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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洛施坐在玄关凳上换好拖鞋起身时,周聿礼已经走回了厨房。
岛台上还摆着一堆还未来得及整理的食材,他正背对着她正低头娴熟地在案板上切着蔬菜。
若不是亲眼所见,洛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外表看上去清冷矜贵的男人会亲自挽着袖子在厨房做饭。
并且从他动作上来看,他的厨艺比洛施这个厨房新手显得要好许多。
比起洛施做甜品的水平来说,她的厨艺水平着实是有点拿不出手,仅限于煮点粥,煎几个鸡蛋。
洛施走过去主动问:“我可以帮忙吗?”
“不用。”周聿礼没有回头,“你先坐沙发玩手机。”
这话说的,好像在安排一个小朋友一样。
“没有想到你会做饭。”
周聿礼淡声道:“来国外多少会点。”
洛施忽然想到一句话——
留学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留学后神厨小福贵。
看来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人说比起那些有钱的公子哥来说,更吸引留学女孩的应该是会做饭的男生。
洛施来留学之前觉得不至于,但是等她某天发现有留学生在群里转让魔芋爽时候,而她还买了的时候,才觉得原来说的是真的。
前一段时间洛施特别想吃中餐,甚至在想,要是可以天降一个长得帅又会做饭的男朋友就好了。
最好八大菜系都沾点的那种。
如果可以在她每天下课回家时就做好饭,还能在考试周时候煲靓汤补身体的话就更好了。
洛施此时手里还提着蛋糕袋,方才一直背在身后,她走到沙发旁坐下,忍不住看向周聿礼的方向。
洛施试探地问周聿礼,“你喜欢吃蛋糕吗?”