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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安静,沈轶南的前妻,好像有那么点意思。“男人的声音飘入我的耳里。
我跟自己说,一定要沉住气,不要理他,想想刚才凌雪换来的暴力对待,安静是唯一的法子。如果他跟沈轶南有深仇大恨,那么不管我和沈轶南离婚与否,我都会成为出气筒。
有些人,就是这么的恶毒和迁怒,对付不了正主,就从他身边的人去下手,出气,反正你让我不好过,我就让你全家不好过,典型的变T人格。
这个叫唐铭顺的人,已经没有理智可言。
我如果跟凌雪犯同样的错误,只会死得更快。
“知道我是谁吗?第一个被沈轶南踩在地上碾成灰的人。全世界都认为,沈轶南多厉害啊,第一个并购案,就让红极一时的臣新集团神话破灭,顺便将臣新接班人一举送入大牢,不死不休。好在老天有眼,我还留着一条命,出来找他算账。这么多年,世界全他妈的变了,但有什么关系,老子要让他比死还痛苦。他也就配,给老子舔脚。“
第一个并购案?沈轶南是块经商的好料,他的第一个并购案,约莫发生在,他大学毕业还是更早之前?
那时候我跟陆怀年陷在爱河里,都不知道有沈轶南这号人。
我是在沈轶南把品源弄到手后,才关注他这个人的,大概知道他从第一个并购案开始,就成了商业教科书必提的案例,之后更是开了挂一样,每一个并购案的手法都不尽相同,他像最好的猎人,用最好的经验捕捉到他最想要的,又快又狠。可他分明也是从什么都没经历过而来的。原来有些人的天赋,真的可以当饭吃,别人努力一辈子都到达不到的高度,他只要神来一笔,就能做到。
所以这个叫唐铭顺的,就是沈轶南第一个并购案里输了的人。他无辜吗?恰恰相反。商场如战场,哪怕没有沈轶南,要被吞并的也迟早会被吞并。
他说的被送进大牢,肯定不是无缘无故。
但我不能确定,是不是与凌雪有关。
“沈轶南的前妻,看起来,倒像是姓沈的放不下。能让姓沈的连凌雪都不顾,也要救的人,你身上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男人的气息越近,我闻到一股呛鼻的烟味,差点没被熏吐出来。
“你就不怕,你跟凌雪只能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