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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一把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紧紧牵着她的手,沿着楼梯,又回到了河坝上。
走了好久,他们才回到有灯火的地方。
附近有家麦当劳,二十四小时不打烊,但夜间餐食种类有限,只有汉堡、薯条与可乐。
期间他离开了一小会儿,回来以后,手里多了一个软抄本和一支圆珠笔,是到附近的通宵便利店里买的。
纸笔就放在一旁,他也不催促什么。
薯条吃到一半,她把本子拿过来,握住圆珠笔,一字一字书写,她打人的缘由:
她打的那个女生,就是她之前所说的,新交的好朋友。她对那个女生无话不谈,心态几乎将她视作彼时唯一的心灵慰藉,于是会在日记里写下对她的感激,肉麻诸如“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这样的期许……
可是后来她才知道,女生把她的日记在朋友之间传阅,嘲笑她“倒贴”的样子,还对外宣扬,说她看着一副家教很好的小公主样,其实跟叔叔婶婶挤在一个破出租屋里,招待客人只给客人穿破破烂烂的旧睡衣……
她愤慨地写: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好意要被她这样曲解?我喜欢她才邀请她来家里玩,因为她临时决定要留宿,才拿我的睡衣给她穿,而且那并不是旧睡衣,我给她的明明是新的!
他不免觉得悲悯,说:一一,因为她在嫉妒,你在父母出事以前,成绩优秀,受父母宠爱,老师喜欢,只有你落魄了,她才有机会贬低你,只有将你贬得一文不值,她才觉得跟你平起平坐。
她那时还不能完全明白这样一种心态,只在纸上写:人会这么坏吗?
他说:不是人人都这样坏,但一定有这样坏的人。这不是你的错,一一,你不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从麦当劳离开,他们穿过公园回家。
经过公园的秋千,她停了下来,走过去坐下。
她两脚着地,抓住秋千绳,低头,很久没有动弹。
不知过去多久,她猛地“啊”了一声,而后双腿一蹬,闭上眼,把自己用力地甩向天空。
那之后,她的失语症就好了。
但因为许久没有开口,花了一段时间做复健,才恢复到正常的表达水平。
后来有一次,他们散步又经过河堤。
那天是在黄昏,风很大,但还有日光的余温。
她说:可能以后都没办法交到完全信任的好朋友了。
他说:在这之前,我可以先做你最好的朋友,直到你敢去认识新朋友为止。
梵音空杳,人潮都显得茫远了起来。
林檎骤然想到了那晚,孟镜年牵着她从黑暗的河堤,回到灯火明亮的地方,他的手一直分外的温暖。
她轻轻地呼了一口气:“你又不能管一辈子。”
孟镜年抬眼看去,嘴唇微张,却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句话。
她语气到表情,绝无怨怼,不如说平静至极,只在陈述一桩显然不过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