靴子,冒充自己去领了任务。
我想如果你们仔细的阅读之后,就会发现上面那句话其实有两个亮点。
靴子,以及任务。
靴子自然不是什么好的靴子,只是里面的鞋垫却是王陆山的母亲亲手制给他的。他在入伍的前一天与母亲相认,母亲把攒了十年的鞋垫一股脑的全塞给了他。
他再也见不到母亲了,但是好歹还有鞋垫。
但是这些鞋垫上面太多的金丝了,即便是将他们包裹在密不透风的包裹里面,那些对金银敏感者的口袋也都会像受过精良的训练一样的猎犬一样闻到味道。
军靴里是王陆山仅剩的最后一双鞋垫,他舍不得洗,因为害怕坏了。他闻着味道,就像是母亲在自己的身边,这是自己的护身符。
但是现在,气味独特的护身符没有了,那个可恶的窃贼,不仅拿走了自己最宝贵的财富,还借用自己的名字,将那个四个月前就已经发布的巨额悬赏任务给接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