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万人嫌反派的金丝雀 第29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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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漂亮又很柔软的手,如果有戒指加以点缀,肯定会更漂亮的。
大巴现在驶过的路几乎看不到尽头,两旁是密密的白桦林,看一会儿觉得新奇好看,但看久了总会有点视觉疲劳。
加上昨夜其实易邱漓并不算睡得很好,加上靠在庄陌身上的感觉实在是过于舒服,易邱漓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累了就睡会儿。”庄陌摸了摸易邱漓柔软的发顶,轻轻拍着少年的肩。
“还没做别的介绍呢吧?”易邱漓眨着眼角因为打哈欠而溢出的泪珠,帮编导cue着流程。
孙栗栗:“两位可以聊聊自己的喜好,观众们也很好奇呢。”
“或者聊聊对伴侣的初印象?都可以的。”
《爱在旅途》主打的就是温馨慢综,好的氛围当然也很重要,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看抓马和撕逼,这个综艺的侧重还是描摹出观众心目中对于爱情的向往。
易邱漓困意上来,思维也满了半拍,缓慢地眨眨眼:“第一印象?很帅,有耐心又温柔,是我的理想型。”
这个描述当然说的是他刚来到这个世界对庄陌的初印象。
易邱漓没有原主的记忆,自然也无从得知两个人最初相识是什么样的场景。
不过联想小说里面原主和庄陌结婚的原因,初次见面的场景可能不会太好。
但那跟他就没有关系了。
话说开之后,小狐狸也就不再藏尾巴了,这下更是直接甩出来任由他来看。
和那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应该是他人生中少有的失控状态,暴躁易怒,又敏感阴暗,怎么都不可能跟易邱漓所说的“初印象”对上。
庄陌目光温柔地看向靠在自己身上的男生,伸手帮困得不行的小狐狸擦掉眼角的泪珠,指尖扫过那枚淡色的小痣。
“第一次见到小漓,觉得他很可爱。”庄陌回忆着民政局门口第一次见到易邱漓时的场景,“眼神很干净,单纯,像个从天而降的小神仙。”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自己没有立刻拆穿“易邱漓”的身份,多少跟对方那双过于干净漂亮的眼睛有关。
从那天开始,他的人生的重启键被动按下,同时遇到了一个不知从何而来,只为拯救他的小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